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审计计划内容有 第1篇
以加强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为目标,对高安市2021年至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及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对高安市2023年至2024年残疾人事业发展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在摸清财政资金收支规模和项目安排等基本情况的基础上,重点揭示资金分配、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审计发现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改进和加强资金项目管理,完善相关制度措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提升政策实施效果。(3月至5月实施)
年度审计计划内容有 第2篇
按照中央两办《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要求,凡属于重大投融资审计项目、经责审计项目、预算执行审计项目、财政财务收支审计项目、专项审计项目以及市委、市政府交办的重大审计项目均实行审后跟踪督查,强化整改落实工作,切实建立审计整改台账和整改对账销号工作机制,落实审计法关于审计整改报告和跟踪检查的规定。对未按审计报告、审计决定整改落实到位的单位或部门在全市进行审计督查通报,并向有关部门建议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
年度审计计划内容有 第3篇
认真贯彻执行《党政主要领导和国有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9〕45号)、《江西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工作规则的通知》和《宜春市领导干部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积极配合组织、纪检、人事等部门,抓好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乡镇(街道、场)党政“一把手”的离任审计,以促进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廉洁用权、干净干事为目标,对市应急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黄建同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黄林同志,筠阳街道办事处书记况镇洲同志、主任杨国君同志,伍桥镇党委书记席联庆同志、镇长刘贤峰同志,建山镇党委书记汤荣同志、镇长邓欣杨同志开展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关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重大决策部署,本部门本单位重要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制定、执行及效果,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执行及效果,财政财务管理和经济风险防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等情况。
年度审计计划内容有 第4篇
依据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_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投资审计工作的意见》相关精神,为推动深化投资领域改革、促进提高投资绩效、维护建设资金安全,推动项目建设规范管理和达到预期投资效果,对相关项目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投资控制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项目建设管理情况、有关政策措施执行和规划实施情况、工程质量情况、设备物资和材料采购情况、土地利用和征地拆迁情况、环境保护情况、工程造价情况、投资绩效情况等方面进行审计,重点检查建设单位是否仍然存在以国家审计结果作为工程结算依据,并以未完成决算审计为由拒绝或者拖延建设工程结算和工程款支付的行为。对重大项目进行跟踪审计,实施中既要关注项目投资执行情况,促进节约建设成本,又要强化对工程设计、工程招投标、合同订立、工程施工、资金管理使用等重点环节的监督,重点查处和揭露重大违法违纪、重复建设、损失浪费、重大工程质量隐患、重大履职尽责不到位等问题,使促政府投资资金效益和效果最大化。
(1)对新型城镇化建设系列项目进行抽审(绿筠路工程项目、钟秀路工程、杨港路工程、薛家山路南延工程、高安大道整体提升改造工程等项目);
(2)对市直各部门、全市各乡镇等其他单位实施的投资项目进行抽审(高安市健康养老中心项目(一期、二期)工程等项目);
(3)对城投、村投、创投等平台公司已竣工的工程项目进行抽审(高安市瑞阳新区(东区)体育公园建设工程、市委党校(四校合一)与市民中心中间道路等项目);
(4)对全市中学、小学、幼儿园等学校已竣工的工程项目进行抽审(高安市第十二小学建设工程、吴山幼儿园建设工程等项目);
(5)对全市其他已竣工决算的工程项目进行抽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