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学院实验室工作计划 第1篇
1.各二级学院(中心、大学科技园)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提高实验室安全责任意识,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2.严格落实岗位值班责任制,假期二级单位要安排专人值班并巡查实验室,对重大危险源应做到定时巡查和记录。
3.做好各类危险品、化学药品、废弃物、气体和气瓶等实验物品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4.实验室在无实验任务情况下,应确保水电气和仪器设备处于关闭状态,不能断电的仪器设备应安排值班人员监控;确需进行实验的,必须严格按照规程进行操作并好安全防范措施;离开实验室前务必关好门窗,关闭水源、电源、气源和加热源。
5.暑期实验室使用,白天建议2人同时在场,晚上至少2人同时在场。
6.实验室防汛工作,当气象局发布暴雨等极端天气预警时,各相关单位要组织人员巡查实验室屋顶、门窗、通风口等易渗水区域,清理屋顶排水口杂物,确保排水畅通;检查存放有精密仪器、电器设备及化学试剂柜的实验室是否存在漏雨,如有漏雨,请及时将设备搬离或垫高;关闭实验室总电源(冰箱等特殊设备除外),防止漏雨引发短路;备齐沙袋、防水塑料布、吸水棉、应急照明设备等防汛物资。
许昌学院实验室工作计划 第2篇
1指导教师
对指导教师有严格的要求:指导教师应具有相应职称,一般应主持过校级以上科研或教改课题;指导教师应认真履行指导职责,审查项目申请表、任务书,加强过程指导,审查原始数据、科研日志和实验报告,督促学生按期结题。
学校将按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计算指导教师的工作量。项目指导教师依据指导的项目数量计算工作量,对取得优异成绩的,将作为教师职称评聘、岗位津贴定级、评优评先的重要条件。
2学生
学校将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纳入到学校人才培养方案中,学生取得成果,可以获得相应的创新创业学分,并作为大学生免试推荐就读研究生的优先条件。对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取得优异成果的,学校鼓励其利用学校现有的产业平台将其进行成果转化。
许昌学院实验室工作计划 第3篇
1提高学生实践创新能力的重要途径
很长一段时间以来,我国高等教育中对科研能力培养的重点是研究生,特别是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但对大学本科生的创新能力及科研能力的培养较少。开展大学生研究训练计划,对于培养本科生的科研能力、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至关重要。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的实施,为那些具备创新能力的学生提供了一个自由发挥的机会。国内当前的本科教育,同学们在实验室里做实验基本上都是按照老师的讲解和书本上的实验步骤一步步操作,很少有机会去自己动手设计实验。通过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学生在导师的指导下学会如何查阅资料、阅读文献、查新论证、选题设计、共同协作完成实验,最后分析数据做出结题报告。由于这个过程学生自始至终处于主体地位,所以既巩固了学生的专业基础知识,使他们了解和掌握了基本的科研环节与方法,学到了更多书本以外的知识,又锻炼了学生的自学能力和学科综合能力,特别是增强了实践能力,提高了学生的综合素质。endprint
2培养了学生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大学生研究创新计划鼓励学生开展团队合作项目,从课题构思、任务分工、经费预算、申报书填写,到课题的具体实施等,都需要课题组成员之间互助合作、共同努力。很多问题都要经过严谨、周密、细致的考虑,包括在项目实施的过程当中出现的具体问题,都需要整个团队共同商讨,找到一个一致认可的解决问题的方法,因而较好地培养了学生的团队协作能力。
许昌学院实验室工作计划 第4篇
第七条依托单位的学术委员会作为该实验室的学术领导机构,负责决定实验室的研究方向和对外开放等重大事项,监督经费使用,组织项目论证及成果评价等。
第八条根据管理和研究工作需要,重点实验室可下设研究室或研究组等机构。重点实验室人员实行固定编制和流动编制相结合的制度,可根据科研任务需要,建立稳定精干的科研队伍和实验技术队伍。
第九条校级重点实验室实行“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管理机制。实验室要最大限度地对社会开放,以提高其社会经济效益和学术地位,加快人才培养进程。校级重点实验室应面向社会招聘研究人员进行课题研究,并积极参与国际科技合作与学术交流,邀请国内外知名学者从事合作研究或担任顾问。
第十条校级重点实验室每年应编制研究项目指南,围绕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开展研究工作。校级重点实验室在符合省级、国家级重点实验室立项条件下应不失时机地组织申报。
第十一条校级重点实验室的建设经费由学校拨款、实验室自筹经费等组成,主要用于资助有关研究人员在重点实验室从事的研究工作,其中设备费由重点实验室专项经费支持,研究经费由学科建设经费支持。
第十二条校级重点实验室应于每年12月15 日前向依托单位和科研处报告近一年的建设情况,内容包括该年度设备购置、人才培养、经费使用、科研进展等情况及下一年度的实验室建设计划。
第十三条校级重点实验室建设周期为3年。建设计划完成后,依托单位应提交验收申请,由科研处、设备处组织专家进行验收。申请验收合格后,逐级申请上一级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不合格的停止建设支持。
许昌学院实验室工作计划 第5篇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依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附件1)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务必做到所有实验室全覆盖,非涉化类实验室填写《许昌学院非涉化类实验室安全日常巡检记录表》(附件2),涉化类实验室填写《许昌学院涉化类实验室安全日常巡检记录表》(附件3)。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建立台账,并及时逐条落实整改,对短期无法整改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完成时间。
许昌学院实验室工作计划 第6篇
第三条科研处是校级重点实验室的组织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包括:
(一)编制和组织实施全校重点实验室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发展计划。
(二)制定有关重点实验室建设的规章制度,指导实验室建设和运行。
(三)组织对重点实验室进行评估和考核。
第四条校级重点实验室建设主要依托院部,依托单位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推荐重点实验室主任。
(二)负责为重点实验室提供相应的建设、运行条件。
(三)配合做好重点实验室评估、考核工作等。
(四)编制实验室中长期建设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实验室日常管理。
许昌学院实验室工作计划 第7篇
暑假期间有实验任务的实验室,应配备教师进行监督指导,并对做实验的师生进行安全宣传教育,做好实验室日常管理和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等工作,以确保实验室的安全运行。师生本人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规定,避免出现因管理不规范、操作流程不规范、仪器使用不规范等原因造成人身和财产安全事故。各二级学院(中心、大学科技园)应书面说明暑假期间实验室使用计划和安排(暑假期间不使用的单位也需要提交零报告),经二级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安全科备案。
许昌学院实验室工作计划 第8篇
南华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行校院两级管理,学校全面统筹规划,学院具体实施,学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的机制。成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分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成员由教务处、学生工作处、团委、科技处、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等单位的负责人共同组成。领导小组负责“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的统筹规划、政策制定、经费保障、管理和决策。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教务处,负责日常工作的落实。同时成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指导委员会。指导委员会由有关校领导和各类学科专家组成。指导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及实施方案提出论证意见;参与项目的中期检查与结题验收;督促和帮助学校开设与创新训练有关的创新思维、创新方法、创业训练、项目管理和企业管理类课程;提出其他咨询性意见和建议。各学院下设“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组,由各学院学科专家教授组成,具体负责本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的组织实施。另外学校建立相关网站,网站内容主要包括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包括课题项目、开题立项、研究结题、研究成果等资料在网上公布)、学科竞赛、大学生课外科技活动。网站由教务处、团委、学工部共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