2021培训招生计划表(精选5篇)

时间:2025-12-08 10:23:23 作者:admin

2021培训招生计划表 第1篇

基地名称

招生人数

中医全科

四川省第二中医医院

达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眉山市中医医院

乐山市中医医院

成都市郫都区中医医院

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

四川省中西医结合医院

成都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内江市中医医院

绵阳市中医医院

泸州市中医医院

广元市中医医院

遂宁市中医医院

自贡市中医医院

583

附表2

2021年四川省中医类别助理全科医生培训

招生计划表

基地名称

招生人数

中医助理全科

眉山市中医医院

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

四川省中西医结合医院

广元市中医医院

2021培训招生计划表 第2篇

衔接人数数

成都中医药大学

西南医科大学

川北医学院

成都体育学院

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316

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

成都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内江市中医医院

泸州市中医医院

四川省中西医结合医院

绵阳市中医医院

遂宁市中医院

自贡市中医医院

广元市中医医院

四川省第二中医医院

眉山市中医医院

达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乐山市中医医院

成都市郫都区中医医院

553

2021培训招生计划表 第3篇

2021年及之前已取得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医师不需要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已取得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的人员不要求参加中医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其余均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2021年“5+3”规范化培训招收对象(含中医全科)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符合报考医师资格考试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执业医师学历规定的应、往届毕业生。

2.通过全国统一招收考试录取、攻读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专业学位的研究生。

3.已从事中医临床医疗工作并获得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执业医师资格,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

(二)2021年“3+2”中医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招收对象

中医学类专业三年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且符合中医学类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拟在或已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农村基层医疗机构从事全科医疗工作的尚未取得中医、中西医结合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人员,包括应届毕业生以及有培训需求的往届毕业生。

四、报名、审核与录取

(一)信息公布

省中毕教办统一向社会公布2021年招收简章,开通招收网站。培训基地同步在“四川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平台”发布本培训基地招收计划,并通过医院网站等其他形式向社会公布招收信息。

(二)学员报名

2021培训招生计划表 第4篇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人事教育处

孙博强 ;

四川省中医药毕业后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张冬梅 蔡陈晨 。

附表:

年四川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计划表

年四川省中医类别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招生计划表

年贫困县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中医类别助理全科医生培训送培任务表

级中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衔接规培计划数

2021培训招生计划表 第5篇

(一)对超容量招收的培训基地,超出部分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不予支持,由各基地自行解决培训对象的全部经费,包括中央经费补助部分。

(二)根据我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要求,全省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含民营)、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及全省内地(除“四大片区”外)乡镇医疗和计生机构新进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毕业生必须全部派出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教育厅省卫生计生委省_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函〔2017〕193号)要求“把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作为报考临床医学专业中级技术岗位资格的必备条件”。市(州)中医药主管部门要组织辖区内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做好政策宣传和相关人员培训安排,对政策宣传不到位、送培未落实,影响相关人员中级职称晋升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要主动组织和协调培训基地,完成贫困地区的送培任务(见附表3)。省中医药管理局将此指标纳入对各市州中医药管理部门绩效考核内容。在满足培训基地基本招录条件的前提下,各培训基地应优先招录我省“四大片区”(贫困地区)的学员。

(三)凡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委派参加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学员,只能注册中医全科专业或中医助理全科专业。

(四)2021年新招收的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参加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不占此次下达的招生计划名额。按照2021级中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衔接规培计划(附件4)执行。

(五)根据有关要求,2016级中医学专业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需到指定基地参加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占用该基地相应中医全科招生计划。中医全科招生计划不足时应调剂本基地的中医招生计划使用。

(六)培训基地按照《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试行)》规定,培训年限一般为3年(中医类别助理全科医生培训为2年)。已具有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相应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历的人员,由培训基地根据其临床经历和诊疗能力确定接受培训的具体时间和内容,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毕业人员培训时间不少于2年,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毕业人员培训时间不少于1年。

(七)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期间,需采取师承方式进行跟师学习。具体要求按照《四川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跟师学习管理规定(试行)》要求执行。

(八)培训基地要加强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协同单位的管理,制定协同单位管理制度。协同单位接受培训基地统一管理,实行统一招生注册、统一培训计划、统一教学管理、统一考试考核。协同单位应积极配合,确保培训质量。对中医全科专业培训学员的1个月集中理论学习由各培训基地具体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