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 第1篇
目前,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过程中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如地方责任落实不到位,影响了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效果;食堂供餐推进较慢,个别地区食堂建设工程进度缓慢或建成后未及时投入使用;食品安全隐患仍然存在,有的学校食堂管理不规范,制度落实不到位,设施达不到规定要求;一些地方没有严格落实招标采购规定,部分地区专项资金结余量较大等。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相关部门,按照中央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部署和《教育脱贫攻坚“十三五”规划》要求,进一步做好三方面工作:
第一,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确保2017年实现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全覆盖。目前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范围主要在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在这些地区之外,还有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南、海南等10省(区)的88个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没有覆盖到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范围中。日前,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扩大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地方试点范围 实现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全覆盖的意见》,要求有关省(区)做好统筹规划,稳妥推进,确保2017年实现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全覆盖。具体包括三项工作:一是摸清底数。全面了解学生状况、学校食堂状况、寄宿生在校膳食状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发放和管理情况、学生校外住宿情况、中午不能回家吃饭学生等情况。二是制订方案。综合考虑学校食堂现状、饮食习惯、物产资源特点、交通运输条件、供餐单位等因素,按照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原则,在分县制定具体试点方案的基础上,汇总形成本省(区)实施方案。三是强化各项管理工作。切实加强省级统筹,把地方试点所需资金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保证,中央财政将根据上一年度地方财政投入、组织管理、实施效果等因素给予奖励性补助。统筹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薄弱学校改造、义务教育学校建设等项目和资金,新建改扩建一批学校食堂,满足学生就餐需求。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大对学生营养餐生产、加工、配送等全过程的监管,确保不出食品安全事故。
12月27日上午,教育部已和相关的10个省份签署了全覆盖协议书,到2017年秋季开学,88个县约300万孩子将受惠营养改善计划。
第二,紧抓食品和资金“两个安全”不放松。督促各地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法》,确保所有学校食堂持证经营,进一步提高食堂供餐的比例,改进小伙房供餐条件,不断丰富供餐内容、改善供餐环境、提高供餐能力。将政府采购、集中招标落实到每一笔大宗原材料采购,严把“入口关”,坚决阻止不合格企业参与。完善制度,加大督导检查力度,让任何单位、任何人不能从孩子嘴里“揩油”,用最严格的监管、最严肃的问责来确保舌尖上的安全。
第三,大力推行“阳光校餐”。借助“阳光校餐”项目大数据平台,进一步提升这一民生政策的透明度,创新监管方式,实现营养改善计划执行规范化,学生营养科学化、标准化,把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水平提上一个新台阶,实现一个新跨越。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 第2篇
“十三五”期间,教育部将会同中央各有关部门、地方各级政府精准施策,落实责任,确保安全,切实把营养改善计划这项民心工程办好,造福更广大贫困地区的中小学生。
(一)大力推动学校食堂供餐。督促各地根据本地实际,统筹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薄弱学校改造等项目和资金,新建和改、扩建一批设施齐全、功能齐备、卫生达标的学校标准化食堂,逐步提高学校食堂供餐比例。推动地方按照标准配备食堂工勤人员,切实减轻教师负担。严格落实食堂管理相关规定,主动公开公示各项政策措施、规定要求等,确保学校食堂供餐质量得到提高,满足学生就餐需求。
(二)抓住“两个安全”不放松。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加强督导检查,加大问责力度,推动各地各校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确保学生“舌尖上的安全”。继续巩固和提高食品和资金安全成效,确保国家营养膳食补助“每一分钱都吃到学生嘴里”,严防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守住食品安全“红线”和资金安全“底线”。
(三)建立责任落实长效机制。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发改、财政、卫生计生、食药监、质检等部门作用,形成工作合力。“十三五”期间,教育部将会同中央有关部门积极探索建立学生营养改善工作投入保障、膳食指导、宣传教育、体质监测、监督检查、公开公示等长效机制,督促地方积极推进营养改善计划精细化管理。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 第3篇
为提高农村学生营养健康水平,实现教育精准扶贫目标,2011年,_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启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以下简称“营养改善计划”),以贫困地区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重点,在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实施国家试点,支持各地以贫困地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革命老区为重点开展地方试点。对国家试点,中央财政按每生每天4元标准(全年按200天计算)给予营养膳食补助;对地方试点,中央财政根据上一年度地方财政投入、组织管理、实施效果等因素核定当年奖励性补助资金(对地方试点膳食补助标准达到每生每天4元以上的省份,按照每生每天2元标准给予奖补;对未达到4元的省份,按照每生每天元的标准给予奖补)。同时,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小学年生均1000元,初中125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费补助。
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五年来,中央财政累计安排资金1600亿元,地方试点地区累计安排营养膳食补助资金230亿元。覆盖学校共计万所,受益学生超过3360万。其中:国家试点县699个,受益学生2097万;地方试点县803个,受益学生1264万。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地区学生上学饿肚子、吃凉饭现象已经基本消除,农村学生营养健康状况得到显著改善,身体素质得到明显提升,给贫困地区学生带来了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监测结果显示,试点地区学生每天吃到三餐的比例由2012年的上升到2015年的。2015年男、女生各年龄段的平均身高比2012年高,平均体重多和,高于全国农村学生平均增长速度。贫血率从2012年的,降低到2015年的。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 第4篇
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使试点地区农村学生上学饿肚子、吃凉饭现象基本消除,学生营养健康状况得到显著改善,身体素质得到明显提升,为他们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影响深远,成效显著。
(一)受益学生覆盖面广、人数规模大。截至目前,全国共有29个省(京、津、鲁单独开展了学生供餐项目)1590个县实施了营养改善计划。其中,699个县开展了国家试点, 891个县开展了地方试点,覆盖学校万所,受益学生总数达到3600多万人。全国超过1/2的县实施了营养改善计划,超过1/2的义务教育学校提供营养餐,近1/4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享受营养膳食补助。
(二)学生营养状况确有改善,社会反响良好。营养改善计划主要包括学校食堂供餐、企业供餐和家庭托餐三种供餐模式,其中,学校食堂供餐因安全、卫生、规范,最受学生欢迎。截至目前,全国实行食堂供餐的试点学校比例达到71%,国家试点县达到(比2012年提高了近20个百分点),大大提高了供应安全、卫生、营养饮食的能力。根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连续四年(2012—2015年)的跟踪监测表明,试点地区学生每天吃到三餐的比例由2012年的上升到2015年的,营养知识水平得分提高个百分点。2015年,男、女生各年龄段的平均身高比2012年高,平均体重多和,高于全国农村学生平均增长速度。贫血率从2012年的,降低到2015年的,营养不良问题得到缓解,学生学习能力有所提高,缺课率明显下降,广大学生、家长、学校和社会各界对_、_实施的这项惠民工程、德政工程给予高度认可和热烈拥护。
(三)对试点地区发展起到了有效带动作用。实施营养改善计划,有力地支持了教育事业发展,解决了贫困学生在校吃饭问题,减轻了贫困家庭的经济负担。同时,不少地方一方面鼓励试点学校就地取材,另一方面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建设农副产品生产基地,带动了当地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支持了县域经济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