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学研修工作计划和方案 第1篇
(一)国家留学基金委、上海市教委国外访学进修:
1、政策公布:学校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当年选派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布选派名额和方案。
2、个人申请:申请人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申报上海市教委国外访学进修需提供访学期间经费详细预算。
3、部门推荐:各部门根据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的需要,以及申请人学习工作计划安排进行选拔推荐。
4、人事处根据选拔条件及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
5、学校视选派名额和申报情况,进行审核遴选,确定候选人。
6、报送上级主管单位审批。
7、签订协议、派出。
(二)学校公派国外访学进修:
1、下发通知:每年制定预算时,人事处下发通知至各部门。
2、个人申请:有访学计划的教师填写《上海戏剧学院公派国外访学进修计划表》上报所在部门。
3、部门审核:部门根据师资培养情况制定下年度教师派出方案,填写《公派出国访学进修预算表》,附教师个人计划表一同报送人事处。管理干部派出计划由组织部、人事处制定。
4、学校审批:根据各部门上报情况,学校制定公派出国计划,组织审核遴选,确定候选人,报主管院领导审批。
5、签订协议,派出。
访学研修工作计划和方案 第2篇
派出教师的研修机构和导师由教师本人联系落实,研修机构应是国外一流或有特色的高校或艺术、科研机构,鼓励教师赴与我院有交流合作关系的国外高校或艺术、科研机构研修;研修学科和项目应是访学高校或艺术、科研机构的强项;派出教师必须承担具体的研修任务。
(一)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
1、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2、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6—48个月;
3、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12—24个月。
研究生的留学期限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为准。
(二)上海高校中青年教师国外访学进修计划
1、高级研究学者:进修期限一般为1年(不少于9个月);
2、一般访问学者:进修期限一般为1年(不少于9个月);
3、核心课程进修:根据接收学校要求,一般不少于1个学期。
(三)学校公派国外访学进修
1、访问学者:进修期限为3-9个月,最多不超过1年;
2、核心课程进修:一般为1个学期;
3、短期岗位培训:一般不超过1个月。
访学研修工作计划和方案 第3篇
2023年7月中旬至2024年7月中旬,脱产研修1年。
三、研修单位
与选派教师所在专业对应的“双高计划”建设单位;优先推荐选择发达省份双高院校作为访学研修单位的人员。
四、研修内容
访学研修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导师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访学研修人员与指导教师共同协商细化并落实研修计划。研修内容包括职业道德与职业教育理念、教育教学、专业技能、教育科研、企业实践等方面。访学研修要求脱产进行,访学研修人员在访学研修期间到访学单位对口合作企业完成不少于两个月的企业实践。
五、研修要求
1.选派教师外出研修前,必须把在校承担的各项任务做好交接,不得影响正常工作。
2.明确访学研修目标,详细列举预期成果,定期向学校汇报思想及业务学习情况,按照要求完成中期检查和结业考核,签订研修协议。
3.选派教师在访学研修结束后应立即返回学校。返回学校1个月内,应在所在部门或全校一定范围内作一次学习汇报。
4.选派教师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加强政治学习和师德修养,维护学校声誉、尊重知识产权、恪守学术道德,认真完成学习访学期间的各项任务。在外出期间如有违纪违法行为,给学校声誉造成严重影响的,学校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经费资助
每人3万元,主要用于访学研修人员食宿补贴和指导教师相关补助,其中食宿补贴2万元,科研及企业实践补助5000元,指导教师补助5000元。经费要严格按照《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修订)》等学校相关财务文件使用。访学研修结业考核不合格者,应返还资助经费。
请各系结合教师培养计划和工作重点,通过个人申请、系党政联席会研究推荐、部门公示后,5月4日前向学校推荐1人,并将“访学研修申请表”发送到sdcettd@。学校研究后将择优向上级部门推荐2人。
访学研修工作计划和方案 第4篇
(一)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出国项目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统一选派和管理,申请人根据每年国家留学基金委的政策和部署,经学校同意后,进行申报。
(二)上海高校中青年教师国外访学进修计划
该计划纳入上海市教委“教师专业发展工程”,每年由上海市教委统一选拔和派出。
(三)学校派出国外访学
有访学进修计划的教师应首先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上海市教委国外访学进修项目。未获得国家和上海市资助的教师,经学校同意后,可自行联系国外高校及研究机构,获对方邀请后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通过后签订协议后派出。
访学研修工作计划和方案 第5篇
我校从事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的在职中青年教师、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和行政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业务水平优良,在校工作期间获得突出的专业成果。
2、具有良好的外语沟通能力,原则上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为期三个月以上的访学进修须符合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出国外语能力要求。
3、承担本院系、部门主要业务工作,教学、科研、管理能力较强,能胜任主干课程讲授任务,曾独立主持或负责过一次全过程的教学和科研课题研究并取得成绩;或在管理岗位上,业务能力突出、能运用相关理论知识进行科学管理。
访学研修工作计划和方案 第6篇
我校从事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3年以上在职中青年教师、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和六级职员以上行政管理人员,年龄在50周岁以下,取得访学单位的邀请函,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教书育人,科学管理,有学成回国为学校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本科毕业一般应有7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研究生毕业一般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博士研究生毕业一般应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
3.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申请高级研究学者,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系本校重点发展学科和专业带头人或骨干教师)。对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优秀中青年学术骨干教师,可破格推荐。
4.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科研和管理能力较强,能胜任主干课程讲授任务,曾独立主持或负责过一次全过程的教学和科研课题研究并取得成绩;或在管理岗位上,业务能力突出、能运用相关理论知识进行科学管理。
5.具有良好的外语沟通能力:原则上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需符合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出国外语能力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