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下阶段工作计划(最新3篇)

时间:2025-12-20 10:20:35 作者:admin

扫黑除恶下阶段工作计划 第1篇

加强正面宣传教育,形成全社会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浓厚氛围。通过多种形势畅通举报渠道,发动群众举报涉黑涉恶犯罪和“村霸”等突出问题。积极开展普法宣传,以案说法,增强群众运用法律武器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勇气。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重大举措、成效等。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党的领导。各村(社区)要将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摆到全局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财物保障和综合治理工作。各村(社区)、机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第一责任人,政法机关负责同志是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直接责任人,要确保各项工作落实。政法机关要加强对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的督导检查,协调督办重点案件。有关部门要依纪依法慎重处理对扫黑除恶工作干警的举报,防止黑恶势力利用举报干扰办案、打击报复。镇委成立由镇平安法治办牵头的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建立相关工作机制。

(二)加强法治保障。加大对新型黑恶势力犯罪的惩治力度,公安机关要牵头健全扫黑除恶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保护机制。司法所要建立健全律师代理工作情况报告制度。

(三)落实齐抓共管机制。在各级党组织领导下,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势,推动各部门形成打防管控合力。各有关部门要主动承担好职责任务,强化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监管,严防黑恶势力滋生蔓延。政法机关和相关部门要加强信息共享、工作联动,推动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有效衔接。政法机关对在办案中发现的行业管理漏洞,要及时通报相关部门,提出工作建议。相关部门要及时调整完善监管制度措施,并按有关规定通报反馈,健全落实线索发现移交机制,将日常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

(四)落实宣传发动机制。加强正面宣传教育,形成全社会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设立扫黑除恶斗争举报信箱,加大有奖举报力度。对群众的实名举报,要及时核查反馈,做到件件有回音。完善并严格落实举报人、证人、鉴定人、被害人等相关保护措施,消除群众后顾之忧。严格遵守有关新闻宣传报道以及保密工作的各项规定,严格审核拟对外披露的案件和内容,严格把握宣传报道时机和节奏。严格做好在重大敏感案事件舆情应对中同步做好依法处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工作,对社会广泛关注的大要案件,积极应对可能出现的负面舆情。

(五)落实督导考核机制。要开展定期督导,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专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取得预期成效。要制定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评价标准,把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考评体系,科学全面评估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成效。

(六)落实责任追究机制。要健全落实综治领导责任制,对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区域、行业、领城,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一票否决等方式督促其限期整改。对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由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依法依纪严肃追责。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对日常监管不到位,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期间,组织督导组到各单位督导,对相关地区行业、领域应发现问题而没有发现的、发现问题不处理不报告的,按照失职、渎职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扫黑除恶下阶段工作计划 第2篇

把依法打击“村霸_等黑恶势力作为惩治农村违法犯罪行为重点,结合每年排查整顿软弱散党组织,健全镇领导班子包乡走村入户制度,持续防范和整治“村霸”等黑恶势力干扰侵蚀、家族宗族势力影响严重、宗教势力渗透蔓延等问题。推动加强民主管理监督和协商,完善村规民约,涵养文明乡风,提升群众防范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能力。深入实施南粤党员先锋工程,推进党建引领乡村治理,让黑恶势力在农村无处生根。高度警惕和严防严打黑恶势力、家族势力等于扰破坏换届行为,保证镇集中换届健康平稳有序进行。

扫黑除恶下阶段工作计划 第3篇

把源头治理作为扫黑除恶斗争治本之策,重点推动信息网络、交通运输、工程建设、自然资源、金融放贷五个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强化部门联动,进一步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强化打防结合,集中摧毁群众反映强烈的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团伙,打掉车匪路霸和盗抢货车燃油和货物、黑恶势力收取“保护费”等违法犯罪,打掉建设领域恶意竞标、强揽工程等违法犯罪,打掉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保护、集体土地使用等违法犯罪,打掉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等违法犯罪。落实行业治理双向反馈机制,健全完善日常监管、源头治理机制,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加强对五大行业领域“三书一函”整改工作督导检查,确保真整改、真落实。对存在突出问题的其他行业领域,统筹兼顾,开展整治情况联合检查,防止“纸面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