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安置帮教工作计划范文 第1篇
1、接收本辖区内的刑释解教人员做好衔接工作,并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的有关安置帮教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不断加强自愿者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调整、聘请帮教者开展多种培训和指导工作。
3、建立刑释解教工作档案,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安置帮教工作。
4、定期召开刑释解教办公室工作会议,研究布置帮教工作,落实帮教工作措施。
5、指导督促本辖区帮教工作小组,开展多种形式的帮教活动,采取多种形式的帮教措施,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帮教工作对象不脱管,不漏管和重新犯罪。
6、广泛开展舆论宣传,注重发展和推广典型。
7、做好重点人头的月走访和一般人员的季度走访工作。
8、协调并做好安置帮教基地的建设,根据企业及帮教对象情况进行协调,对回归困难人员进行过渡性安排工作。
9、抓好村级安置帮教工作站的建设和村级工作站人员及信息员的培训工作平台,不断提高他们的业务工作水平。
10、做好安置帮教人员技能培训工作,使他们回归后都能掌握一项技术。
11、进一步做好信息化管理工作。为了进一步抓好信息化管理工作,确实做到人头清、情况明。
一是做好每天的平台的.核实工作,及时反馈信息。二是做好每周三次接收预放人员。
三是针对信息情况与村、派出所、家庭进行核对。
四是与家庭进行联系,落实帮教措施。
五是将所有帮教安置对象的情况逐人逐项输入电脑,实行电脑化管理。
六是将所有的帮教对象形成网络化进行管理,与省、市、县安置帮教网连接。
七是建立刑释解教人员一人一档制度,实行档案化信息化管理。
12、做好安置帮教工作,掌握每个人的思想动态,了解他们的工作和生产生活情况。
一是将三月份定为安置帮教对象排查核对月,进行全面检查,做到准实。
二是对每个村,每年进行一次安置帮教对象代表座谈会,使帮教对象相互交流各自的思想和工作情况,起到相互促进、相互帮助的效果。
13、为了确保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落到实处,乡帮教工作站与各村帮教工作站签订年度安置帮教责任书,确保做到层层分解,逐人落实,并将帮教安置工作纳入乡、村(部门)年终考核目标,确保任务完成。
社区安置帮教工作计划范文 第2篇
一、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今年以来,我局在召开的局党组会议、中心组学习会议上,认真传达学习重要指示批示和中央扫黑办开展扫黑除恶“六清”行动精神,研究部署专项斗争工作,切实增强扎实推进专项斗争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是深化线索摸排。今年以来,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对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安置帮教人员以及区直律所律师的案件进行全面梳理,深挖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同时,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形成全民参与的合力,营造良好的氛围。
三是强化综合治理。加强特殊人群监管,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对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测试。强化管理社区矫正对象,实现监督全覆盖。持续做好刑释解矫人员管控,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和线索排查。
四是强化宣传发动。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刑释解矫人员学习“两个通告”,切实提高群众和特殊人群对“两个通告”的知晓率。另外结合“法律六进”、“送戏下乡”等法治宣传活动,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社会面宣传。
五是强化督查指导。局领导班子继续坚持督查督导机制,对各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区法援中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并要求立行立改。
二、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是根据省司法厅印发的《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指导大纲》、《全省司法所规范化提升工程实施方案》要求,区局积极争取财政拨款,上半年共投入40余万用于三里桥、中店司法所办公用房装饰工程。通过与木厂、三里桥、中店等3个乡镇街的积极协调,实施司法所提档升级行动,全面提升司法所基础保障。
二是积极按照省司法厅《省司法所建设提档升级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的通知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及时动员部署,力争持续打造司法行政基础综合性、一站式服务平台。
三、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认真部署开展“春节、两会”期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积极部署和开展涉疫情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专项行动,摸清涉疫情矛盾纠纷底数,依法及时就地化解,确保一般矛盾不出乡,重大矛盾纠纷不出市区。今年以来,全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矛盾纠纷1213起,成功化解1173起,调解成功率为97%。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是强化特殊人群监管帮扶。今年以来,接收刑释人员99名,帮教率为100%,安置率为90%;服刑人员信息核查成功率为100%,预释放人员回执率为100%。目前在册刑满释放人员共957人,重新犯罪率低于3%;今年受疫情影响,_实行封闭式管理,区局积极主动作为,与省内各_建立远程视频帮教机制,共为犯人家属申请远程探视108例,探视成功64例,对_犯人的改造起到了积极作用。
四、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是继续开展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2020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关键之年,区司法局将紧紧围绕三年为期的工作目标,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取得新成效。常态化组织理论学习,深化线索摸排,扩大宣传发动,规范律师辩护,强化督查指导,不断推进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争取取得更好成效。
社区安置帮教工作计划范文 第3篇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完善工作机制
以司法所为重点,调整街道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各社区成立帮教小组,健全三级安置帮教组织网络,并明确分工,落实专人负责,完善各项制度。
(1)街道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工作会议,传达贯彻中央、省、市有关精神,研究部署工作任务,搞好协调,加强指导。
(2)街道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至少召开2次会议,贯彻领导小组会议决议,研究解决2个以上实际问题。
(3)街道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履行职能作用,制定年度计划和工作重点并协调,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
(4)安置帮教办公室要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并公示上墙,接受社会监督。
二、规范安置帮教工作程序,落实帮教措施
对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自接到释放和解除劳教通知之日起,就对其建立个人档案,明确帮教人,落实安置帮教措施。
(1)安置帮教办公室为刑释解教人员建立一人一档,建档率要达到90%。
(2)认真查找人户分离和下落不明的刑释解教人员,努力减少脱管漏管,当年刑释解教人员衔接率达到70%。
(3)对于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要每季度进行一次,每半年要回访,并作好谈话记录等资料归档工作。
(4)对外出打工人员的帮教,要掌握其去向,摸清其动态,要利用多种形式如亲属联系,电话联系等,在重大节假日等特定时间亲自上门,对其帮教,做到无空白点。
(5)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安置措施。对符合城市低保和农村救助条件的刑释解教人员,及时纳入低保和农村特困户基本生活救助范围,协调工商部门减免刑释解教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有关费用。
(6)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率要达到90%,就业安置率要达到70%,重新犯罪率控制在5%以内。
社区安置帮教工作计划范文 第4篇
一、工作目标
为了促进我乡和本辖区内的社会安定和谐、使特殊人员管得住、管得好、帮教得力、使平安唐加建设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就要做好特殊人员的管理工作,现在我乡目前有重点管控人员、回流人员、十类人员和已释放回来的刑释解教人员,将做好以下的工作:
1、健全管控机制。成立领导小组,制定管控帮教工作计划,特殊人员的管控帮教工作的衔接率达到100%;一般帮教对象符合安置条件的安置率达到90%,重点帮教对象符合安置条件的安置率达到95%。
2、进一步的提高特殊人员服务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大解决特殊人员就业、就学、生活等困难的力度。 建立乡镇矫正工作机制。乡镇矫正对象衔接管控率达到100%,帮扶率达到95%以上;最大限度降低重新违法犯罪,确保矫正期内特殊人员无重新违法犯罪。
二、工作措施
1、强化监管人员对监管对象家庭地、单位、邻里之间的对接联系,完善对特殊管控人员的无缝对接机制。
2、强化特殊人员管控,建立特殊人员数据库,定期开展摸排和清查工作,健全完善帮扶措施,严禁出现脱管失控现象,最大限度地降低重新违法犯罪率。
3、加强特殊人员就业安置。(1)建立特殊人员就业、劳动技能培训绿色通道,使其优先培训、优先就业;免费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就业援助等服务;制定并采取具体措施,强化特殊人员中就业技能培训,提升其创业、就业技能。(2)协调县民政部门,落实最低生活保障或采取临时救助措施,加强对生活困难和丧失劳动能力的特殊人员的帮扶工作。
4、加强安置帮教队伍建设。逐步建立专职安置帮教工作队伍,提高安置帮教工作专业化水平。鼓励采取多种形式建立安置帮教志愿才队伍,丰富和发展安置帮教工作模式,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做好安置帮教工作。
社区安置帮教工作计划范文 第5篇
天补司法所顾新健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今年5月6日,_来江苏视察工作时进一步强调,“要解决中国的发展问题,实现又快又好地发展,必须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这是对我们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我们天补镇司法所肩负着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计划,负责本地区的法制宣传普及工作,负责本地区司法行政工作及人民调解工作,管理、监督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当前,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司法行政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坚持科学发展观,必须牢牢把握“发展”这一核心。发展是第一要务,发展是硬道理,发展是贯穿“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主题,离开了发展,就无所谓发展观。我们司法机关要牢固树立服务、服从于发展的大局意识,找准司法机关服务大局的切入点,把服务于经济发展,服务于社会进步的举措做实、做细。当前,因征地补偿、拆迁安置、企业改制、社会弱势群体的生活保障等问题而引发的日益突出,基层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要建立预警机制,依靠“十户信息员”的调解网络,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制度,做到“预警在先,苗头问题早消化;教育在先,重点对象早转化;控制在先,敏感时期早防范;调解在先,矛盾纠纷早处理”。“组织工作走在工作前,预测工作走在预防前,预防工作走在调解前,调解工作走在激化前”。把群体性的矛盾纠纷化解好,为经济、社会的发展营造一个稳定的社会环境。
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是统筹兼顾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现代化建设的推进,社会利益的多元化、利益分配的不均衡性,行业、地区之间的发展不平衡性,以及快速发展对资源和环境的压力日益加大等等,这些问题的出现,就要求我们的发展更加注意统筹兼顾,做到城乡协调发展,区域协调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推进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相协调,推进经济、政治、文化建设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相协调。这样才能更好地妥善处理当前各方面突出矛盾,协调好各种利益关系。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在实际工作中,要充分兼顾到社会弱势群体的利益,特别是下岗失业人员,生活有困难的老年人、残疾人,要运用司法援助手段帮助他们渡过难关,在处理法人与公民,政府与群众的纠纷时要维护公正,对弱势群体的利益,该维持的要坚决维持,该让步的要坚决让步,该纠正的及时纠正。
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是坚持以人为本
社区安置帮教工作计划范文 第6篇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做好社区矫正对象教育改造和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维护社会稳定,预防和减少“两类”(社区矫正对象、帮教安置对象)人员重新违法犯罪,促进和谐竹溪建设,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湖北省“两类”人员管理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开展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应遵循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机关具体实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分工负责,民政、人社、机构编制、财政等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单位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实施的原则。
第三条社区矫正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帮教安置是指社会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非强制性的帮助、教育、监督和管理,使刑释解教人员巩固改造成果,继续加强思想意识改造和行为矫正,努力适应新的社会环境,遵纪守法、自食其力、安居乐业,不再违法犯罪和危害社会。
社区矫正对象包括:
(一)被判处管制的;
(二)被宣告缓刑的;
(三)被暂予监外执行的;
(四)被裁定假释的;
(五)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
帮教安置对象包括:
(一)刑满释放5年以内人员;
(二)解除劳教3年以内的人员。
第四条工作任务:
(一)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刑罚正确实施;
(二)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思想和法制教育、文化教育、社会公德教育、职业技术教育,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使他们成为守法公民;
(三)对家庭特别困难的社区矫正对象及其家庭成员在就学、就业、生活和心理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提供帮助,促使他们适应社会;
(四)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对帮教对象进行管理和监督;
(五)对家庭特别困难的帮教对象在生活、法律、心理等安置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供帮助,促使他们顺利融入社会生活;
(六)对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进行帮助教育,落实防止其重新违法犯罪的措施。
第五条工作原则:
(一)社区矫正遵循惩罚、教育和帮助相结合的原则;
(二)安置帮教坚持非强制性的引导、扶助、教育、管理的原则;
(三)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开展工作的原则;
(四)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
(五)坚持因人制宜与分类实施相结合、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矫治帮教与家庭帮教相结合,帮教安置与监所教育相衔接的原则。
第六条县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例会,乡镇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研究分析辖区内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情况,检查各项工作的落实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制定相关的工作措施。
第七条建立责任考评机制。
县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县综治委具体指导下,积极协调成员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制定成员单位履职考评办法,每年对其履职情况进行考核,严格奖惩兑现。
第八条经费保障。应当安排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经费,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截留、挪用。
第二章组织机构职责及人员
第九条县政府成立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领导小组,指导本辖区开展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日常工作由县司法局组织实施。
乡镇政府应当成立由司法所、公安派出所、民政所以及相关单位参加的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领导小组,指导本辖区开展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
村(社区)应当成立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室。
第十条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的方针政策;
(二)审议批准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总体规划、阶段性工作计划;
(三)定期听取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办公室及成员单位工作汇报,协调解决相关困难和问题;
(四)监督、检查成员单位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开展情况,督促成员单位依法履行职责。
第十一条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应当依照职能,履行下列职责:
(一)综治部门主要职责:协助党委政府加强对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办、检查指导;
(二)司法行政机关主要职责:履行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牵头组织成员单位和基层组织实施社区矫正帮教安置,组织协调社会力量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改造和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指导乡镇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日常矫正和帮教安置工作,检查、考核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实施情况,总结推广经验,表彰先进。会同公安机关加强对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对象的监督管理;定期向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综治办收集、反馈“两类”人员动态信息。完成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任务;
(三)公安机关主要职责:加强对“两类”人员的监管考察,配合司法行政部门做好审前社会调查工作,定期排查“两类”人员动态信息,并按要求及时报送县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违反相关规定的矫正对象依据具体情况依法采取必要措施;
(四)审判机关主要职责:准确适用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对拟适用非监禁刑被告人必须开展审前社会调查工作,审前社会调查报告应当作为是否适用非监禁刑判决的参考依据。及时向县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抄送相关法律文书,定期向县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办公室报送“两类”人员重新犯罪信息;
(五)检察机关主要职责: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律监督实施,每年对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开展1-2次执法检查。对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相关法律问题提出司法建议,定期向县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我县“两类”人员脱漏管信息;
(六)民政部门主要职责:依据相关政策规定,对生活无着落的“两类”人员及其家属给予帮助,对“三无人员”(无家可归、无亲可投、无业可就)中具有城镇户口且丧失劳动能力的,经审核后安排在城市社会福利机构,具有农村户口且符合“五保”条件的纳入“五保”范围。符合低保条件的,做到应保尽保。将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纳入社区建设工作之中;
(七)教育部门主要职责:配合、加强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监管教育,对于符合就学条件的“两类”人员及其家属,教育部门要切实做好其就学的相关工作,无能力交相关费用的要给予减免;
(八)财政部门主要职责:将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指导社区矫正帮教安置机构做好财务管理工作;
(九)人社部门主要职责:将“两类”人员职业技能培训纳入职业技能培训总体规划。依托公共职业介绍、就业培训机构,为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愿望的“两类”人员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开展创业帮扶;
(十)机构编制部门主要职责:根据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的开展情况和上级有关规定,完善,推动司法行政部门社区矫正机构、编制、职能的核定落实;
(十一)国税、地税部门主要职责:依据相关规定,主动为符合政策的“两类”人员自主创业提供服务,减免相关税费,帮助落实政策规定;
(十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指导、协助“两类”人员自主创业,依法办理相关证照,并减免相关费用;
(十三)工会、共青团、妇联主要职责: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参与配合矫正教育及帮教安置工作,协助做好职工、青少年和女性矫正对象的矫正、帮教、帮扶工作,维护其合法权益。积极指导志愿者队伍建设,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
(十四)广电部门主要职责:负责党和国家关于社区矫正帮教安置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宣传,加强对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先进事迹的报道,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宣传工作任务;
(十五)610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对参与组织犯罪矫正对象的监管教育。
第十二条乡镇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依照有关规定,对“两类”人员实施管理,督促公安派出所对“两类”人员进行监管、考察;
(三)组织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考核评议,根据考核结果实施奖惩。落实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措施,做到一季一回访、半年一考核;
(四)组织相关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和志愿者,对“两类”人员开展多种形式的帮扶教育;
(五)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定期参加公益劳动;
(六)接受人民法院委托开展审前社会调查;
(七)建立“两类”对象矫治、帮教档案,做到一人一档;
(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第十三条村(社区)社区矫正工作室在乡镇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履行下列职责:
(一)协助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辖区社区矫正对象开展矫正教育工作,对帮教安置对象落实相应帮教措施;
(二)掌握辖区“两类”人员动态,及时报告要情信息;
(三)履行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四条社区矫正工作人员。
社区安置帮教工作计划范文 第7篇
一、切实加强对安置帮教工作的组织和领导
各社区建立安置帮教工作机构,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充分发挥安置帮教工作机构的作用,将安置帮教与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工作相结合,将安置帮教做为精神文明单位、综合治理优秀单位考核依据,动员辖区各单位积极参与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二、建立健全工作台帐
要对本辖区刑满释放人员进行全面的排查,切实做到底数清、人员明,衔接达100%、建档100%、帮教100%,安置达到85%。当年回归的.人员当年清查,特别要注意发现和清查混杂在外来人口中的外地籍刑满释放人员以及未回到本地报到的本地籍刑满释放人员的情况,及时上报街道安置帮教办公室。
三、进一步落实衔接、管控帮教措施
进一步完善刑满释放人员定期走访谈话制度,要积极组织开展志愿活动,组织在岗职工、退休人员、党员以“一助一”、“多助一”等形式参与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帮教工作。将安置帮教与综合治理、社区共筑共建、扶贫帮困等工作相结合,动员辖区各单位积极参与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各社区至少确定2名重点帮扶对象与辖区单位建立结对帮扶关系。同时,为没有生活来源的困难人员解决低保金。要落实各项优惠政策,组织刑满释放人员参加再就业技能培训,切实解决刑满释放人员的生活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