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阶段学生资助工作计划 第1篇
目前,我国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三项:一是全面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二是对农村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三是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提供生活补助。
免学杂费资金由中央和地方按比例分担,西部地区为8:2,中部地区为6:4,东部地区按照财力状况分省确定。
国家课程免费教科书标准是小学每生每年90元和初中每生每年180元,农村学生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承担,地方课程免费教科书及城市低保家庭学生国家免费教科书资金由地方财政承担。
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和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中西部农村地区所需资金中央财政按照50%的比例给予奖励性补助,中西部城市和东部地区所需资金由地方财政承担。
2014年,全国约亿学生享受国家免费教科书政策,5211万学生享受地方免费教科书政策,1486万学生享受到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政策。中央和地方财政共计投入国家免费教科书资金(含学生字典工具书采购资金)约亿元,比2013年增加亿元;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亿元,比2013年增加亿元;地方各级财政投入地方免费教科书资金亿元。
义务阶段学生资助工作计划 第2篇
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是一项极好的利民政策,是全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我们要通过各种渠道,运用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切实抓好宣传工作,使广大师生员工人人皆知国家以及学校的资助政策体系,个个熟悉资助程序与办法,确保我校学生资助工作顺利有序地开展。
(一)加强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抓好“开学”等重要时点宣传,展示资助工作成效,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继续开展资助政策“两节课”、学生资助走访等主题活动,做好“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相关工作。开展丰富多彩、贴近实际的宣传活动。
(二)宣传学校各项资助政策及工作动态,并开展经常性的交流,解决学生提出的问题,随时接受师生对我校学生资助工作的监督。通过宣传,正确引导舆论导向,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倡导师生关心弱势群体,引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树立信心、克服困难,积极乐观地学习和生活。
七、进一步加强资助监管。
继续开展学生资助班级月巡查,加强各类资助的过程性监管。规范学生资助档案与受助学生信息管理。配合财务等部门加强对校内奖助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加强投诉、举报受理,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
资助办
二0二五年一月
义务阶段学生资助工作计划 第3篇
在学前教育阶段,按照“地方先行、中央补助”的原则,对在园幼儿给予资助。具体办法是,地方政府对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予以资助。中央财政根据地方出台的资助政策、经费投入及实施效果等因素,予以奖补。
2014年,各级政府共资助幼儿387万人,占在园幼儿总数的11%。中央和地方财政共投入资金亿元,比2013年增加亿元,增幅32%。其中,中央财政安排奖补资金亿元,占20%;地方财政安排亿元,占80%。
义务阶段学生资助工作计划 第4篇
一是在本专科生阶段设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年奖励本专科学生5万名,每生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在校生,资助面约为在校学生总数的3%,每生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学生,资助面约为在校学生总数的20%,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
二是在研究生阶段设立了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研究生,每年万名,其中硕士生万名、每生每年2万元,博士生1万名、每生每年3万元。学业奖学金,中央高校根据研究生收费标准、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服务以及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确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覆盖面、等级、奖励标准和评定办法;地方所属高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教育部门确定。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6000元,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10000元。
2014年,各类奖学金共奖励全国普通高校学生843万人次,比2013年增加71万人次;各级财政共投入资金亿元,比2013年增加亿元,增幅达21%。其中,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共安排4亿元、奖励5万人;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共安排7亿元、奖励万人;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共安排3亿元、奖励1万人。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本专科生74万人、奖励金额亿元。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研究生65万人、奖励金额亿元。
2014年,各类助学金共资助全国普通高校学生954万人次,占在校生总人数的35%,比2013年增加245万人次;资助金额亿元,比2013年增加亿元,增幅39%。其中,国家助学金资助本专科生526万人、资助金额亿元;资助研究生209万人次、资助金额亿元。
义务阶段学生资助工作计划 第5篇
免学费政策的覆盖范围是,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对在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符合国家标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一、二、三年级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除学费标准给予补助。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经批准的学费标准高于补助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是,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央财政按区域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西部地区按在校学生的20%确定,中部地区按在校学生的15%确定,东部地区按在校学生的10%确定。各省级人民政府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本行政区域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具体比例。为切实减轻贫困地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家庭经济负担,根据《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有关精神,将六盘山区等11个连片特困地区和西藏、四省藏区、新疆南疆三地州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助学金范围。
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均由中央财政统一按照每生每年2000元的标准与地方财政按比例分担。
2014年,全国1234万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享受免学费政策。各级财政共投入资金亿元,比2013年增加 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34亿元,占54%;地方财政资金亿元,占46%。
2014年,全国有315万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各级财政共投入资金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亿元,占64%;地方财政资金亿元,占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