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房职业防治工作计划 第1篇
一、目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_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确保广大职工的身体健康及合法权益,促进我公司各项工作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制定了20xx年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为职业病防治的各项工作做好充分的准备。
二、目标
公司将对职业卫生管理与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原则,积极落实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工作。20xx年公司将集中防止突发性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并能在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后进行有效控制和处理,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害和防止事故恶化,最大限度降低事故损失和人身伤害。20xx年公司职业病防治目标如下:
1.粉尘作业点达标率100%;
2.杜绝高温中暑;
3.尘肺病发生人数为0;
4.噪声性耳聋的发病率0%;
5.化学品中毒发生人数为0。
三、工作措施
(一)认真贯彻《职业病防治法》。明确各级领导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应承担的责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和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原则,通过开展职业危害因素辨识评价、控制活动,使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走上法治化、规范化和科学化轨道。
(二)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体职工职业病防治的意识。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劳动卫生宣教活动,充分利用广播、标语、宣传报等各种宣传舆论工具,大力宣传《职业病防治法》,分层次、有计划、有重点地对各单位的.第一责任人、管理人员和接触有害因素人员3个层面进行《职业病防治法》和相关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了全体人员的法律意识、责任感,以及做好职防工作的使命感。 制定和落实各单位各项职业病防治工作制度和管理措施。
(三)结合各部门的实际情况,有关人员每月要不定期下井对各班组生产现场职工的劳动保护用品穿戴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对穿戴不合格的职工就行现场教育,要求班组即时进行整顿。
(三)年内组织有关部门深入各车间开展一至两次《职业病防治法》知识的宣传和预防职业病培训活动,不断增强广大职工的职业病防治意识。
(四)按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及周期,确定今年体检时间和人数(包括进岗、离岗职工及临时工、合同工等),联系复旦大学附属金山医院进行职业卫生体检,建立和完善各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和健康监护档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管理。最大限度的将职业病危害控制在源头。
(五)公司质量部做好年度生产工作现场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评价工作,及时发现职业危害,防控职业病危害因素。同时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场所或可能造成严重职业危害的岗位及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并完善各种警告标志和警示说明。
(六)保障车间内各类职业病防护设施有效,作业时用通风设施和除尘器除尘。
(七)加大资金投入,加快治理步伐。优先保证公司各种必备劳保用品的备用资金,即时购进各种防护用品,备用资金不得擅自挪用。充分保养好各种防护设施,加快公司的职业卫生治理步伐,保证广大职工的人身安全和职业健康。
(八)加强健康监护,认真做好有害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岗前、岗中和离岗的健康检查。
四、保障条件
(一)严格遵守并执行《_职业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为公司广大职工健康及权益提供最坚强的保护伞。
(二)公司有专门的培训部门和人员,加强公司全体员工的.职业病防治教育培训,提高职工的职业病防患意识,提高面对突发事件时应急救援的能力。
(三)公司提供专门的职业病防治的专项资金。每月劳保每月按时做计划,按时采购,按时领取发放,保证一线工人劳保用品的及时穿戴;公司制定防护设施维修与保养的相应制度,保证各种防护设施的维修与保养资金和人员的及时到位与更换。
五、工作计划安排
(一)在20xx年1月xx日前与职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二)在20xx年3月中旬对所有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卫生知识培训。
(三)在20xx年6月底前健全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机制。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对有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开展危害项目监测,尚未具备监测条件的岗位和工段委托职业病防治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监测。在醒目位置设置职业病危害因素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并设置和完善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危害因素监测结果,告知劳动者做好自身防护工作。
(四)在20xx年7月底前完善职业健康监护和职工工伤保险。公司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定期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在岗期间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建立一人一档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妥善保存。公司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五)每月月底由生产部维修组对所有防尘设施进行检查,发生损坏的及时修复,未使用的督促员工使用,由质量部牵头每月不定期对职工劳保用品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未用的作出处罚。
六、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各班组负责人务必要站在广大职工职业健康的高度,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领导,落实人员,确保实施方案贯彻落实。
(二)办公室、质量部等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进行舆论宣传,将宣传工作深入到基层,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法制意识,自觉履行职业病防治义务,提高劳动者自我保护意识,对拒不接受监督或者不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履行职责的坚决予以查处。
(三)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工作信息报告制度。公司一旦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或职业病时,必须在组织抢救的同时,将事故信息报告安监部门。建立职业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之间工作情况通报制度,互报职业病事故、事故隐患举报、职业病工伤保险、职业卫生评价及监测和监督检查等工作信息。
锅炉房职业防治工作计划 第2篇
为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切实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依据《_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计划。
一、职业病防治现状和问题
职业病防治事关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_、_高度重视职业病防治工作。《“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强化行业自律和监督管理职责,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推进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发生。
《_职业病防治法》实施以来特别是《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印发以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业病防治职责,强化行政监管,防治体系逐步健全,监督执法不断加强,源头治理和专项整治力度持续加大,用人单位危害劳动者健康的违法行为有所减少,工作场所职业卫生条件得到改善。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与控制,职业健康检查以及职业病诊断、鉴定、救治水平不断提升,职业病防治机构、化学中毒和核辐射医疗救治基地建设得到加强,重大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明显减少。职业病防治宣传更加普及,全社会防治意识不断提高。
但是,当前我国职业病防治还面临着诸多问题和挑战。一是职业病危害依然严重。全国每年新报告职业病病例近3万例,分布在煤炭、化工、有色金属、轻工等不同行业,涉及企业数量多。二是用人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法治意识不强,对改善作业环境、提供防护用品、组织职业健康检查投入不足,农民工、劳务派遣人员等的职业病防护得不到有效保障。三是职业卫生监管和职业病防治服务能力不足。部分地区基层监管力量和防治工作基础薄弱,对危害信息掌握不全,对重点职业病及职业相关危害因素监测能力不足。四是新的职业病危害问题不容忽视。随着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的广泛应用,新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不断出现,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新挑战。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认真落实_、_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正确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强化政府监管职责,督促用人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提升职业病防治工作水平,鼓励全社会广泛参与,有效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切实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奠定重要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依法防治。推进职业病防治工作法治化建设,建立健全配套法律、法规和标准,依法依规开展工作。落实法定防治职责,坚持管行业、管业务、管生产经营的同时必须管好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用人单位诚信体系。
坚持源头治理。把握职业卫生发展规律,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以重点行业、重点职业病危害和重点人群为切入点,引导用人单位开展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改善工作场所条件,从源头预防控制职业病危害。
坚持综合施策。统筹协调职业病防治工作涉及的方方面面,更加注重部门协调和资源共享,切实落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提升劳动者个体防护意识,推动政府、用人单位、劳动者各负其责、协同联动,形成防治工作合力。
(三)规划目标。到20xx年,建立健全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格局。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基本完善,职业卫生监管水平明显提升,职业病防治服务能力显著增强,救治救助和工伤保险保障水平不断提高;职业病源头治理力度进一步加大,用人单位主体责任不断落实,工作场所作业环境有效改善,职业健康监护工作有序开展,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益得到切实保障;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的比例得到下降,重大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慢性职业性化学中毒、急性职业性放射性疾病得到有效控制。
——用人单位主体责任不断落实。重点行业的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到85%以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率达到80%以上,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率达到90%以上,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业卫生培训率均达到95%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率达到90%以上。
——职业病防治体系基本健全。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设区的市至少应确定1家医疗卫生机构承担本辖区内职业病诊断工作,县级行政区域原则上至少确定1家医疗卫生机构承担本辖区职业健康检查工作。职业病防治服务网络和监管网络不断健全,职业卫生监管人员培训实现全覆盖。
——职业病监测能力不断提高。健全监测网络,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工作的县(区)覆盖率达到90%。提升职业病报告质量,职业病诊断机构报告率达到90%。初步建立职业病防治信息系统,实现部门间信息共享。
——劳动者健康权益得到保障。劳动者依法应参加工伤保险覆盖率达到80%以上,逐步实现工伤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社会慈善、商业保险等有效衔接,切实减轻职业病病人负担。
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源头治理。开展全国职业病危害调查,掌握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基本情况,以及危害地区、行业、岗位、人群分布等基本信息。建立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落后工艺、材料和设备淘汰、限制名录管理制度,推广有利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以职业性尘肺病、化学中毒为重点,在矿山、有色金属、冶金、建材等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治理。严格源头控制,引导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进行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开展职业病危害治理帮扶行动,探索设立中小微型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公益性指导援助平台。加强对新发职业病危害的研究识别、评价与控制。
(二)落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督促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建立防治管理责任制,健全岗位责任体系,做到责任到位、投入到位、监管到位、防护到位、应急救援到位。推动企业依法设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通过经验推广、示范创建等方式,引导用人单位发挥主体作用,自主履行法定义务。帮助用人单位有针对性地开展职业卫生培训,提高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和劳动者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意识。督促用人单位落实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制度,加强对危害预评价、防护设施控制效果评价和竣工验收等环节的管理。改善作业环境,做好工作场所危害因素申报、日常监测、定期检测和个体防护用品管理等工作,严格执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和防护措施公告制度,在产生严重危害的作业岗位设置警示标志和说明。指导用人单位建立完善职业健康监护制度,组织劳动者开展职业健康检查,配合开展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等工作。
(三)加大职业卫生监管执法力度。加强职业卫生监管网络建设,逐步健全监管执法队伍。大力提升基层监管水平,重点加强县、乡级职业卫生监管执法能力和装备建设。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督促用人单位加强对农民工、劳务派遣人员等职业病危害高风险人群的职业健康管理。扩大监督检查覆盖范围,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以及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职业病诊断机构和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监督检查力度,开展职业卫生服务监督检查行动,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职业病危害严重、改造后仍无法达标的用人单位,严格依法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依照法定程序责令停建、关闭。建立用人单位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黑名单”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并通报有关部门。注重发挥行业组织在职业卫生监管中的作用。
(四)提升防治服务水平。完善职业病防治服务网络,按照区域覆盖、合理配置的原则,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明确职业病防治机构的布局、规模、功能和数量。根据职责定位,充分发挥好各类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业病防治院所、综合性医院和专科医院职业病科在职业健康检查及职业病诊断、监测、评价、风险评估等方面的作用,健全分工协作、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推动职业卫生工作重心下沉,逐步引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参与职业健康管理和健康促进工作。以农民工尘肺病为切入点,简化职业病诊断程序,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加大投入力度,提升职业中毒和核辐射应急救治水平。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增加职业健康检查等服务供给,创新服务模式,满足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多层次、多样化的职业卫生服务需求。
(五)落实救助保障措施。规范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管理,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督促用人单位在合同中明确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病危害防护等内容。在重点行业中推行平等协商和签订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制度,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督促劳动关系双方认真履行防治责任。督促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推行工伤保险费率与职业病危害程度挂钩浮动制度。做好工伤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社会慈善、商业保险等有效衔接,及时让符合条件的职业病病人按规定享受大病保险待遇和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减轻病人医疗费用负担。将符合条件的尘肺病等职业病病人家庭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对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的,按规定及时给予救助。
(六)推进防治信息化建设。改进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建立统一、高效的职业卫生监督执法信息管理机制,推动执法工作公开透明。建立完善重点职业病与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报告和管理网络。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和专项调查,持续、系统收集相关信息。规范职业病报告信息管理工作,提高上报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开展职业健康风险评估,掌握重点人群和重点行业发病特点、危害程度和发病趋势。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利用,及时交流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劳动者职业健康和工伤保障等信息数据。将职业病防治纳入全民健康保障信息化工程,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做好防治工作。
(七)开展宣传教育和健康促进。动员全社会参与,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权威性和新媒体的便捷性,广泛宣传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普及职业病危害防治知识。积极利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督促用人单位重视工作场所的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工作。创新方式方法,开展健康促进试点,推动“健康企业”建设,营造有益于职业健康的环境。巩固健康教育成果,更新健康促进手段,及时应对产业转型、技术进步可能产生的职业健康新问题。
(八)加强科研及成果转化应用。鼓励和支持职业病防治基础性科研工作,推进发病机理研究,在重点人群和重点行业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开展早期职业健康损害、新发职业病危害因素和疾病负担等研究,为制定防治政策提供依据。重点攻关职业性尘肺病、化学中毒、噪声聋、放射性疾病等防治技术,以及粉尘、化学因素等快速检测技术。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工作,推广以无毒代替有毒、低毒代替高毒等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加强国际合作,吸收、借鉴和推广国际先进科学技术和成功经验。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要高度重视职业病防治工作,将其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健全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统筹协调,多措并举,进一步提升职业病防治合力。完善职业病防治工作责任制,建立防治目标和责任考核制度,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定期研究解决职业病防治中的重大问题。建立健全政府部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三方代表参与的.职业病防治工作长效机制。
(二)落实部门责任。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贯彻《_职业病防治法》,履行法定职责,加强协同配合,切实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对职业病报告、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化学品毒性鉴定等工作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专项调查,开展医疗卫生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控制的监督管理。安全监管总局负责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加强源头治理,负责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管,调查处置职业卫生事件和事故,拟订高危粉尘作业、高毒和放射性作业等方面的行政法规,组织指导并监督检查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工作。中央宣传部负责组织新闻媒体做好职业病防治宣传、舆论引导和监督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会同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积极调整产业政策,限制和减少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落后技术、工艺、设备和材料的使用,支持职业病防治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科技部负责将职业病防治关键技术等研究纳入国家重点研究计划。工业和信息化部发挥行业管理职能作用,在行业规划、标准规范、技术改造、推动过剩产能退出、产业转型升级等方面统筹考虑职业病防治工作,促进企业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民政部负责将用人单位不存在或无法确定劳动关系,且符合条件的职业病病人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将符合条件的职业病病人及其家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财政部负责落实职业病防治的财政补助政策,保障职业病防治工作所需经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职业病病人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关工作。__配合有关部门督促指导中央企业依法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全国总工会依法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参与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反映劳动者职业健康方面的诉求,提出意见和建议,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三)加大经费投入。各地区要根据职业病防治形势,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合理安排防治工作所需经费,加强对任务完成情况和财政资金使用考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用人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保障生产工艺技术改造、职业病危害预防和控制、工作场所检测评价、职业健康监护和职业卫生培训等费用。各地区要探索工伤保险基金在职业病预防、诊疗和康复中的作用,建立多元化的防治资金筹措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入职业病防治领域。
(四)健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进一步完善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健全高危粉尘、高毒和医用辐射防护等特殊作业管理,以及职业病危害评价、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等法律制度。制定职业病报告、职业健康管理等工作规范。完善重点职业病、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等监测和职业健康风险评估技术方案。健全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工程控制、个体职业防护、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诊断等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指南。
(五)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各地区要强化职业病防治和技术服务专业队伍建设,重点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业病防治院所、综合性医院和专科医院职业病科等梯队建设,提高县、乡级职业卫生服务能力。探索建立注册职业卫生工程师制度。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劳动者多、危害程度严重的用人单位,要强化专(兼)职职业卫生技术人员储备。加大培训力度,重点加强对临床和公共卫生复合型人才的培养。
五、督导与评估
安全监管总局、国家卫生计生委要适时组织开展规划实施的督查和评价工作,20xx年组织规划实施的终期评估,结果报_。各地区要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区职业病防治规划,明确阶段性目标和工作分工,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确保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锅炉房职业防治工作计划 第3篇
一、目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_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确保广大职工的身体健康及合法权益,促进我矿各项工作的可持续发展,制定了20xx年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为职业病防治的各项工作做好充分的准备。
二、目标
我矿将对职业卫生管理与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原则,积极落实上级主管部门的职业病防治工作。20xx年我矿将集中防止突发性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并能在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后进行有效控制和处理,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害和防止事故恶化,最大限度降低事故损失和人身伤害。xx年我矿职业病防治目标如下:
1、尘、毒作业点达标率每年提高2%~5%,力争在20xx年底达到98%;
2、基本杜绝急性职业中毒和高温中暑;
3、累计新发慢性苯中毒病人不超过1人;
4、噪声性耳聋的发病率控制在1%以下;
5、累计新发慢性一氧化碳中毒病人不超过2人。
三、工作措施
(一)认真贯彻《职业病防治法》。明确各级领导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应承担的责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和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原则,通过开展职业危害因素辨识评价、控制活动,使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走上法治化、规范化和科学化轨道。
(二)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体职工职业病防治的意识。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劳动卫生宣教活动,充分利用广播、标语、宣传报等各种宣传舆论工具,大力宣传《职业病防治法》,分层次、有计划、有重点地对各单位的第一责任人、管理人员和接触有害因素人员3个层面进行《职业病防治法》和相关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了全体人员的法律意识、责任感,以及做好职防工作的使命感。制定和落实各单位各项职业病防治工作制度和管理措施。
(三)结合各部门的实际情况,有关人员每月要不定期下车间、班组对生产现场职工的劳动保护用品穿戴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对穿戴不合格的职工就行现场教育,要求车间即时进行整顿。
(三)年内组织有关部门深入车间开展一至两次《职业病防治法》知识的宣传和预防职业病培训活动,不断增强广大职工的职业病防治意识。
(四)按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及周期,确定今年体检时间和人数(包括进岗、离岗职工及临时工、合同工等),联系县卫生防疫站进行职业卫生体检,建立和完善各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和健康监护档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管理。最大限度的将职业病危害控制在源头。
(五)公司安全环保部做好岗位常规尘毒监测,年内聘请上级有
关部门对生产工作现场作一次监测,并作出相应的评价,及时发现职业危害,防控职业病危害因素。同时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场所或可能造成严重职业危害的岗位及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并完善各种警告标志和警示说明。
(六)不断完善产尘、产毒点的抽尘排毒设施和加强职业病隐患的整改工作。燃气输送管道间的连接要保持完好状态,易损连接设备等要经常注意检修,防止输气管道和连接设备泄露;经局部排风装置排出的粉尘和有害物质必须通过净化设备处理后排入大气;焦炉高温灼伤危险区域,如拦焦车、熄焦车驾驶室玻璃加贴隔热膜以防热辐射。针对消烟除尘车、排气设备、回收车间的各种回收设备、粗苯和焦油储罐、一氧化碳管线等设备,确保抽尘排毒设施的良好运行。
(七)加大资金投入,加快治理步伐。优先保证公司各种必备劳保用品的备用资金,即时购进各种防护用品,备用资金不得擅自挪用。20xx年管理年要进一步强化对各种防护设施的维修与技改,充分保养好各种防护设施,加快我矿的职业卫生治理步伐,保证广大职工的人身安全和职业健康。
(八)加强健康监护,认真做好有害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岗前、岗中和离岗的健康检查。
四、保障条件
(一)严格遵守并执行《_职业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为公司广大职工健康及权益提供最坚强的保护伞。
(二)我矿有专门的培训部门和人员,加强我矿全体员工的职业病防治教育培训,提高职工的职业病防患意识,提高面对突发事件时应急救援的能力。
(三)我矿提供专门的职业病防治的专项资金。每月劳保每月按时做计划,按时采购,按时领取发放,保证一线工人劳保用品的及时穿戴;公司制定防护设施维修与保养的相应制度,保证各种防护设施的维修与保养资金和人员的及时到位与更换。
(四)公司引进先进的技术措施,保证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防控。焦炉炼焦车间的消烟除尘车有效防控推焦过程中产生的烟尘;公司设有水净化分厂,采用先进的AO—O法污水处理工艺,经过处理的水质达到国家二级排放标准,实现了废水回收利用;公司合理布局,利用地形、厂房、生源方向性和绿化植物吸收噪声的作用合理布局等各项保障,为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形成有利条件。
五、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调查阶段(20xx年7月1日至9月30日)。
工作目标:掌握公司职业危害因素的门类、分布和分析职业卫生服务需求,建立健全企业的基本情况档案,为职业病防治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责任单位:由行政管理部和安全环保部牵头,带领各工会小组负责人对全公司的职业卫生基本情况进行全面的调查摸底。
工作内容:公司的基本状况调查,包括企业名称、经济类型、行业分类、主要产品及主要原、辅材料的理化特性、产量、年消耗量、主要生产工艺过程、企业职工人数、生产工人数、生产工人人员组成(正式工、合同工、农民工、季节工等)、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接触人数、职业病发病情况、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既往开展职业卫生工作情况(包括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职业健康监护、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业病危害评价等)、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体防护用品配置使用基本情况等。
(二)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10月1日至31日)。
工作目标:进一步扩大职业病防治知识宣传面,切实提高广大劳动者对《职业病防治法》的知晓率和自我法律保护意识,促进企业形成良好的职业卫生氛围。
责任单位:由行政管理部负责。
工作内容: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职业病防治法》,充分利用专栏、墙报、标语等各种宣传载体和方式进行宣传,使《职业病防治法》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敦促各车间严格按相关卫生法规和标准组织生产,履行控制职业危害的义务,保障职工“人人享有职业卫生与安全的合法权益”。
(三)重点整治阶段(20xx年xx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
工作目标:全面排除职业病发病隐患,严肃处理违反《职业病防治法》行为,规范技术操作,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努力控制群体性职业病和中毒事件发生。
责任单位:由行政管理部牵头,领导安全环保部和各工会小组成员及县卫生防疫站指导配合,使其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职业病防治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工作内容:一是根据基本状况调查情况,确定1—3个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岗位作为试点,深入开展指导服务工作。二是指导督促相关车间成立职业病防治工作领导组,制定各车间职业卫生工作计划、方案,建立健全职业卫生工作台帐;三是指导督促车间按照《职业病危害分类目录》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及时向行政管理部进行报告,行政管理部及时向县卫生防疫站申报;四是与卫生防疫站建立互助关系,让其与公司联系具有职业病检查资质的单位对公司涉及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五是完善职业健康监护和职工工伤保险。公司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定期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在岗期间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建立一人一档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妥善保存。公司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六是健全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机制。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对有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开展危害项目监测,尚未具备监测条件的岗位和工段委托职业病防治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监测。在醒目位置设置职业病危害因素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并设置和完善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危害因素监测结果,告知劳动者做好自身防护工作。七是加强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完善职业病防治配套措施。公司组织对各车间、部门包括企业法人进行职业病防治业务培训。按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为劳动者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其佩戴或使用,使其在劳动过程中免遭或减轻职业病危害及事故伤害,相关职能部门及时进行检查,进行监督教育。
六、工作要求
(一)各车间、部门务必要站在广大职工职业健康的高度,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领导,落实人员,认真制各车间、部门实施方案贯彻落实。
(二)宣传、安全、环保等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进行舆论宣传,将宣传工作深入到企业、基层等,切实提高公司的法制意识,自觉履行职业病防治义务,提高劳动者自我保护意识,对拒不接受监督或者不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履行职责的'用人单位坚决予以查处并曝光。
(三)强化建设项目监督,完善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五条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引进、技术改造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公司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按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并报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根据我公司的实际,凡涉及化学毒物、粉尘、放射性物质等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其防护设施设计必须报职业病防治主管部门进行卫生审查。未经审核、审查同意,或经审核、审查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及相关要求的,针对项目进行整改。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公司应进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要求县卫生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竣工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建设项目不得投入正式生产和使用。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由依法取得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
(四)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工作信息报告制度。公司一旦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或职业病时,必须在组织抢救的同时,将事故信息报告卫生和安监部门。建立职业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之间工作情况通报制度,互报职业病事故、事故隐患举报、职业病工伤保险、职业卫生评价及监测和监督检查等工作信息。
(五)加强安全防护巡检制度。对关键设备应随时巡检,如安全保护装置、保险装置是否灵敏、可靠,转动移动部位有无异常情况。对设备进行摸、听、看,其温度、声音是否正常,连接部位是否紧固可靠,要求管道阀门跑冒滴漏控制在3‰之内,按时进行设备维修台帐、设备维护保养记录、检修记录、巡检记录等,严格落实巡检各项制度。
七、验收方法
针对公司的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公司与县职业病防疫站合作,每年与公司合作,对公司全体员工尽行职业健康体检活动,同时针对公司的各项职业病防治计划进行相关的验收与评价,同时做出相应的检测评价报告。
锅炉房职业防治工作计划 第4篇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的危害,保护员工健康,促进企业发展,依据《_职业病防治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年度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
1、根据我公司存在主要职业职业危害因素特点,积极开展职业卫生的宣传教育,普及职业卫生知识,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及职业中毒的发生。
2、自觉接受卫生监督机构对我公司的监督检查,对监督部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予以改正。
3、按规定每年接受有资质的卫生检测机构对我公司作业场所有害因素的定期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和检测机构所提出的意见,进一步完善我公司防护设施改造的工作。
4、职业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本公司内从事有职业危害工作的职业性健康检查工作,对现有接触职业病有害因素的员工,进行一次职业健康检查,并根据体检结果做出妥善安排和调离。今后坚持做到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将检查结果记入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如实告知本人。
5、加强对有害作业场所的检查,保证通风排毒设施正常运转,并定期维。对工作的防护用品定期更换,并监督工人在上岗时佩戴。
6、工人在使用有毒物品时必须按照正确的操作规程使用和保管,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有关部门上报。
7、认真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做好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定期组织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劳动者的身体健康,预防职业中毒和职业病的发生。
锅炉房职业防治工作计划 第5篇
为加强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促进企业的健康、和谐发展,使生产作业环境贴合国家煤矿职业危害防治标准和要求,保护职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_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本着“统筹安排、量力而行”的原则,经公司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本职业病防治计划。
一、职业病防治计划
依据国家法规、标准和上级主管部门、政府管理部门的指示要求及《徐矿赛尔能源公司职业病防治规划》,公司将对职业卫生管理与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原则,用心落实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工作。20xx年公司将集中防止突发性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并能在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后进行有效控制和处理,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害和防止事故恶化,最大限度降低事故损失和人身伤害。20xx年公司职业病防治目标如下:
1、新发尘肺病病例控制在以内;
2、劳动者职业卫生培训率到达100%;
3、职业病防治监督覆盖率100%;
4、劳动者的工伤保险覆盖率100%;
5、噪声性耳聋的发病率0%;
6、粉尘作业点达标率每年提高2%~5%,在20xx年底到达95%。
二、保障条件
(一)严格遵守并执行《_职业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为公司广大职工健康及权益带给最坚强的保护伞。
(二)公司配有专门的培训部门和人员,加强公司全体员工的职业病防治教育培训,提高职工的职业病防患意识,提高应对突发事件时应急救援的潜力。
(三)公司带给专门的职业病防治的专项资金。每月劳保每月按时做计划,按时采购,按时领取发放,保证一线工人劳保用品的及时穿戴;公司制定防护设施维修与保养的相应制度,保证各种防护设施的维修与保养资金和人员的及时到位与更换。
三、职业病防治实施措施
1、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卫生防治机构,在公司原有的`职业危害管理制度的基础上,认真梳理完善。在公司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的基础上充实人员,配备专职的煤矿职业危害专业人员,负责职业病防治工作。在条件成熟时委托县有资质的慈善医院为公司开展作业危害防治带给服务。
2、加强各级管理人员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公司要制定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计划,健全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体系和网络。二是加强对各级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强化对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和劳动者的培训,用心推进作业场所健康教育。三是把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纳入企业普法教育范围,列为健康教育和职业教育的重要资料。四是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活动,在全企业构成关心劳动者健康、重视职业病防治的良好氛围,发挥工会监督作用,鼓励举报职业病防治违法行为。岗前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培训定为每月一期。
3、抓好职业危害源头控制,凡是建设工程项目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和使用,从源头控制。
4、加强对作业环境中职业危害管理和控制,优化生产布局、工艺流程,定期进行危害因素监测、评价,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制度、操作规程、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危害因素监测结果,使工作场所贴合下列煤矿职业危害要求:
(1)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贴合国家煤矿职业危害标准;
(2)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
(3)生产布局合理,贴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
(4)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贴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
5、井下生产作业场所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救援器材、设备,制定应急救援预案。
6、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1)建立在识别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基础上,即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规定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进行申报,按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的规定,填报好各种申报表。
(2)本单位的建设项目(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引进项目)及时向有关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并经煤矿_门审核同意。
7、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要依法组织进行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告知本人。对遭受或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要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及时安排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断,做好职业病病人的治疗、康复、定期检查和妥善安置,确保职业病病人的权益。同时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8、按AQ1501标准为职工配置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并引导和督促其坚持正确规范使用。
9、重点强化对重点职业病的防治。
(1)尘肺病防治。以防治煤工尘肺、矽肺为重点,实施粉尘危害综合治理工程。提高生产机械化水平,推进清洁生产技术的研发和推广。逐步淘汰不贴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工艺、设备和材料。
(2)重大职业中毒防治。加强有限空间安全作业管理。实施硫化氢、一氧化碳、氨气等重大职业中毒隐患防范治理工程,开展中毒隐患排查,对生产设施、设备、场所进行治理。
(3)加强对重点职业病的监测与预警。重点开展对煤工尘肺、矽肺职业病危害等的监测,及时掌握职业病在高危人群、高危工种的发病特点和发展趋势,研究职业病危险源的分布状况,开展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预警。
(4)推进职业病防治信息化建设。公司构建职业病危害动态监管及监控预警体系,加强职业病信息监测、报告与管理,建立和完善职业病信息监测、报告与管理网络,建设职业病监测点,为制定职业病防治的方针政策带给基础数据。按照动态监控、及时预警、准确计量的要求,根据职业病危害的性质和程度建设职业病预警体系。
10、完善企业工伤保险等各项制度。加强劳动用工和劳动合同管理,规范用工行为,公司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要履行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二是落实有害作业岗位津贴和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保护政策。三是按照规定参加工伤保险,提高工伤保险覆盖率。四是完善职工休息休假制度,加强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五是完善工伤预防与保障相结合的机制,将工伤保险基金部分用于职业病防治的预防和宣传工作,逐步建立职业病治疗、康复制度。六是推行职业卫生专项群众合同制度。
锅炉房职业防治工作计划 第6篇
为认真贯彻实施《职业病防治法》切实维护员工健康,保障员工生命安全,根据省、市关于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指示精神,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成立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
组长:张伟东
副组长:陈来福臧金建
成员:戴仁秀于茂寒刘凤坦雷秀娟田成军
李艳 张淑娟
二、做好《职业病防治法》和防治职业病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黑板报进行宣传,切实提高企业负责人职业病防治责任意识,增强员工自我防护能力。并定期在公司开展防治职业病宣传活动。
三、完善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坚持不懈地抓职业病防治工作,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夯实职业病防治管理这个基础,是实现安全生产的必由之路。
我们要认真贯彻《职业病防治法》和《安全生产法》,全面加强职业安全卫生工作,积极开展职业病防治,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成立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制订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
四、正确处理职业病防治和安全与现场管理的关系,创造健康的安全环境。
安全是企业的最大风险,健康是员工的最大福利,为员工创造一个健康的安全环境是我们职业病防治管理的主要内容。公司要按照标准批出专项资金,建立健全了各类安全警示标志、宣传牌匾,精心打造企业文化建设。实现“关口前移”,把职业病防治和安全工作立足点放在防范事故上,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打主动仗。
五、做好健康监护工作。
严格执行《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职业性健康检查管理规定》,按规定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进行健康查体,查体率达到95%以上,并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建档率100% 。
六、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工作。
要切实加强防护措施,消除或降低职业病危害因素:
(1)各工段操作室均换成封闭式门窗和玻璃。
(2)部分岗位安装换气扇,增加或改造隔音设施,安装空调等改善操作环境。
确保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杜绝重大职业中毒事故发生。定期做好监测工作,发现超标立即查找原因并进行整改。每年请市卫生防疫站来公司进行监测。同时按规定为员工配备防护用品及应急救援器材,并从制度上严加约束,确保员工在工作时正确使用。
锅炉房职业防治工作计划 第7篇
矿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深入推进煤矿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全面提升煤矿职业安全健康水平,切实保障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据《_职业病防治法》及《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等相关规定,立足自身实际,制定本计划及方案,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 工作目的
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目的是研究和评价生产劳动过程中劳动条件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提高改善劳动条件的措施,积极控制和预防职业病的发生。
二 工作目标
1、降低职业病的发生(职业病发生率控制在1‰以内);
2、职业危害因素达标率99%以上;
3、职工个人防护用品配备率100%;
4、职工教育培训覆盖率100%;
5、职业卫生档案建档率100%;
6、职业卫生健康体检率95%以上;
7、职业危害监测覆盖率100%;
8、职业病人治疗、疗养率100%,妥善安置率100%;
9、工伤保险覆盖率100%,劳动合同签订率100%;
10﹑警示标识覆盖率达到95%以上;
三 防治措施
1﹑健全职业危害防治机构,其中包括职业病防治领导机构和职业病防治管理机构。各机构人员要明确职责,将职业卫生日常工作做到位。
2、委托有资质职业卫生服务机构对我矿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进行综合检测评价。
3﹑对我矿接触职业危害员工进行20xx年度职业健康检查并确保体检率达到要求,并如实告知职工本人体检结果。
4、对接触高温高噪职工、离岗前后、壹期尘肺及20xx年度体检疑似对象进行健康检查。
5、煤矿主要负责人、专职管理人员定期接受职业卫生培训。对上岗前和在岗期间从业人员进行年度职业卫生培训。要求上岗前培训时间不少于4学时,在岗期间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2学时。
6、进行年度职业卫生病例汇总及健康资料申报等工作。
7﹑完善职业卫生各项管理制度,且按要求以文件的形式印发。
8﹑加大资金投入与保障。增加防护用品的配备、防尘管路的铺设、购置粉尘、噪音等监测仪器,并完善相关管理台账、记录,力争满足职业卫生工作要求。
9﹑按照相关规定继续完善职业卫生档案及从业人员健康监护档案。
10﹑设置专或兼职职业危害因素监测人员,配备足够的监测仪器设备,按照相关规定对作业场所危害因素进行日常监测。
11﹑在醒目的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职业卫生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工作场所职业因素监测结果等制度。同时在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将作业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防护措施和相关待遇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并在劳动合同中载明。此外,对从业人员产生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必须在其醒目位置设置中文警示标识。
12﹑完善职业防护设施运行台账及记录,并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
13﹑按照相关规定要求设置和配备应急救援设施,定期按照应急救援预案进行演练并做好演练记录和总结报告。
四 考核指标
按照《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办法》进行考核。
五 保障条件
1﹑健全职业卫生领导机构。其中矿长为本机构第一负责人,安全矿长、生产矿长、机电矿长、总工程师和总会计师为本机构主要成员,且明确各领导职责。
2﹑健全且符合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章程。
3﹑提取足够的职业危害防治专项经费,其中包括职业病健康投入、监测评价、防护设备设施、宣传培训等经费,并确保专款专用。
4﹑符合条件的硬件设施。
六 实施方案
1﹑一月份下发职业病防治计划与实施方案,确定本年度的职业危害考核指标和具体实施方案;并将我矿上年度职业病病例汇总资料向河南省煤矿安全监察局进行申报。
2、二月份委托市环保站对我矿地面产生噪声作业场所进行检测。
3、三月份向煤矿安全监察局申报我矿职业危害资料。
4﹑四月份委托公司职防所对我矿在册员工进行20xx年度职业健康检查。检查期间职工体检率应达到95%以上,检查结果告知率应达到100%。
5、五月份委托有资质职业卫生服务机构对我矿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综合检测评价。
6、七月份委托市职业病防治所对我矿接触高温、噪声、有毒有害气体、震动等岗位人员进行健康检查。
7、八月份进行煤矿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灾害及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减少人员职业伤害。演练项目暂定为“高温中暑应急救援演练”,届时将做好演练方案,精心组织,确保演练的实效性。
8、九月份对20xx年度在岗健康检查出壹期尘肺患者及疑似对象进行复查。
9、十月份由人力资源科负责安排上岗前和在岗期间职工进行年度职业卫生培训。要求上岗前培训时间不少于4学时,在岗期间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2学时。
10、十二月份将我矿本年度职业健康情况汇总资料向省煤矿安全监察局进行申报。
11、全年计划增加防尘管路约4000m。
12﹑由工会负责不定期开展职业卫生宣传活动,在活动中通过公示牌板及广播等形式让职工全面了解职业危害防治的重要性,做好自我保护,确保职工对职业危害防治知识覆盖率达到100%;并组织相关监督和维权活动。
13、由人力资源科负责组织对达到离岗条件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14﹑定期进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由通风区派专人进行监测,保证职业危害监测率达到100%。
15、加大资金投入与保障,增添各类防护设施,力争满足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要求。
16、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购置和发放管理。严格执行《煤矿职业安全卫生个体防护用品配备标准(AQ1051-20xx)》规定,为职工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防护用品的发放实行签收制度,工会、安监科负责监督防护用品的发放、佩戴使用情况。
20xx年1月21日
锅炉房职业防治工作计划 第8篇
根据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要求,各矿井应深刻认识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目前安全生产的严竣局面,结合公司开展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认真按本计划贯彻落实,有针对性地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薄弱环节进行整治,强化“一通三防”管理和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落实,不断促进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深入开展,具体要求如下:
1、各矿井必须切实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负责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从组织措施上提供有力保障。
2、建立健全煤矿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重点对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矿井“一通三防”等矽肺病综合治理措施进行修订,使矿井“一通三防”工作、特别是矿井粉尘综合治理防治工作责任落实到各矿井、各部门、各作业班组,真正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
3、健全生产矿井通风管理机构,加强通风队伍建设,配齐配足能够满足通风防尘工作需要的专兼职人员,确实保障通风防尘工作正常开展。
4、深化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大对采空区封闭和风门的管理工作,增加矿井有效风量,加强采掘工作面的局部通风管理,确保井下人员有符合质量和风量要求的新鲜风流;同时随着开采深度的延伸, 应加大安全投入,不断改造和完善通风系统,加强“一通三防”基础设施建设,建设较为全面的矽肺综合治理的基础设施,为矽肺病综合治理提供物质基础保障。
5、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和《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认真落实地面和井下产尘作业地点粉尘浓度的监测工作,强化煤矿粉尘检测,并按有关职业病防治专家提出的`意见进行整改,促进粉尘综合治理工作不断完善、不断改进。
6、加强矿井综合防尘管理,采取以下几项措施:
①公司、矿井对通风系统进行经常性检查,不断完善矿井通风系统,确保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及时有效地排除,减少粉尘的危害。
②各矿井建立井下防尘系统。
③掘进工作面实施湿式作业,最大限度地减少粉尘的产生。
④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职工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督促职工正确配带、正常使用,努力减少粉尘的危害程度。
7、加强职工尘肺病的综合防治管理,每年定期对接触粉尘的职工进行健康检查,按《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做好治疗工作;发现患职业病人员及时调离原岗位,重新安排工作,并按规定发给补贴待遇。
8、把职业病防治知识纳入职工安全技术培训内容,坚持专门教育与日常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强化职业病防治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教育工作,提高职工职业病防范意识,从根本上做好职业病防范工作。
锅炉房职业防治工作计划 第9篇
1、职业病危害项申报
根据《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要求,公司安全部负责每年于3月31日前申报上一年度职业危害情况,具体申报的内容为:煤矿企业基本情况;煤矿职业危害因素的种类、浓度或强度情况;煤矿作业场所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人数及分布情况;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及个体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资料。另外,在改扩建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内,在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变化之日起**日内,在煤矿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发生变更之日起**日内进行职业危害申报。
2、职业病危害合同告知
根据《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防治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公司人力资源部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必须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从业人员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存在职业病危害时,必须向从业人员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相关条款。
告知的内容包括:
(1)劳动过程中可能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危害程度;
(2)危害后果;
(3)提供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4)工资待遇、岗位津贴和工伤社会保险待遇;
(5)职业卫生知识培训教育;
(6)职业病防治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职业卫生培训。
按照《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第十九条规定的培训要求进行培训。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应接受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培训,煤矿企业应对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的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培训,从业人员上岗前培训不少于4学时,在岗期间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2学时。
4、加强现场管理,严格落实各项防治措施
(1)设置警示标识。按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的要求,在全矿各职业危害作业场所设置警示标识,以此来时时提醒职工按操作规程操作,防止职业危害因素对自己的危害。
(2)规范防护用品管理。人力资源部根据接触职业危害的职工情况,分别对接触粉尘、噪声等职业危害因素的职工发放防尘口罩、耳塞等防护用品,并
及时维修、更换。各单位积极督促本单位的职工自觉使用防护用品。
(3)职业病危害检测因素。公司通防部负责对粉尘按《煤矿安全规程》的检测频次进行检测,采集个体呼吸性粉尘样品、游离二氧化硅、粉尘分散度样品,每季度送山东煤矿粉尘检测中心鉴定一次。噪声放射线及其他物理因素测定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服务机构每年至少监测一次。
(4)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安全部定期对各职业危害作业场所的警示标识的悬挂、个体防护用品的使用、职业危害因素的检测、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的运转及维修及职工按规程操作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并把现场考核情况与各单位的经济效益及个人收入挂钩,使用经济手段督促做好各项职业病防治工作。
5、落实_三同时_原则,从源头上控制职业危害
从源头上控制职业危害,是预防职业病的根本措施。在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中,严格执行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及_三同时_原则,做好了职业危害的前期预防工作。
6、贯彻_以人为本_思想,做好职业健康监护工作
(1)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定期对接触粉尘、毒物及有害物理因素等的作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对检查出的职业病患者,必须按国家规定及时给以治疗、疗养和调离有害作业岗位,并做好健康监护及职业病报告工作。
查体时间间隔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①对接触有害物质作业职工,岩尘、噪声、高温接触工种和观察对象、Ⅰ期煤工尘肺患者每年检查1次,煤尘接触工种每2年检查1次。
②对离岗职工必须进行离岗前的职业性健康检查。
③接触化学毒物、放射线的职工根据所接触的化学毒物确定检查周期。 职业性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职业病治疗应由取得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机构承担。
(2)有下列病症之一的,不得从事接尘作业:
①活动性肺结核病及肺外结核病;
②严重的上呼吸道或支气管疾病;
③显著影肺功能的肺脏或胸膜病变;
④心、血管器质性疾病;
⑤经医疗鉴定,不适于从事粉尘作业的其他疾病。
7、加强宣传教育,履行告知义务,提高全员自我防范意识
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在新工人上岗的职业卫生知识培训中,将全矿所有职业危害情况告知,并在劳动合中予以注明。利用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有害作业岗位的操作规程、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职业危害因素监测评价结果。对在健康监护体检中发现的职业禁忌症病人、疑似职业病人、确诊职业病人,均以书面形式告知。同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栏、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等形式,广泛宣传国家、省、市有关职业卫生的法律、法规。公司安全培训中心举办培训班对新上岗职工及接害职工进行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重点学习法律、法规,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职业危害的种类及危害,岗位操作规程,职业危害应急救援预案等内容,提高职工职业病防治知识水平,自觉使用防护用品,并积极参加职业性健康体检,预防职业病的发生。
8、加强全员监护,普及职业健康检查
为了实施_以人为本,和谐发展_战略,我矿接尘人员进行定期体检和职业病诊断,确保职业病及时发现,及时治疗。同时,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建立了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信息管理制度。今年,我矿接尘人员已全部进行了年度体检,受检率达100%。充分显示了我矿在职业病防治方面走上了良性发展的轨道。
尽管我们在职业危害防治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安鑫煤业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经验尚且不足,仍需我们认真地学习总结和不懈努力,以使我矿在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上取得更大的成绩。
二〇**年一月一日
锅炉房职业防治工作计划 第10篇
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治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消除职业病危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安全及相关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经济发展。根据《_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根据“统筹安排、量力而行”的原则,分轻重缓急,以便集中力量及时解决严重影响职工健康、安全的问题,制定本计划。
一、按规定向职工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防护要求的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积极采用新工艺,选用新设备,改善工况条件,杜绝“跑、冒、滴、漏”,实行清洁化生产,从源头控制职业病危害因素。
二、组织公司员工参加职业病卫生教育培训、学习活动,树立职业病防范意识。
三、作业场所与生活场所分开,作业场所不得住人,进入生产区域一律禁止吸烟,车间吸烟区要配备灭火装置。
四、有害作业和无害作业分开,高温作业与其他站位作业场所分开,夏天必须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五、安装维护好车间、仓库的通风装置,保持空气畅通;可能突然泄漏大量有毒物品或者造成急性中毒的作业场所设置自动报警装置和事故通风设施。
六、仓库、生产车间调墨区按要求对化学物品定位放置,做到标示警示清晰,所有油墨、溶剂由专管人保管做好收发登记。
七、对生产办公现场每年不少于一次环境卫生检测,并向公司全体员工公布。
八、每年组织开展实施应急预案一次,并时时调整完善应急预案,确保其适效性。
九,定期组织存在职业危害病工种、岗位的'员工参加体检,建立职业健康档案。
十、认真贯彻落实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合同条款,维护女员工的合法权益,关心女职工的身体健康状况。
十一、做好新招人员和辞退人员进行体检,中途辞退人员健康体检必须到有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作职业性健康体检,发现异常及时在卫生行政部门申报,及时救治上报。
锅炉房职业防治工作计划 第11篇
严格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的规定,制定由本单位负责人总负责,部门分工负责和岗位各负其责的责任体系和责任保证制度。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立法宗旨,正确处理职业病防治责任制与经济责任制的关系。以保护劳动者健康及相关权益为目的,落实职业病防治责任制,根据防治目标,明确职责范围、基本任务、工作标准、实施程序、协作要求,采取适当的经济手段,把职业病防治控制效果考核同职业病防治管理人员、工作人员的经济利益挂钩,以控制效果定奖,体现奖优罚劣的原则。
锅炉房职业防治工作计划 第12篇
为了搞好泰安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促进公司的经济发展。使生产作业环境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要求,保护职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贯彻《_职业病防治法》,经公司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研究,制定本单位20xx年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
一、建立健全有关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1、完善公司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2、完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检)测管理制度;
3、完善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制度;
4、完善职业健康培训制度;
5、完善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预案;
6、完善病人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严格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的规定,制定由本单位负责人总负责,部门分工负责和岗位各负其责的责任体系和责任保证制度。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立法宗旨,正确处理职业病防治责任制与经济责任制的关系。以保护劳动者健康及相关权益为目的,落实职业病防治责任制,根据防治目标,明确职责范围、基本任务、工作标准、实施程序、协作要求,采取适当的经济手段,把职业病防治控制效果考核同职业病防治管理人员、工作人员的经济利益挂钩,以控制效果定奖,体现奖优罚劣的原则。
三、做好工作场所的`职业卫生防护工作
严格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使工作场所符合下列职业卫生要求:
1、对本公司各部门队组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确定监测点和监测项目,并由太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监(检)测评价;
2、为使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对现场危害严重的岗位进行治理改造,如隔音室进行隔音、隔声的门窗改造,改造设计不合理、不配套的除尘器,增加排毒、排风装置,增设控台等防暑降温设施等;
3、现场增设职业病防治的警示标识、告知卡和公告栏;
4、加强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申请、购置、发放、佩戴和监督检查工作。
5、在易发生职业中毒的场所、岗位,增设事故柜及应急救援设施(防毒面罩、防毒口罩、呼吸器、洗眼器、喷淋设施、排风扇等)
四、加强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的管理制度
1、制定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2、严格各采购、库存、发放、领用等职能部门的管理工作;
3、细化领用、发放和更换标准;
4、监督、检查发放、使用、佩戴情况,并纳入《公司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的考核。
五、规范职业健康管理工作
1、完善公司健康监护管理制度,对公司有职业病危害的部门或队组,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工作;
2、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内容包括
(1)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2)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3)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
(4)职业病诊疗相关资料。
3、对检查出的职业禁忌症给予相应处理,对疑似职业病组织上报,进行诊断。
六、应急预案
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内容包括:救援组织、机构和人员职责、应急措施、人员撤离路线和疏散方案、财产保护对策、事故报告途径和方式、预警设施、应急防护用品及使用指南、医疗救护等,并组织演练。
七、“三同时”评价
1、对公司的各工程项目需要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都要严格进行效果评价。
2、加强对本公司建设项目的 “三同时”管理工作。
八、培训
依照法律规定,制定年度职业卫生培训计划,分不同层次分别对管理人员和接触危害人员进行培训。严格做好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工作,通过知识讲座、专题讲座、案例分析、知识考核等方式,加强对在岗的劳动者进行岗位培训,在全厂职工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
锅炉房职业防治工作计划 第13篇
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确保广大职工的身体健康及合法权益,促进我厂各项工作的可持续发展,现将XX年职业病防治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工作措施
(一)充分利用广播、标语、黑板报等各种宣传舆论工具,大力宣传《职业病防治法》,制定和落实各单位各项职业病防治工作制度和管理措施。
(二)结合各单位实际情况,有关人员每月要不定期下车间、班组对生产现场职工的.劳动保护用品穿戴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三)年内组织有关部门深入车间开展一至两次《职业病防治法》知识的宣传和预防职业病培训活动,不断增强广大职工的职业病防治意识。
(四)按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及周期,确定今年体检时间和人数(包括进岗、离岗职工及临时工、合同工等),建立和完善各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和健康监护档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管理。最大限度的将职业病危害控制在源头。
(五)厂安环科做好岗位常规尘毒监测,年内聘请上级有关部门对生产工作现场作一次监测。
(六)不断完善产尘、产毒点的抽尘排毒设施和加强职业病隐患的整改工作,确保抽尘排毒设施的良好运行。
二、工作具体安排
负责单位
第一季度
1、制定完善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2、完善生产现场抽风防尘设施
3、开展宣传教育培训活动
4、现场粉尘监测
5、生产现场劳保用品穿戴监检
6、整理职业卫生档案和职工健康档案
厂安环科及各生产车间、班组
第二季度
1、开展宣传教育培训活动
2、召开一次劳保用品意见征求会议
3、现场劳保用品穿戴情况检查
4、生产现场粉尘监测
5、整理职业卫生档案和职工健康档案
厂安环科及有关科室、车间、班组
第三季度
1、开展宣传教育培训活动
2、生产现场粉尘监测
3、生产现场劳保用品穿戴情况检查
4、职工健康体检
厂安环科、及有关车间、班组
第四季度
1、生产现场劳保用品穿戴情况检查
2、生产现场粉尘监测
3、职工健康体检
4、年度工作总结
厂安环科、及有关车间、班组等
锅炉房职业防治工作计划 第14篇
为了搞好本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促进本公司的经济发展,使生产作业环境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要求,保护职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_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工作计划。
1、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严格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确定本公司职业病防治由单位负责人总负责,安全部分工负责,相关岗位各负其责的责任体系和责任保证制度。
2、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按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如实上报本单位的人数、工资总额、缴费情况等有关情况,按时缴纳工伤社会保险金,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作好工伤社会保险工作,使在本公司职业活动中所发生的工伤、职业病的劳动者能够从社会得到必要的物质补偿和服务的社会保障。
3、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积极做好工作场所的卫生防护工作,使工作场所符合下列职业卫生要求:
(1)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难;
(2)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
(3)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
(4)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休息间等卫生设施;
(5)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
(6)法律、行政法规和_卫生行政部门关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其他要求。
4、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申报
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规定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进行申报,按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的规定,填报好各种申报表。
5、本单位的建设项目(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引进项目)按规定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并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
6、对从事可能发生职业病危害作业等的特殊管理。
特殊管理包括对作业场所和作业人员的特殊管理。如作业场所的隔离、操作自动化,作业场所设置特殊职业病防护设备,包括工作信号,配备应急救援设施、医疗急救用品等。
特殊管理措施还包括对这类作业实施特殊的监管手段。如实施许可制度,即作业许可和人员许可。作业许可是指用人单位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的特殊卫生规定和要求,取得卫生许可后,方可从事该项作业。人员许可是指从事特殊职业的人员,也包括这类作业的管理人员必须通过职业健康检查和培训,身体状况符合要求并掌握特殊职业危害防护知识,取得特殊职业病危害作业许可后方可上岗;管理人员也应该参加专业培训后方可从事相应的管理工作。
锅炉房职业防治工作计划 第15篇
为进一步落实《_职业病防治法》(新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按照承隆兴地矿安字6号文件精神,公司特制定20xx年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
一、指导思想
煤矿职业健康工作直接关系到广大煤矿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坚持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按照“源头治理、科学防治、严格管理”的煤矿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基本要求,以保护煤矿职工职业健康为目的,以防治尘肺病为重点,切实落实职业危害防治主体责任。依法保护职工健康权益,促进公司安全、健康、可持续发展 。
二、总体目标
在上级部门领导下,加强职业卫生管理,有效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障职工身体健康;进一步建立、完善职业病防治工作监督管理体系和保障机制,切实落实各部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结合公司实际,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使现场职业病危害因素降到最低,严禁超标作业,减少职业病的发生。
三、职业危害防治计划
(一)组织管理
公司成立职业病防治工作组织机构和工作机构,职业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规划、组织、管理全矿的职业病防治 工作,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工作责任制,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单位要设置职业病防治领导机构,设立职业危害监督管理人员,制定工区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采取切实可行的管理措施。
(二)加强培训和宣传教育
1.行政管理办公司负责安排公司主要领导、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到煤矿安全技术培训机构接受培训;负责制定对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的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培训,上岗前培训时间不少于4学时,在岗期间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2学时,同时组织好职工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编制培训配档表。职业卫生办公室负责培训资料、培训内容及安排讲课人员。
2.安全监察室、生产调度室等单位要利用广播、报纸、宣传栏等媒介或其它形式宣传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和职业病危害防治知识。
(三)保障职业安全卫生防治经费落实
1.公司要加大对职业病防护设施经费的投入,严格按照规定提取额足额的职业病防治经费,主要加大在通风设备、瓦斯监测、矿井防治水、矿井防灭火及综合防尘方面的支出并做到专款专用。
2.经费用于预防和治理职业危害、工作场所职业安全卫生监测、健康监护和职业安全卫生培训等费用,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在生产成本中据实列支。
3.采购部和库管按规定为职工配备个人防护用品。
(四)职业健康监护
1.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职工进行统计,进行职业健康查体,建立健全职工健康监护档案,查体人员名单由劳动保险部审核。
2.调入本公司的员工,由行政办公室及时通知劳动保险部安排上岗前职业健康查体,调离本公司的职工和退休职工进行离岗时健康查体。
3.公司及时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通知到本人。对新发职业病诊断病人和疑似职业病病人按规定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和煤矿管理部门报告,发现职业禁忌或者有与所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职工,由劳动保险部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需要复查和医学观察的员工,按照体检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其复查和医学观察。
4.个体防护
劳动保险部按照《煤矿职业安全卫生个体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规定,为接触职业危害的从业人员配备符合要求的个体防护用品。所有接尘人员在作业场所都要佩戴矿配备的防尘口罩,并根据规定的周期和型号更换滤膜。所有接触噪声的人员要佩戴防噪耳塞,做好自我保护。
(五)粉尘、噪声及有毒有害物质的控制
1.粉尘防治计划及措施
(1)认真落实《综合防尘管理制度》,根据巷道开拓进度,按照要求及时延伸各巷道防尘管路,并划分防尘责任范围,认真做好巷道冲刷工作。
(2)新购置的粉尘监测仪器必须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定期对使用中的粉尘监测仪器进行校核;不合格的仪器要及时进行维修和报废。
(3)按照要求,及时回撤采煤工作面顺槽、安装煤巷掘进顺槽的各辅助隔爆水棚,并定期检查维护。
(4)井下作业现场防尘设施必须齐全、灵敏可靠,使用正常,否则不得生产。
(5)在回采工作面生产期间,分别对工作面按照设计进行洒水降尘,掘进工作面在距迎头100m范围内第二道全断面喷雾外1m处安设一道全断面捕尘网,随迎头掘进及时挪移喷雾及捕尘网。迎头产尘作业时开启喷雾,配合捕尘网除尘。需喷浆作业的综掘巷道,喷浆机必须在捕尘网上风侧作业。
(6)采掘工作面放炮必须按规定使用炮泥和水炮泥;放炮地点20m以内放炮前后必须洒水、冲刷巷帮;放炮必须使用放炮远程喷雾装置。
(7)有关部门调研防尘、降尘、除尘新设备,如自动喷雾,负压超细喷雾装置等,在轨道暗斜井,采煤工作面回风顺槽距工作面煤壁30m、100m范围内,在掘进工作面距迎头距离不超过50m处安装负压喷雾。
(8)严格执行《关于防尘责任范围及管理标准的'规定》,对巷道煤尘进行冲刷,冲刷记录由施工单位负责认真填写,并保存备查。
(9)防尘系统图、防尘设施牌板、测尘台帐、防尘管路台帐、采掘工作面防尘设施台帐、防尘设施管路检查记录;巷道冲刷记录、隔爆设施台帐由责任单位负责整理并保存,要求数字准确、整齐、清楚,并与现场实际情况相符。
(10)进行 “粉尘游离二氧化硅检测”、“粉尘分散度检测”。
(11)煤场加强浮煤的清理,对场区及落地煤堆实行喷雾降尘。
2.噪声控制计划和措施
(1)局部通风机等噪声大的设备加装消声器降噪。
(2)噪声大于85dB(A)的作业场所,作业人员必须配戴防噪声耳塞;当作业场所噪声大于90dB(A)时应采取降低作业场所噪声的措施。风钻、锚杆机使用消音罩。
3.有害气体防治措施
(1)加强井下各种监测监控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确保监测监控设施的正常运行。
(2)加强通风管理,合理配风,不断优化通风系统。做好测风旬报,月报编制,及时掌握井下通风情况,保证各作业地点的用风量,严禁无风、微风作业;及时制定月度矿井风量分配方案,对新掘进的工作面要及时配风,保证用风需要。加强对局部通风机、主通风机及各类通风设施的管理,确保各类通风设施设备完好可靠、正常运行。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实现“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分风、自动切换”,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和备用局部通风机的电源必须取自同时带电的不同母线段的`相互独立的电源。风筒吊挂平直,严禁漏风,保证工作面用风要求。
(3)加强瓦斯检查力度,严禁超限作业。
锅炉房职业防治工作计划 第16篇
为了搞好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促进公司的经济发展,使生产作业环境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要求,保护职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_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经20xx年1月1日公司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会研究,制定本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一、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
1、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严格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_用人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_的规定,制定由本单位主要领导(或负责人)总负责,部门分工负责和岗位各负其责的责任体系和责任保证制度。
2、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社会保险。按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如实上报本单位的人数、工资总额、缴费情况以及财务会计帐册等有关情况,按时缴纳工伤社会保险金,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作好工伤社会保险工作,使在本厂职业活动中所发生的工伤、职业病以及因此而死亡,造成劳动者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劳动者或其家属能够从社会得到必要的物质补偿和服务的社会保障,保证劳动者或其家属的基本生活,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医疗救治和康复服务等。
3、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三条的规定积极做好工作场所的卫生防护工作,使工作场所符合下列职业卫生要求:
(1)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2)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
(3)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
(4)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孕妇休息间等卫生设施;
(5)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
(6)法律、行政法规和_卫生行政部门关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其他要求。
4、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申报建立在识别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基础上,即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规定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进行申报,按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时填报各种申报表。
5、建设项目(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引进项目)应当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并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
6、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九条规定的内容,建立或完善职业卫生防治管理措施:
(1)设置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2)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3)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内容有:全公司职工人数、男女职工人数、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男女人数、患各种职业病人数;全公司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数、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点数、各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点的浓度或强度及评价;各种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设备的名称、数量、运行状况、防护效果及对存在问题的治理;个人防护用品的种类、发放数量、是否有职业卫生检验报告书、实际配带情况等)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内容有: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职业病诊疗等劳动者健康资料);
(5)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建立实施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并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及检测评价(定期检测、评价必须由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承担)制度;
(6)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包括救援组织、机构和人员职责、应急措施、人员撤离路线和疏散方法、财产保护对策、事故报告途径和方式、预警设施、应急防护用品及使用指南、医疗救护等内容);
7、建立职业健康监护制度,使本单位的职业健康监护工作严格按规范管理,使其制度化(依据为《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内容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体检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8、建立职业病报告制度。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及_颁布的《职业病报告办法》的规定,报告办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急性职业病报告:
①企业及其企业特定医院(所)接诊的急性职业病均应在-24小时之内向患者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②凡有死亡或同时发生三名以上急性职业中毒以及发生一名职业性炭疽,企业及其企业特定医院(所)应当立即电话报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卫生监督机构。
(2)非急性职业病报告:
①企业及其医疗卫生机构包括没有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综合医院在发现或怀疑为职业病的患者时,均应及时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②对发现或怀疑为职业病的非急性职业病或急性职业病紧急救治后的患者应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及时转诊到取得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明确诊断,并按规定报告。均应及时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③对确认的非急性职业病患者如尘肺、慢性职业病和其他慢性职业病,应及时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程序逐级上报。负责职业病报告的工人员,必须树立法制观念,不得虚报、漏报、拒报、迟报、伪报和篡改。
9、设立职业病危害公告告知和工作场所危害警示及报警装置。
(1)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场所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2)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3)对可能发生急性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10、履行职业病危害合同告知。《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第二款:劳动者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时,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前款规定,向劳动者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相关条款。
告知的内容包括:
(1)劳动过程中可能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危害程度;
(2)危害后果;
(3)提供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4)工资待遇、岗位津贴和工伤社会保险待遇;
(5)职业卫生知识培训教育;
(6)职业病防治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11、搞好职业卫生培训。
《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培训对象包括:用人单位的负责人、劳动者。职业卫生培训的方式有:用人单位负责人的职业卫生培训、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的上岗前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其内容和目的是普及职业卫生知识。
锅炉房职业防治工作计划 第17篇
工人必须使用护耳器,对那些对噪声较敏感的工人,即使在小于85dB
(A)至90dB(A)的环境下工作,也必须使用护耳器。
4、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职工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结果。对产生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在其醒目位置按照GBZ158―20xx的要求设置警示标识的中文警示。
(三)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1、为保证我矿职工身体健康,预防、控制和减少工作环境的不利危害,保护我矿职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必须确保劳动防护用品及时、足额发放到职工手中,设专人管理、发放,严格按照国家劳动用品配备标准进行发放,让职工及时领取,决不允许存在拖延、滞发现象。综合办公室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员具体负责此项工作,认真落实好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审批、发放工作。
2、在劳动防护用品采购资金实行预算制。定期将劳动防护用品的年度、季度、月度计划资金,及时上报。确保劳动用品库存数量,能够及时发放到职工手中,让职工在劳动生产中有效的保护好自己的身体。具体预算由综合办公室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员负责,要及时将每项劳动防护用品的所需数量报送供应部,供应部具体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合理库存。
3、根据煤炭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对劳动防护用品实行专项经费在生产成本中据实列支。定期对生产单位职工劳保用品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劳动防护费用的足额投入。
4、不断提高职工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确保每项劳动防护用品都有煤安标志,提高防尘滤纸配发,要将职工佩戴的防尘口罩进行升级,
对质量好、防尘效果好的防尘口罩厂家进行招标,购置高质量的防尘口罩和滤纸。该项工作由供销科负责落实。
5、安全部具体负责日常井下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对不佩戴、不正确佩戴、故意损坏劳动防护用品的职工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等手段。确保每个职工都正确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6、不定期的进行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调查工作,根据生产的实际需要对发放标准进行调整。
7、采用竞标的方式对有资质的厂家采购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
(四)井下作业场综合防尘的防治措施及要求
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使职工的作业场所的防尘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对一些不符《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作业场所积极采取有效治理措施,预防和控制作业场所职业危害,保障煤矿从业人员身心健康。在综合防尘方面我矿20xx年主要要做好以下几点:
1、通防科负责全矿粉尘测定工作,通防科负责主要大巷的冲尘工作;
2、开拓掘进巷道防尘管路由施工单位负责安装维护管理;
锅炉房职业防治工作计划 第18篇
1、完善公司健康监护管理制度,对公司有职业病危害的部门或队组,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工作;
2、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内容包括
(1)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2)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3)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
(4)职业病诊疗相关资料。
3、对检查出的职业禁忌症给予相应处理,对疑似职业病组织上报,进行诊断。
锅炉房职业防治工作计划 第19篇
为了认真贯彻实施《_职业病防治法》,学习《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定》等,切实维护广大职工身体健康及合法权益,落实职业病防治的各项措施,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我矿20xx年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护劳动者健康为根本目的,认真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等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综合”的方针,坚持“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原则,认真履行各部门职责,规范管理,依靠科技进步,立足煤矿实际,突出煤矿重点,全面推进职业病防治工作,促进煤炭生产持续健康发展,维护我矿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职业危害防治领导机构
组 长:朱凯
副组长:金云灿
成 员:各部室及施工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站,办公室主任由冯小丽兼任,具体负责各项工作的开展和监督工作。
三、工作目标
我矿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要继续在矿职业危害防治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结合上级部门有关规定进行组织实施。
1、认真学习,宣传、贯彻《_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对职业卫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2、全员普及职业病防治法有关知识,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
活动,增强职业危害场所作业人员的责任和权益意识,逐步提高职工职业卫生素质。
3、加强对我矿职业卫生工作的管理要求,完善职业卫生资料,落实职业卫生各项工作:
(1)建立健全本单位职业卫生档案,真实反映本单位职业卫生状况,力争建档合格率100%。
(2)按照国家规定进行作业场所监测,杜绝急性职业中毒事故发生。
(3)加强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确保从事有毒有害作业职工身体健康。按照相关法律要求对从事有害作业职工进行健康体检,体检率达到100%。
(4)对存在有害作业因素的场所进行改造,并积极配备相应的防护用品。
(5)加强对岗前和离岗职业病体检工作的管理,优化入岗和离岗工作流程,力争实现岗前、离岗职业病体检率达到100%。
四、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
(一)生产设备改造、生产工艺改进
锅炉房职业防治工作计划 第20篇
以国家、省市的最新精神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和实施《_职业病防治法》,结合本企业工作的实际情况,加强本厂劳动卫生职业病管理,建立健全劳动卫生职业病管理的标准体系,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提高工作效率和职业病管理水平;强化对企业员工进行职业卫生法制教育和宣传,切实把企业职业卫生工作落实到实处,积极配合职业卫生监督机构做好职业卫生的监督和检查工作,日常工作实行闭环管理,及时消除职业卫生监督工作中隐患,决不留死角,从而确保企业持续、健康地发展。
锅炉房职业防治工作计划 第21篇
为认真贯彻《_职业病防治法》、《市工业企业有毒有害作业卫生监督办法》、《市建筑设计预防性卫生监督办法》、《市职业病诊断管理办法》、《市职业病报告制度》和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以及杨浦区卫生局和卫生监督所关于卫生监督工作的要求,结合本企业工作的实际情况,切实做好劳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制订职业卫生三年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1、认真贯彻、落实和实施《_职业病防治法》,结合本企业工作的实际情况,加强本厂劳动卫生职业病管理,建立健全劳动卫生职业病管理的标准体系,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提高工作效率和职业病管理水平;强化对企业员工进行职业卫生法制教育和宣传,切实把企业职业卫生工作落实到实处,积极配合职业卫生监督机构做好职业卫生的监督和检查工作,日常工作实行闭环管理,及时消除职业卫生监督工作中隐患,决不留死角,从而确保企业持续、健康地发展。
二、工作目标
做好每年接触有危害因素职工健康检查和各类职工健康普检工作,职工就业前体检率达到100%;在岗职工体检率达到100%;离岗前职工体检率达到100%;各种职业禁忌症调离率达到100%,并建立健全职工个人健康监护档案,建档率达到100%;
2、在建立职业卫生档案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充实,有危害因素作业场所工作环境检测率达100%。作业场所职业危害警示标志覆盖率达到100%,在主要生产车间的醒目位置设立警示牌;
3、职工个人防护用品发放率达到100%,使用率达到95%;
4、利用厂报、电视、宣传栏、各种学习讲座等活动,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培训活动,通过不定期的测评及相关问卷调查分析,职工的相关权利与义务等相关知识知晓率达到95%;
5、逐步改善工作环境条件及劳动强度,建立良好的人文环境,降低职工劳动紧张度和减轻压力及厌倦情绪,适当调整工作强度,合理安排工作,安排合理的营养膳食,注重工作期间的休息效果以减缓疲劳;
6、作业场所轻伤发生率控制在,职业病发病率为0,急性中毒发生率为0,不发生重大人身和设备安全事故。
7、认真做好突发传染性疾病的预防、诊治和报告工作。
三、干预措施
㈠规章制度实行过程中进行效果评估。
在企业通过xx质量体系认证工作的基础上,结合现有的《xx厂企业管理标准》,由卫生所、技安科牵头组织企业有关管理部门对厂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目的是检验规章制度的可行性,是否合理进行综合评定,厂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具体为:
1、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2、急性职业病事故预防和处理制度。
3、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
4、职业卫生培训制度。
5、职业健康监护制度。
6、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价制度。
7、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
8、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维修保养制度。
9、职业卫生个人防护用品发放与使用管理制度。
10、职业病防治管理奖惩制度。
㈡宣传教育培训和具体实施部门及进度。
1、配合区卫监所对本厂有关管理人员和员工进行问卷调查;
2、结合《职业病防治法》,利用多媒体、《闸电通讯》、《安全双周报》、宣传栏、映像资料等宣传工具广泛开展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定期抽查学习各班组学习情况,结合第三季度班组规范化管理规定进行考核;
3、每年开展“安全职业卫生保健知识”竞赛活动;
4、组织职工触电、创伤急救和消防化救知识培训;
5、定期对接触有毒有害因素的员工进行卫生知识培训和考试;
6、开展职工参与职业卫生工作提合理化建议活动,对职工参与职业卫生工作所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7、结合开展职工职业安全卫生活动,采取各种形式分批举办职工职业卫生、健康促进、营养膳食及医学知识等知识学习讲座,职工参与率每年递增5%;
8、对在岗职工进行岗位职业安全卫生知识培训,提高职工自防、互防技能,对接触有职业危害因素作业人员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书面告知其危害内容、后果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必要的防护措施和待遇,职工签订率要达到100%;
9、开展各种形式的体育锻炼活动和比赛,职工参与程度达到80%以上;
㈢职工健康体检和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工作。
1、卫生所负责落实接触危害因素人员体检工作,并建立全员职业健康档案和特殊作用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做到每人一份档案,并将体检结果告知职工本人,职工知晓率要达到100%,同时对职工体检的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及时写出分析报告;
2、卫生所负责完善企业职业卫生档案建立、完善工作;
3、生技科环保专职人员负责日常各种危害因素的监测工作,负责分析与评价日常监测结果。
4、生技科环保专职人员负责每年请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检测部门来厂对有毒有害作业场所进行检测,及时公告日常监测和定期检测的结果,并负责将每年各种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报告归档。
㈣加强日常管理,改善作业环境,落实职业防护措施。
1、生技科、卫生所、技安科和保卫科等职能科室负责有危害作业场所、岗位警示标识的设置工作;
2、技安科、生计科负责xx母线室购置安装的xx气体泄漏报警、回收装置并对日常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3、为了加强化学事故急救处理,在2号化水站酸碱区加设喷淋装置;
4、对在外进行三产工作的职工职业安全卫生管理,由技安科和卫生所负责安全职业卫生教育;
5、定期对生产车间工人作业环境面貌进行整改,使生产环境、工人休息室等场所环境整洁、舒适;
6、做好绿化工作,增强企业绿肺功能;
7、加强对食堂食品卫生及环境卫生的日常监督和检查,做好从业人员健康证(年度)的验收工作。
锅炉房职业防治工作计划 第22篇
㈠规章制度实行过程中进行效果评估
在企业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工作的基础上,结合现有的企业管理标准,由行政部,生产部牵头组织企业有关管理部门对厂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目的是检验规章制度的可行性,是否合理进行综合评定,厂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具体为:
1、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2、急性职业病事故预防和处理制度
3、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
4、职业卫生培训制度
5、职业健康监护制度
6、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价制度
7、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
8、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维修保养制度
9、职业卫生个人防护用品发放与使用管理制度
10、职业病防治管理奖惩制度
㈡宣传教育培训和具体实施部门及进度
1、结合《职业病防治法》,利用多媒体、宣传栏、映像资料等宣传工具广泛开展职业病防护的宣传活动;
3、每年开展“安全职业卫生保健知识”竞赛活动;
4、组织职工消防、触电、创伤急救的知识培训;
5、定期对接触有毒有害因素的员工进行卫生知识培训;
6、开展职工参与职业卫生工作提合理化建议活动,对职工参与职业卫生工作所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7、结合开展职工职业安全卫生活动,采取各种形式分批举办职工职业卫生、健康促进、营养膳食及医学知识等视频知识学习大会,职工参与率每年递增5%;
8、对在岗职工进行岗位职业安全卫生知识培训,提高职工自防、互防技能,对接触有职业危害因素作业人员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必要的防护措施和待遇,职工签订率要达到100%;
(三)加强日常管理,改善作业环境,落实职业防护措施
1、行政部负责有危害作业场所、岗位警示标识的设置工作;
2、为了加强化学事故急救处理,在硫酸灌区加设喷淋装置;
3、由生产部监督员工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
4、由生产部、行政部定期对生产车间工人作业环境面貌进行整改,使生产环境、工人休息室等场所环境整洁、舒适;
6、由行政部做好绿化工作,增强企业绿肺功能;
7、由行政部加强对食堂食品卫生及环境卫生的日常监督和检查,做好从业人员健康证的检查工作。
为认真贯彻《_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以及结合山东省、海阳市安监局对工业企业职业卫生健康工作的要求,结合本企业实际生产情况,特制订职业卫生三年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
一、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要求,杜绝职业病例。
(一)生产性粉尘治理方面
1、改革工艺过程。通过改革工艺流程使生产过程机械化、密闭化、自动化,从而消除和降低粉尘危害。
2、密闭、抽风、除尘。对本企业粉碎、拌料等容易造成粉尘飞扬的场所和工艺环节,采用密闭、抽风、除尘的方法,加设密闭设备、吸尘罩、通风管、除尘器等设备。
3、个体防护和个人卫生。
4、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培训、现场的安全检查以及对防尘的综合管理。
(二)生产性毒物治理方面
1、通过“通风化、自动化”解决生产车间异味、废气的泄露,规划方案《职业病防治计划及实施方案》。
2、对于产品生产过程产生的有毒性气体,采用局部排气并对有毒气体进行沉降、降温、凝聚、洗涤、中和、吸收和脱水处理,以实现安全排放。
3、为员工配备个体防护设施。
(三)物理因素危害治理方面
1、物理震动的生产环节及设备尽量设置在密闭、半密闭的环境,采用隔声降低振动源等工程措施;
2、缩短接触噪音、高温等物理因素从业人员的作业时间;
3、加强个人防护和监护。
二、完善职业卫生培训教育制度,坚持不懈搞好“三级培训教育”。
三、坚持职业病“三级预防”原则,搞好员工职业健康体检工作。
四、合理安排具有职业禁忌症员工的岗位,以免引发职业病。
五、对产生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每年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一次检测,及时整改不符合项目。
职业病防治实施方案
为了职工的身体健康,预防职业病,根据《_职业病防治法》和企业职业病管理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职业病防治实施方案。
一、成立公司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充分利用宣传栏、入职前培训教育以及多媒体设施进行职业危害宣传,提高企业负责人以及从业人员职业病防治意识。
三、完善和落实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各项操作规程。
四、强化对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的管理。在可能发生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设置报警装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五、开展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检测、评价工作。确保各种职业危害工程控制设施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对监测到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环节,立即进行整改。
六、告知劳动者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在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场所的醒目位置,设置相关警示标志与危害说明。
七、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做到早期发现、早期诊断、早期治疗。
八、接受职业卫生知识、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对公司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进行相关培训。
九、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进行演练。
为了搞好泰安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促进公司的经济发展。使生产作业环境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要求,保护职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贯彻《_职业病防治法》,经公司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研究,制定本单位20xx年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