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月度计划表(通用4篇)

时间:2025-12-15 14:21:16 作者:admin

安全生产月度计划表 第1篇

20__年我局的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以人为本,以减少安全事故,保障干部职工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出发点,为环保林业工作的开展创造良好的环境,现就20__年我局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和完善全局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夯实安全生产管理重点,大力加强安全生产机制建设,强化全局职工安全生产教育,推进全局20__年度全局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不断创造全民参与的安全生产工作局面,顺利推进20__年度各项安全生产开展。

二、工作措施

(一)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领导。

我局继续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以局长张君鉴为组长,分管局长泽尔登任副组长,各股室场站负责人为成员的市环林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局办公室为日常办事机构,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责任制良好局面。

(二)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通过各种会议和各种宣传媒介,及时传达贯彻中央、省、州、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文件精神,宣传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不断提高干部职工及其家属安全防范意识,营造有利于加强安全生产,促进安全发展的社会氛围。一是开展经常化和制度化的宣传教育措施,抓住有利时机,大力宣传党、_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发展科学理念、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等安全资料;二是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集中宣传教育活动,提高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

(三)切实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

把排查安全隐患摆在工作的首位,常抓不懈。每月开展一次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对重大节日的安全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做好重、特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治,按要求完成州、市安排的隐患整治工作。一是针对汛期强降雨、洪水、台风、泥石流、高温等灾害因素对环保林业安全生产威胁加大的风险,集中力量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二是加强环林局办公区和住宿区的安全防范工作;三是定期、不定期开展生产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发现的隐患限期整改;四是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排查森林防火隐患,查处安全事故。

(四)切实完善制度和应急预案。

结合环林工作实际,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层层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形成每季度研究、部署等体制机制;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分析、研究会议,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同时,完善防汛抗旱,森林防火等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适时组织演练。

(五)切实抓好森林防火工作。

按照“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防火要求,狠抓防火宣传,火源管理,隐患检查,预案修订等工作,使我市森林火灾控制率、损失率控制在省、州下达的指标以内。

(六)切实加强车辆安全管理。

组织交通法规学习,加强对全局车辆进行安全排查,严禁领导干部驾驶单位公车,严禁环林系统职工(非专职驾驶员)驾驶单位公车,严禁专职驾驶员酒后和疲劳驾车、开快车,同时要求驾驶人员对车辆实行经常性保养检查,杜绝车辆带病作业,严禁将车辆转借他人驾驶。

(七)切实抓好消防和治安工作。

一是组织职工学习新《消防法》,进一步充实消防安全基础设施,落实专人开展消防隐患检查,确保全年无消防火灾的发生。二是抓好机关安全防盗工作。强化门卫值班和夜间巡逻制度,对进出人员进行询问登记,群防群治,共同维护单位治安安全。

(八)切实加强危险化学药品管理。

严格按照林药使用的要求,安排专人负责林药管理,确保林药品安全库存和施放安全。

(九)加强信息报送工作。

各股室、各场站要加强与局机关的联系沟通,加强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应及时准确报送事故信息,不得漏报、瞒报和拖延。

安全生产月度计划表 第2篇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_建筑法》、《_安全生产法》,制定本条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二条在_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必须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第三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四条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及其他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

第五条国家鼓励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和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推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科学管理。

第二章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建设单位因建设工程需要,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查询前款规定的资料时,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应当及时提供。

第七条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第八条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第九条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第十条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

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当将拆除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

建设单位应当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将下列资料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一)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

(二)拟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的说明;

(三)拆除施工组织方案;

(四)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

实施爆破作业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的规定。

第三章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及其他有关单位的安全责任

第十二条勘察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提供的勘察文件应当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需要。

勘察单位在勘察作业时,应当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采取措施保证各类管线、设施和周边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

第十三条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设计单位应当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并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指导意见。

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工作总结《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设计单位和注册建筑师等注册执业人员应当对其设计负责。

第十四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第十五条为建设工程提供机械设备和配件的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

第十六条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

出租单位应当对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测,在签订租赁协议时,应当出具检测合格证明。

禁止出租检测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

第十七条在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应当编制拆装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并由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

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应当自检,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并向施工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办理验收手续并签字。

第十八条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使用达到国家规定的检验检测期限的,必须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测。经检测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使用。

第十九条检验检测机构对检测合格的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应当出具安全合格证明文件,并对检测结果负责。

第四章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

第二十条施工单位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活动,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安全生产等条件,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第二十一条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二十二条施工单位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办法由_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_其他有关部门制定。

第二十四条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总承包单位应当自行完成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

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

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第二十五条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二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39;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

(三)模板工程;

(四)起重吊装工程;

(五)脚手架工程;

(六)拆除、爆破工程;

(七)_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对前款所列工程中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的标准,由_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_其他有关部门制定。

第二十七条建设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第二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当做好现场防护,所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或者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施工单位应当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的选址应当符合安全性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等应当符合卫生标准。施工单位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应当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施工现场使用的装配式活动房屋应当具有产品合格证。

第三十条施工单位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

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一、安全工作目标

二、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考核制度

三、提高管理及业务素质,加强机构人员配备

四、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会议

五、加大安全监督检查力度,严格奖罚

六、强化项目管理、制定达标计划

七、加强安全防护用品及设施的监督管理

八、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工作

九、合理使用安全生产管理费用,切实做到专款专用

十、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和安全防护措施工作

安全生产月度计划表 第3篇

一、统一思想、强化责任意识

我们将继续通过宣传、教育以及签订安全责任状等手段,切实提高各单位班子成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责任意识,要求各村(菜场)、直属企业的领导同志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切实履行自己的义务和责任,把安全工作放到重要位置上来抓。克服只重生产、重效益,忽视安全的侥幸麻痹思想,把安全和效益相提并重,齐抓共管,达到以效益促安全,以安全保效益的要求。

二、健络,完善基础工作

调整和充实办事处、村(菜场)、企业的安全领导组、安全管理人员、义务消防队等组织机构,使安全工作事事有人问,事事有人管,严防出现管理上的空隙。完善安全基础管理工作,进一步修订和完善村(菜场)、企业自身的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使每一个领导和干部都能明确各自岗位的安全职责。同时认真做好安全管理方面的各种记录和台帐,使安全管理工作更加规范、更加到位。

三、坚持制度创新,不断探索安生产生管理的新措施、新办法。

实施每月安生生产例会制度,对各基层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及时监控,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各村(菜场)及时交流好的经验、做法,分析问题及原因并汲取教训.提高基层单位人员的安全意识,真正做到警钟长鸣,促进工作进一步深化、细化。

四、狠抓整改,消除各类隐患

安全是我们永恒的主题,我们将始终保持如履薄冰的危机感和责任感,把发现的隐患作为重中之重的头等大事来抓。

1、深入检查督导。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查隐患、堵漏洞,是促进安全生产形势全面好转的重要措施,是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要求和重要内容。我们今后的检查要更加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对查出的安全隐患,下达《安全生产隐患通知书》,要求其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责任落实到人,确保检查不走过场。同时,检查的方法也要灵活多样:一是检查与自查结合,要求各单位要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自查方案,既要全面自查,不留死角,又要抓住关键,突出重点。要明确落实检查责任,力戒形式主义。各单位进行自查后,办事处再进行重点抽查。二是检查与整改相结合。要求各单位针对查找出来的突出问题,指定专人负责,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整改,及时全面地消除事故隐患。三是检查与责任追究相结合。办事处对检查出来的突出问题,将依照责任书,参照_新颁布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进行责任追究。

2、消除事故隐患。对限期内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单位,我们将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和执法单位采取强制措施,该停产的停产,该关闭的关闭,该强行拆除的强行拆除,该追究责任人的一定追究,做到不姑息、不迁就、不手软。

3、建立预防机制。科学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建重大事故急救小分队,并定期不定期地开展演练活动,切实建立起安全生产和事故处理快速反应运作体系。

安全生产月度计划表 第4篇

班组是生产作业的基本单位,是企业完成各项经营目标的主要承担者和直接实现者。班组安全生产的管理水平是企业综合管理水平的.重要体现。班组能否长期保持安全生产的局面决定着企业整体的安全生产形势。因此,根据《__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考核与奖惩实施细则》中班组安全活动必须每十五天开展一次的考核要求。现将班组安全活动开展的活动形式、内容作如下要求。

一、开展安全学习和培训。

班组要运用多种形式和方法,提高班组全体成员对安全生产方针的认识,加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的责任感,把安全生产思想教育与安全技术训练结合起来,提高班组成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自保互保能力。

二、组织班组危险预知活动。

在班组长主持下进行班组工作中的危险预测。活动目的是控制人为失误,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术素质,落实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提前发现危险因素,制定预防措施,并重点落实。

活动中要求全员参与,班组长对所讨论主题进行初步准备,以便活动时心中有数并进行引导性发言,调动员工积极性,发挥集体智慧,让所有组员有充分发表意见的机会,使大家在活动中受到教育。

三、班组长应结合当前具体生产(检修)任务及工作环境,详细布置

安全工作,并明确安全值日人。

四、班组进行的安全活动应有详细记录和参加人员及班组长签名部

门负责人应定期检查,对活动中发现问题及隐患班组内部不能处理解决的,应及时上报主管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