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调查队工作计划(精选5篇)

时间:2026-01-02 12:41:25 作者:admin

科学调查队工作计划 第1篇

第二条下列机构,列入国家_的巡查对象: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_。

(二)国家_各调查总队。

(三)_有关部门。

第三条下列事项,列入巡查内容: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_和国家_各调查总队领导班子建设情况,以及调查总队干部管理情况。

(二)国家统计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

(三)国家统计制度的执行情况。

(四)统计数据质量和行业作风建设情况。

(五)中央级统计事业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六)国家_部署的其他重大任务的完成情况。

第四条根据巡查对象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既可以进行综合巡查,也可以进行专项巡查。

第五条国家_每年选择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_、调查总队和_有关部门进行巡查。

第六条巡查工作必须按计划进行。巡查工作计划应当列明下列内容:

(一)巡查对象。

(二)巡查时间。

(三)巡查工作任务。

(四)巡查组织形式和工作方法。

巡查工作计划必须经国家_巡查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第七条巡查组组长由国家_巡查工作领导小组指定。巡查组组成人员以巡查专员为主,并根据巡查工作任务从国家_及各调查总队和省、自治区、直辖市_中选调业务骨干参加。

第八条按照下列程序和方式进行:

(一)下发巡查工作通知,要求巡查对象开展自查。

(二)巡查小组进行现场检查

1.听取自查情况汇报;

2.召开有关座谈会;

3.进行必要的个别谈话;

4.查阅有关资料;

5.深入基层进行检查;

6.其他必要的检查工作。

(三)巡查工作结束时,由巡查组与巡查对象领导班子交换意见,沟通有关情况。

(四)巡查组将巡查工作的情况、问题和建议,形成巡查报告,在巡查结束后一周内报国家_巡查工作领导小组。

(五)巡查组根据巡查情况,拟定《统计巡查意见书》,报经局领导审批后,在巡查结束两周内向巡查对象进行反馈。巡查对象应在接到《统计巡查意见书》后两个月内向国家_报告反馈意见落实情况。

(六)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责令改正,对违反法纪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九条巡查组在巡查工作中,应当认真听取巡查对象对国家_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国家_巡查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向有关单位反馈。有关单位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必要时向巡查对象反馈。

第十条巡查组执行巡查工作计划范围内的任务,不干涉巡查对象的正常工作。必要时,可以要求巡查对象有关领导和人员予以回避。

第十一条实行巡查工作责任制,巡查组对所完成的巡查工作和巡查报告负责。巡查人员必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深入细致,如实反映巡查情况;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谨言慎行,廉洁奉公。

第十二条巡查对象和有关工作人员,有权对巡查组或巡查组成员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向国家_举报。国家_应当核实处理。

第十三条国家_设立巡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巡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巡查的日常工作由纪检监察局负责。

科学调查队工作计划 第2篇

【关键词】科学发展观;统计管理体制;统计基础规范建设

所谓基层统计工作是指县级及其以下乡镇、村从事统计业务的单位或个人利用科学的方法搜集、整理、分析和提供关于社会经济现象数量资料的工作的总称。基层基础工作是统计调查立足之本,是统计系统根基所在,是统计事业兴旺之源。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不仅是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重要环节,更是打造“科学统计、依法统计、阳光统计”的关键所在。

一、基层统计工作的现状

1、统计指标体系滞后,缺少应变对策,难以适应当地政府部门的需要

目前,统计指标主要是为了满足开展全面调查的需要而设置的,下级实施业务以上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领导为主,执行全国统一的基本统计报表制度相关指标。由于整体统计制度中全面指标相对滞后,而普查和抽样调查方案设计初衷就是为高层服务,因此,国家_在制定基本统计调查时主要考虑自身开发统计数据结果的需要,忽视了基层党委政府部门的需要,使得基层地方政府对部分统计数据难以进行开发利用,而地方政府需要掌握的指标,基础统计部门又难以准确去统计和反映。与之相对,基层统计部门为加强服务职能要制定本地区统计调查计划却又受到基层统计人员整体素质,办公设备条件,特别是经费不足的制约。

2、领导不重视,统计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比较严重

部分领导普遍认为:统计不是直接的经济管理部门,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也就是没有物质产出,所以统计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可以不要。特别在基层部门,统计人员往往抽调到其它各部门,在完成各项中心工作之后,才来完成统计工作,这样就严重影响了统计工作不能正常开展。

3、向主管部门报送统计资料与向政府统计部门报送统计资料重视不够程度之间的矛盾

近年来,由于统计数字是考核各级领导干部政绩,促进工作的同时,不得不看到对数字的负面效应。“数字出宫”,“宫出数字”的现象屡见不鲜,数字跟着计划走,年初计划有多大,年底完成就有多好。甚至个别地方出现领导直接干预,多报或瞒报,篡改统计数据,造成统计信息失真。

4、《统计法》的违法处罚不明确,依法治统力度不够

由于历史的原因,经济和文化比较落后的地方,劳动者素质也相对较差。目前新《统计法》,在具体操作过程中还不够具体,对迟报、瞒报、拒报等统计违法行为的处罚没有明确的限额,缺乏具体的操作性。又由于诸多因素的干扰,案件查办难落实,影响了统计法律法规的严肃性。这样,难以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二、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存在问题的成因

(一)统计管理体制影响了基层统计工作的独立性

在现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统计管理体制下,统计业务领导与行政管理分离,地方统计机构直接受同级政府的领导,人事、财务等事项也由其管辖,这就给县、乡两级政府以“人、财、物”权影响统计人员“事权”留下了操作空间。因而这种体制对抵抗行政干预的能力较差,在逐级综合汇总统计数据过程中,统计信息的真实性容易受到地方利益的某些不利影响。如一些地方领导一方面为得先进、争荣誉、个人升迁等,需要政绩作铺垫的时候,就虚报主要经济指标,如GDP、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额、外贸出口额、招商引资、财政收入以及城乡居民收入等;另一方面为了争取政策的扶持而假报有关经济指标。如虚报贫困户、贫困人口、粮食生产面积及良种面积等,瞒报地方财政收入、城乡居民收入;一些地方领导为了完成名目繁多的责任状,更是把上级部门下达的指导性计划当成指令性计划指标来完成,造成这些指标的统计结果是计划部门将任务层层分解,乡、村统计又按计划数层层上报。统计工作的实践也已经证明,现行的统计管理体制是影响统计数据质量的根源所在。

(二)部门协调不力加重了基层统计工作的负担

长期以来,政府综合统计与部门统计之间关系一直没有理顺,联系不密切,缺少强有力的协调:一是政府综合统计系统缺乏与政府部门统计系统的横向联系。当上级综合统计部门需要统计资料时,首先想到的就是向下级综合统计部门布置,而不管同级政府部门统计是否已取得此项统计资料;二是不同政府部门统计机构之间在职能上交叉、重叠,如主要农产品产量、进出口贸易、利用外资、人口等指标均有多个政府部门统计机构在同时统计;三是部门统计自成体系的内向运行,阻隔了与综合统计部门的有效配合,部门统计的统计指标、计算口径、指标代码等都由部门自主决定,缺乏与综合部门和其他部门的协调,多头向下、重复调查、报表多乱、数出多门的现象较为严重,不仅加重了基层统计负担,而且影响了基层统计数据质量。

(三)系统内部关系不顺降低了统计工作整体效益

从2004年开始,国家_对所属城市、农村、企业三支调查队的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将三支调查队的机构和人员整合在一起,成立国家_各级调查队。由于对改革方案缺乏通盘考虑,宣传力度不够而且操之过急,目前已暴露出一些明显问题:一是局队相互完全独立,协调机制不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可操作性差,已造成了新的各自为政的局面,对统计部门的地位有一定影响;二是调查队内设机构设置不合理,与地方_机构重叠,职责不清,进一步割裂了统计数据的完整性和权威性;三是部分县(市、区)局队分设,进一步加大了基层统计工作成本,降低了统计工作整体效益。

三、以科学发展观统筹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统计基层基础工作规范化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要想走出当前面临的困境,从根本上扭转统计工作“弱在县级、冷在乡镇、空在村居”的局面,必须把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转化为谋划统计事业发展的正确思路,转化为促进统计事业发展的有力措施,转化为领导统计事业发展的实际能力,理顺关系,扎实推进,使统计基层基础工作逐步走向法制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轨道。

(一)加快统计管理体制改革,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

改革现行统计管理体制,是统计工作更好地适应市场经济发展、更好地为党政领导和社会公众服务、加快与国际接轨步伐的客观需要。目前实行的“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体制,事实上就是“统而不管,分而无责”。基层统计不能从源头上确保统计数据的质量,在客观上造成了对“上”不负责。没有时间和精力针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问题,进行统计调查和统计分析,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在客观上也存在对“下”不负责。要改变这种局面,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和统计工作实际,实行“业务上全国统一领导,机构、人员、经费省以下垂直管理”的体制,同时调整政府统计系统的内设机构和专业统计分工,理顺与部门统计的关系,是一种比较现实的选择。垂直管理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增强统计的抗干扰能力,从过去和现在来看,对统计数据的干扰主要来自地市、县区和乡镇,由省_对下垂直管理,操作上更可行,易被各级政府接受。同时也可使基层统计人员切实履行好统计管理和监督职能,形成对政府负责、对公众负责的强势统计。

(二)加强统计制度方法改革,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卸下沉重的包袱

目前基层统计报表数量越来越多,指标不断增加,报告期也越来越短,基本上是只做加法,不做减法,基层负担越来越重。实际上有些报表和指标基本没用或已经过时。因此,必须把改革统计指标体系、减少基层报表工作量提到重要日程。一是精简报表。重点是剔除那些已经过时或不经常用的报表和指标,对有些变动不大,或不常用的报表、指标,扩大报告期,不要每月或每季都统计。二是实施基层统计“一套表”制度。对现行的各项统计调查项目进行清理整合,消除重复矛盾的内容,实行基层统计“一套表”制度,不管是统计部门还是行业主管部门,统一向下布置,做到“下去一把抓,上来再分家”。三是扩大抽样调查领域,可以使用抽样调查方法取得数据的项目,尽可能进行抽样调查。要强化抽样调查的培训、设计和操作能力,使抽样调查在社会更大范围派上用场、树立信誉、发挥作用。

(三)完善统计规章制度建设,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

基层统计既担负着统计调查的使命,也担负着统计服务的使命,更担负着统计监督的使命。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使各项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是基层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的重要内容,各级统计部门和基层统计机构应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有关业务管理、纪律管理、学习管理、财务管理等一系列便于操作落实的规章制度及统计工作规范化流程,强化依法行使统计的监督权,并做到严格执行,落实到位,坚持用规章制度约束和规范行为,使统计业务工作高效、流畅地向前推进,彻底改变围绕党委、政府的工作计划,就统计而统计,就数字而数字的工作格局,使统计工作更好地围绕经济社会发展运行情况,科学开展统计调查,积极开展优质服务,依法行使监督职权。

(四)夯实统计法制建设基础,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树立坚强的后盾

实践证明,要抓好基层统计工作,法制是最有力、最有效的手段。各级统计部门要坚持一手抓统计基础工作,一手抓统计法制建设,充分依靠法制手段规范统计行为,维护统计秩序,改善统计工作环境。一方面,要加大统计普法宣传的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互联网开展多种形式的统计法律法规宣传,不断增强基层领导干部、统计人员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统计法律意识。要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让各级领导干部和社会公众进一步提高对弄虚作假行为的严重危害性的认识,让县级统计人员明确自己的合法权利和法定职责。另一方面,要严厉打击各类统计违法行为。对虚报、瞒报、迟报、拒报及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等统计违法行为,一定要严肃查处。对于基层代填代报统计报表的问题要进行重点执法检查。并且要把机构人员是否到位,统计台帐是否建立,登记是否及时,资料是否可靠,工作程序是否规范等基础性工作,列为统计执法检查的重要内容。

(五)深化统计基础规范建设,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构筑坚实的根基。

规范化建设是从微观上、从技术层面做好基层统计工作的必要手段。在改革完毕、体制顺畅的情况下,规范化建设不能松懈。在尚不能对统计管理体制进行彻底变革的情况下,规范化建设更是举足轻重。一要加强统计手段的现代化建设。各级政府要积极采取措施,提高基层统计工作的现代化和信息自动化水平。当前,要重点解决县乡之间的联网问题,做到县、乡两级统计机构网上互联,实现统计资料的网上传输,逐步实现统计信息采集、处理、传输、应用和管理的现代化。二要加强统计资料的档案化建设。基层统计机构应当统一管理统计资料,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的审核、报送、保密和档案管理等制度。统计工作中形成的统计原始记录、统计台帐、基层统计表、统计调查分析以及其他有保存价值的统计资料,都要及时整理归档,妥善保管。三要加强统计机构的网络化建设。要切实采取各种措施,督促各乡镇建立健全统计站,配备专职统计人员,切实把乡镇一级的统计工作开展起来。在此基础上,要因地制宜,结合实际,大胆创新,最大限度地保证统计队伍的稳定性、统计工作的连续性、统计资料的完整性、统计信息的时效性和统计标准的一致性。

(六)强化统计队伍素质提升,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搭建人才的平台

科学调查队工作计划 第3篇

一、 总体要求

20__年全市统计稽查工作以加强统计基础、服务基层统计为目的,继续改进稽查方式,规范稽查程序,注重事前预防、事中稽查和事后整改,通过统计稽查,做好法制宣传、业务指导、处罚教育的有机结合。

二、 统计稽查的对象和数量

稽查对象主要是20__年以来未被检查过或者涉嫌统计违法问题的镇、街道、部门和企事业单位。重点稽查:

(一)第二次经济普查各关键阶段的普查单位;

(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贸易住宿餐饮企业和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数据,建筑业房地产企业统计单位;

(三)旅游、教育、电力、金融系统统计单位报送的单位从业人员和从业人员劳动报酬;服务业统计调查对象;

(四)抽样调查样本单位(不含住户调查样本)。

在全市范围内稽查单位40家以上,其中:工业 40%、劳动工资10%、固定资产投资和建筑业企业20%、房地产企业10%、贸易餐饮业和三产服务业20%。

三、 统计稽查的内容和组织方式

认真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确保统计稽查的顺利进行,明确稽查内容、稽查方式和稽查对象。

科学调查队工作计划 第4篇

为全面推进《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深入实施,加快提升公民科学素质,根据省、两级市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广泛开展科学素质宣传教育活动

二是深入开展主题科普宣传教育活动。围绕《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工作主题,组织引导广大公民积极参与全面深化改革、实现创新驱动发展的创新实践。组织好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文化科技卫生法律四下乡”等重点活动。继续开展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等形式多样的科普活动。(科协、各成员单位)

三是针对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生态文明、食品安全、医学保健等社会热点焦点中的科技问题,及时开展科普宣传,回应社会关切,引导公民用科学精神、科学方法来认识问题、指导生产生活,推动形成科学理性的社会氛围。(经济发展办、科协、卫生院、食品药品监管所、安监中队、环保所、宣传科、文化站)

二、加大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力度,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发挥基础性作用

一是继续深化以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主的中小学科学教育教学改革,深入实施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加强对学生研究性学习和社会实践等方面的指导,充分运用科技场馆、科普教育基地等资源,开展科技教育培训和科普活动等。(教委办、科协、团委、妇联)

二是围绕城镇化发展,提高城镇新居民科学素质,深入实施城镇劳动者和社区居民科学素质行动。创新社区科普活动载体,推动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内容列入城镇化发展规划,完善我镇城镇社区科普组织体系,建设一批科普活动阵地。大力开展针对性强、形式多样的职业技能培训。(宣传科、劳动保障所、经济发展办、总工会、科协、教委办)

三是提升农民生产致富和科学生活水平,深入实施农民科学素质行动。着力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加大农业职业教育和技术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农民科学生产、科学生活的综合素质。大力加强农村妇女科学素质工作,推动“巾帼创业行动”等工作深入持续开展。着力加强农村基层科普组织服务能力建设,推进科普惠农、“科普双百”工程贯彻实施。(宣传科、财政所、农技站、林果站、妇联、科协)

四是深入实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行动。抓好各级领导干部科学素质教育培训,在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工作及公务员考录中,体现科学素质方面的要求。充分发挥各类学习载体在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培训中的阵地作用。(组织科、劳动保障所、科协)

三、加强科普基础设施建设,使改革发展成果惠及大众

一是进一步优化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加强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条件建设。抓好科技教师培训,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提高科学培训教材的质量。(教委办、科协)

二是大力推动优质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编印一批科普图书,开发原创性和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贴近基层的优秀科普展教品。搭建科普资源交流共享平台。(科协、文化站)

三是进一步提升各级各类科普基础设施的综合服务能力。加大对科普教育基地的支持力度。利用整合各部门和高校实验室、展教室等科普资源,建设一批特色鲜明、富有创意的.科普教育基地。(科协、财政所、教委办、文化站)

四是进一步提高大众传媒的科技传播质量和效益。报纸、电台和电视台等主要媒体,增加科学素质宣传内容的播出时间及频率。加大《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宣传报道力度。发挥新兴媒体的科技传播功能,鼓励新兴媒体研究开发“网络科普”、“移动科普”,扩大实施“数字科普工程”。(宣传科、文化站、科协、信息室)

科学调查队工作计划 第5篇

关键词:事业单位规范统计 工作

中图分类号:C8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Abstract: statistics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the national macro-control system, statistical work is all institutions and scientific decision-making and strengthen economic and social management of the basic and important means and tools.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society, the social demand for statistical information is increasing, paying special attention to the statistical work of institutions, and improve the scientific and authoritative quality data statistic and its institutions work, ensure that the statistics institutions of the true, complete, use of information and supervision function of statistics, to promote further development of China's economy and society, has very important significance to play the role of statistics in the development of economy and society.

Keywords: institutions regulate the statistical work

中图分类号: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统计工作在国民经济调控及社会管理中发挥着巨大的作用。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体系的不断健全,政府及事业单位的统计为行业管理、部门管理提供了大量有效的统计信息,有利于相关部门做出正确的决策,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各级党委、事业单位、部门对及时、全面、准确的统计资料的要求越来越迫切、对数据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社会各界、企事业单位、人民群众对统计资料的需求越来越强烈。为使统计工作更好地适应新形势需要,充分发挥统计信息、咨询和监督职能作用。可见,事业单位的统计工作在我国政府统计工作中

起着不可低估的作用。

一、当前事业单位统计工作存在的问题

1. 事业单位统计制度缺乏规范性

国家的统计制度作为统计法的重要实现载体,也必须要程序完整。但是,当前我国的统计法律体系还存在很多的不完善的方面,这主要体现在统计的立法缺乏统一性与整体性。我国的《统计法》的内容不够全面,很多内容没有涵盖,像制定统计工作计划、统计部门的经费等重要内容都没有明确的说明。目前,我国的很多事业单位没有建立与健全统计工作制度,统计台账、原始记录及基础数据库在事业单位内部的各个职能之间尚没有建立与健全。事业单位统计工作制度的不健全,同时事业单位的领导对于统计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认为事业单位的统计工作只是数字游戏,这就造成了事业单位的统计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低。事业单位不健全的统计工作制度,容易出现工作人员不能够按照科学的程序做好统计工作,导致统计数据的质量不高。这给统计执法造成困难,严重影响了统计调查制度执行的权威性。

2.事业单位统计机构不健全,统计力量相对薄弱

随着事业单位工作的不断增加,统计任务也不断的增加,部分事业单位的统计机构、统计人员不但没有得到相应的加强,却被削减了。一部分事业单位甚至没有设立统计机构,统计职能不明确,统计人员的学历低,业务水平低。这就导致了事业单位的统计部门无法有效地收集与整理统计资料,更谈不上进行统计的调查、分析与咨询,这进一步削弱了统计工作在事业单位的地位。不健全的统计机构,薄弱的统计力量极大地降低了事业单位统计数据的质量。

3.统计调查行为抽象,造成调查程序不严谨

统计调查制度属于抽象的行政规范,不能使统计机构直接与调查对象产生具体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具体的法律关系必须由直接面对统计调查对象的事业单位统计部门通过具体的告知行为才能产生。而在实际操作中情况比较复杂,基层统计机构在布置统计调查时往往普遍以抽象行为落实抽象行为,即普发一个贯彻文件进行统计调查任务的布置,而没有专门制作针对各个具体调查对象的统计调查事务的告知文书并依法送达,统计调查行为实际上并未具体落实到“人”头(自然人、法人),调查执行程序在此环节上存在着瑕疵,一旦发生争议,对调查对象提出的“未曾获知自己在调查中的具体统计义务”的质疑,统计部门将难以进行强有力的举证。

二、规范事业单位统计工作具体措施

1.健全统计制度,强化事业单位经济安全运行监测机制

健全的统计工作制度可以保障单位的统计工作按照科学的程序进行,在进行统计工作时必须建立有效的统计工作制度,统计工作中严格按照统计工作制度行事,从源头到过程中保证统计数据的真实性。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趋势的分析判断,很大程度上依靠统计数据,依靠统计部门。各级统计部门都要紧紧围绕着扩大内需、保持增长、调整结构、改善民生等重点任务,大力强化对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的监测,密切监测经济运行状况,注重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资料,加强数据信息报送,提高重要数据统计和报送频率。深入开展统计分析研究工作,注重挖掘深层次、根本性的东西,注意发现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中带有苗头性、趋势性的问题,超前预测,及时做好预警预报,提出应对措施的具体建议,为各事业单位决策提供及时、准确的统计信息,更好地发挥统计部门的参谋助手作用。

2.加强统计队伍建设,提高事业单位统计工作人员素质

高素质的统计工作人员是事业单位规范统计工作的人力资源保证,同时,也是决定事业单位统计工作质量的重要因素之一。事业单位必须充分认识单位统计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单位的统计队伍建设,建立一支业务水平高、守法意识强的统计队伍。同时,在平日的工作过程中,要加大对于统计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他们的守法意识及业务水平,上岗人员必须进行相应的培训。建立统计人员绩效考评制度,建立恰当的考评制度,以此来提高统计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与主动性。严格按照单位的统计工作制度办事,对不违反统计制度的工作人员,要追究其责任。

3.加强统计工作的领导和监督,确保数据的准确安全

(1)依法设置综合统计机构或在有关机构中配备统计人员,指定统计负责人,具体承担统计工作;或者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委托统计机构统计工作,其中规模以上事业单位,应设置主任统计师或配备专职综合统计员,承担、协调单位各职能部门专项统计工作;生产、销售、劳资、技术等职能部门配备专(兼)职统计人员,具体承担部门专项统计工作。同时,确定一名单位领导负责组织管理本单位统计工作。

(2)领导和支持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方法制度,准确及时完成统计工作任务,并对统计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吸收和组织统计人员参加有关事业单位生产、经营决策相关问题的研究和讨论,发挥统计的信息、咨询、监督作用。

(3)事业单位统计负责人、统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取得省人民政府统计机构颁发的统计从业资格证,实行“持证上岗”,并根据统计任务的需要,定期接受统计普法、继续教育等统计业务培训。其中:规模以上、限额以上和资质等级以上事业单位综合统计人员必须具备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任职资格;小型事业单位的综合统计人员必须具备初级以上任职资格。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