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水利灌区年度工作计划(通用3篇)

时间:2025-12-21 13:17:39 作者:admin

基层水利灌区年度工作计划 第1篇

5.完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稳妥有序推进骨干供水工程和末级渠系水价调整,各县(区)要合理规范价格标准,对已批复的末级渠系水价进行评估,避免过高或过低定价。同步推进农垦系统末级渠系水价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加强水费收支管理,全面推行水费电子化收缴,及时拨付末级渠系运行维护经费。

6.完善田间水利工程管护机制。加强农田水利设施管护指导监管,组织开展高效节水灌溉工程运行及覆盖面积情况调查核实,建立运行管理台账。各县(区)要明确农田水利工程管护主体,压实管护责任,建强、规范基层用水管理组织,发挥好基层用水管理组织在维修养护、运行管理、供水服务、水费收缴等方面的作用,确保农田水利工程效益得到持续发挥。

7.组织开展改革任务复核。用好自治区党委改革办和自治区党委农办工作机制,联合自治区发改、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对县级自验和市级复验的改革任务进行复核,对县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四项机制”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指导。

基层水利灌区年度工作计划 第2篇

8.深入推进灌区、泵站标准化管理。制定完善引黄灌区水利骨干工程安全运行管理、灌溉管理等制度,印发渠道、水闸、渡槽、涵洞、水泵等骨干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操作手册。组织开展大中型灌区、泵站及水闸标准化管理自治区级评价,争创部级标准化管理评价。积极推进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认真开展电站自评申报和自治区级初验,按时上报水利部复核。

9.加强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压紧压实运行安全责任,深入开展渠道、泵站、蓄水池、水电站等重点工程设施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水利工程安全运行。修订《宁夏回族自治区直属水管单位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管理办法》,加强对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前期、实施、验收结算、绩效评价和资金使用全过程监督管理,确保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加强跨临渠系工程建设管理,修订《跨(临)水利骨干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及时做好审查审批。

基层水利灌区年度工作计划 第3篇

3.做好农田灌溉发展顶层设计。根据《全国农田灌溉发展规划》,编制完善并印发《宁夏农田灌溉发展规划》,储备一批大中型灌区建设与改造项目,扎实有序推进规划项目落实落地。完善并及时更新大中型灌区“一张图”,推动现有灌溉面积和规划灌溉面积上图。

4.加快灌区现代化建设。持续推进固海、惠农沿山井等大中型灌区现代化改造,利通区、同心县等现代化灌区建设,青铜峡灌区(汉延渠、秦汉渠灌域)和隆德县渝河数字孪生灌区试点建设。开工建设红寺堡支干渠支泵站更新改造、沙坡头灌区七星渠灌域现代化改造2个大型灌区、沙坡头兴仁、原州区张易等6个中型灌区和看透山、黄草墩等5座抗旱调蓄水库,强化进展调度和督促指导,全面完成年度建设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