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宣传月企业工作计划 第1篇
20xx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二年。根据市地税局、县法治办20xx年度普法计划要求及《地方税务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总体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年度计划。
一、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一)突出抓好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的学习宣传。充分利用各类普法阵地、普法平台、普法载体,在全系统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一系列新论断、新部署、新要求,引导广大税干培育法治理念,塑造法治信仰,不断增强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
(二)突出抓好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宣传教育。通过宪法专题讲座、知识竞赛、宪法主题宣传活动等多途径、多形式加大宪法学习力度,大力宣传宪法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并注重结合税收宣传月、“”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江淮普法行等大型系列宣传活动等。继续以“法律七进”为载体,积极开展多种形式、有较强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认真开展宪法学习宣传,增强宪法意识,在系统上下形成学习宪法,尊严守法,维护宪法的良好氛围。
(三)突出抓好与税收相关及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的法治宣传。认真组织开展新预算法、新立法法和修改后的税收征管法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组织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学习。组织开展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涉企收费清单、税收优惠政策、税务行政审批、税务行政处罚、重大案件审理等业务学习教育和宣传。
二、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制度
(一)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认真组织开展《_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_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意见》、《国家_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的指导意见》和《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的意见》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
(二)完善地税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和培训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地税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坚持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注重领导干部带头学法、遵法、用法,牢固树立领导干部思必及法、言必合法、行必循法、治必依法的意识和观念。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法律知识培训以及执法风险防范技能培训,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的能力。
三、认真做好“六五”普法总结和迎检工作
(一)统一思想,组织领导。各单位、各职能部门要按照“谁职能,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抓好具体工作落实。查漏补缺,确保“六五”普法各项目标任务完成。
税法宣传月企业工作计划 第2篇
XX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中全会精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一年,因此,做好税收工作意义重大。税收宣传是做好税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宣传普及税收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公民依法诚信纳税意识和遵守税法的自学性,营造良好的依法治税环境,推动税收工作深入开展,总局、自治区、州地税局决定,在全国税务系统连续XX年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基础上,今年4月继续开展以“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小康社会”为主题的第14个税收宣传月活动。
为认真贯彻州地税局关于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我局力求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对此项工作的支持,并及时与县国税局取得联系,召开联席会议,共同商讨收宣传月活动事宜。坚持少花钱,多办事,不追求轰动效应,宣传形式上紧密结合当地实际,宣传内容上力求创新,为确保税收宣传月活动工作落到实处,根据州地税局的安排与部署,我局及时成立税收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税收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证税收宣传项目、经费、人员、内容“四落实,四到位”;力求通过扎实有效的税法宣传,使税收宣传月活动呈现出,形式新、内容实、影响大、效果佳的好局面,在社会上营造依法治税的良好氛围。现结合实际,将我局年税收宣传月活动作工作计划如下:
一、联合国税局主动邀请县委领导作以“依诚信纳税,共建小康社会”为主题的电视讲话,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理解和支持,扩大税收宣传的影响;
二、结合全县上下开展的“四五”普法活动,将学习、宣传贯彻落实税法的做法和经验及时报告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争取依法治县领导小组的支持,将税收征管法与今年新近出台的其他部门法律列入全县“四五”普法宣传工作计划,做好持久性地学习、宣传和贯彻;
三、与县委宣传部,广播电视局联系,联同县国税局在税收宣传月中,在县电视台且末新闻结束后滚动播出年国家_印发的15条税收宣传标语;
四、与国税局联合,利用国家_确定的“全国税法宣传咨询日”,统一开展税法宣传和咨询,重点放在涉农税收的宣传和下岗职工再就业优惠政策的宣传方面,力求使广大纳税人用好用足优惠政策;
五、协调巴州移动且末分公司、巴州联通且末营业部、国税局,为且末县各族人民发送税收宣传知识短信,让税收知识宣传覆盖到全县手机用户,扩大宣传范围;
六、联合县委宣传部,国税局号召全县人民及时收看近日中央一套黄金时间播出的《税务局长》节目,让每位公民切实感受税收在国家经济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并进一步了解税务人员,深化他们对税收工作的深层次了解。
七、与国税联合,督促县部分企业悬挂税收宣传标语,引导企业参与税收宣传月活动,以增强宣传效果和力度。
八、税收宣传期间,督促我局管理科、稽查局对近期税收违法、发票违法的有关企业和个人进行公告,同时送县广播电视台播放,以引起广大纳税人的高度重视,起到震慑涉税违法分子的目的。
九、联合县国税局对县域境内依法诚信纳税企业和诚信经营业户进行公开表彰,营造“偷税可耻、纳税光荣”依法纳税,诚信纳税,自学主动纳税的良好氛围。
十、与县司法局、县广播电视局联合录制一期税收法制宣传节目,让广大纳税人加深对税收工作的理解,全面提高全民的'纳税意识。
十一、联合县国税局,组织出动县“少年税校”鼓乐队义务宣传税收,深入街头、集贸市场、农贸市场、屠宰市场、社区和农村散发新《税收征管法》、《征管法实施细则》和重点突出,针对性强的涉农税收相关优惠政策以及相关税收政策法规等方面的宣传材料。
十二、联合县国税局,在且末县昆仑娱乐文化广场举办以“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小康社会”为主题的风筝比赛。
十三、结合全县上下开展的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在向纳税人广泛宣传税收法律、法规等税收政策的同时,在局办公楼门口两侧的政务公开栏内,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公开县地税局保持_员先进性党支部和党员保持先进性标准,优化纳税服务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公开涉农税收、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等与人民群众生活,与企业发展关系密切的税收政策;公开且末县地税局办税服务承诺制、违诺责任追究制;切实拓宽税收宣传领域空间,提高税收宣传的层次。
总之,通过广泛深入的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让广大人民群众都来关心税收工作,使税收宣传深入千家万户,形成一种人人论税,个人谈税,都主动依法诚信纳税的良好局面。
税法宣传月企业工作计划 第3篇
各区地税局,市局涉外税收管理局、稽查局,市局机关各处室:
按照《省地税局关于转发国家_20xx年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方案以及落实意见的通知》(鄂地税发[20xx]54号)精神,为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税收法律意识,推进依法治税,提高税法遵从度,努力构建和谐税收征纳关系,在20xx年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期间,市局将结合实际开展一系列宣传活动,现将20xx年税收宣传月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宣传主题
20xx年第17个税收宣传月活动的主题是“税收发展民生”。整体宣传活动以“税收促进发展,发展为了民生”为主线,围绕我局全年重点工作,重点宣传与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税收政策法规和纳税服务举措等,增强全社会依法诚信纳税意识,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深化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的纳税服务理念,为全面完成各项税收任务、推进武汉地税事业与社会经济和谐发展提供良好的税收法制环境。
二、活动安排
(一)立足上级要求,积极开展主题宣传活动
1、积极配合省地税局开展“就业明星话税收”活动。组织我市就业再就业明星代表和有关新闻媒体召开座谈会,围绕“税收发展民生”宣传主题,畅谈国家税收优惠政策促进就业再就业的积极作用,彰显税收改善民生的主题。
2、积级配合省地税局联合有关新闻媒体开展“税收助我行──寻访江城创业残疾人”活动。搜集江城武汉残障人士的创业故事,宣传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对民生的深切关注和大力扶持。
3、建立中小学校税收教育基地。在全市选择1—2所中小学,结合教学大纲和税收教学进度情况,建立“税收教育基地”,赠送税收动漫光盘和税法宣传资料,开展形象生动的税法知识宣传活动。
(二)立足工作实际,积极开展互动宣传活动
1、建平台──开展“我为地税提建议──有奖征求意见”活动。在《长江日报》发布通知,刊登“我为地税提建议──有奖征求意见”活动邀请书和征求意见表,向关注地税工作的纳税人征求改进税务部门和税务人员服务质量上不优、征收管理上不严、执行纪律上不廉的意见。对认真填写了“意见表”的纳税人进行抽奖,给予相应的奖励;对纳税人提出的被地税部门采纳、有可操作性的建议给予重点奖励,并在报上连载相关的建议。此项活动在4月份税收宣传月期间全面推行,作为地税部门尊重纳税人、回报纳税人的重要活动。
2、请进来──为纳税人开展免费税法知识讲座。各局结合实际工作,有针对性地邀请纳税人到地税部门,开展新企业所得税法、土地增值税清算、经营性房屋租赁清理等相关知识讲座,并征求纳税人对地税工作的意见,特别是对提高服务质量、改进工作作风、规范税收执法、强化税收征管等方面的工作提出具体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听取纳税人对我局开展经营性出租专项检查、加强发票管理、强化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的建议。
3、走出去──继续深入开展“四上门”纳税服务活动。组织全系统继续深入开展以“上门听取意见、上门宣传政策、上门实施辅导、上门解决问题”为主要内容的纳税服务“四上门”活动,了解纳税人生产经营情况,帮助纳税解决涉税问题,将各项优惠政策主动告知纳税人。特别是针对开展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申报和12万个税申报工作进行重点宣传,将为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人专门定制的税收宣传品送上门。
(三)立足纳税服务,积极开展传统宣传活动
1、通过新闻媒体开展税收宣传。市局将以“税收发展民生”的主题,在报刊、电台开辟税收优惠政策宣传专栏,按地方税收促进就业再就业、扶持弱势群体、支持高新技术及新兴产业发展等类别归纳、刊登有关地方税收优惠政策,宣传经营性房屋出租专项检查、土地增值税“预征”后进一步“清算”落实等工作情况。同时,与电视台、电_合举办征纳连线、专题访谈、专栏公布等宣传活动。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级各类宣传媒体,主动反映宣传活动中的情况和全局在依法治税、优质服务等方面取得的`成绩,组织1—2篇市级以上新闻宣传报道。
2、编印发放税收宣传月宣传手册。为方便纳税人深入学习掌握税法的相关内容,市局将以货运业税收征管、发票管理、医保费征收和促进全民创业税收优惠政策等编印《税法宣传手册》,并作为税收宣传资料发放全市。同时,编印《构建和谐税收征纳关系》宣传册,进一步宣传地税部门服务理念和措施。各单位要摆放在各办税服务厅和相关场所,以进一步加强税法宣传和政策引导。
3、宣传月期间,市局适时举办新闻发布会,曝光一批税收违法案件查处情况,配合经营性房屋出租专项检查,向社会公布曝光有关案例。同时,各单位要按照省局规定,在各媒体上公布纳税人违法举报电话,同时公布纳税人投诉或服务电话,欢迎纳税人监督税收工作。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税收宣传月活动,按照总局、省局和市局部署,精心策划,严密组织,把各项活动安排落到实处。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全市各级地税机关要着眼全局,高度重视宣传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制定专项计划。要在人员、项目、经费上给予倾斜和保证,通过人力、财力、物力的投入,进一步提高税宣工作水平,确保税收宣传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创新形式,突出重点。今年4月1日,市局不组织统一的“税法宣传咨询日”活动,税收宣传月期间,各单位可依据实际安排合适的地点和时间,在宣传月期间组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群众喜闻乐见的咨询宣传活动。同时,宣传月期间,市局也不再制作普及型宣传品,而改由通过实实在在的形式,对重点纳税人、重点宣传活动、重点建设性意见、重点举报人员进行奖励,使纳税人真正受益。
(三)结合实际,注重实效。结合20xx年全市地税重点工作,通过税收宣传促进党政部门和社会各界进一步重视和支持税务工作,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和提高服务质量,树立税务部门维护纳税人权益、维护国家税收权益、为社会各界服务的良好形象,为税收工作全面发展提供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通过税收宣传提升纳税人的纳税意识,进一步推动全社会学税法、知税法、懂税法、守税法,营造良好的税收法制环境。
(四)认真总结,搞好评比。税收宣传月活动开始之前,市局涉外局、稽查局和各区地税局要向市局报送活动方案。活动开展期间,各单位要做好宣传活动图片、文字、音像资料的搜集和整理工作,及时向市局反馈和报送宣传月工作情况。宣传月结束后,各单位要进行认真总结,并于5月10前将本单位税收宣传活动总结和宣传月优秀项目(每单位限报1个)报送市局办公室,市局将对各单位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评比表彰。
税法宣传月企业工作计划 第4篇
市地税局各单位、各部门:
现将《国家_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xx〕35 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全力做好宣传,确保每一户小微企业熟知税收优惠政策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全面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重要意义,要把落实小微企业优惠政策作为一把手工程抓实抓好,要将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作为一项长期重要工作来抓,分管局长要靠上抓,责任分工要明确细致,法规税政、征管、纳税服务、信息化等部门要群策群力,各司其职,形成合力,要采取有效措施,送税收优惠政策上门,确保税收政策落实到位。
一是各单位、各部门要通过网站、局长在线访谈、报刊、广播电台《地税之声》、短信、微信、税企连线、办税服务厅、纳税服务中心、12366 热线、税收大讲堂、送税收政策上门等多渠道持续进行广泛宣传。市局在网站开辟“小微企业税收优惠”专栏,编制和发布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目录,自动链接并及时维护,确保小微企业更方便快捷地了解政策、熟悉政策,进而用足用好税收优惠政策。二是要开展“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宣传周”活动,结合税法宣传月和开展的“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今年3月底至4月上旬,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专题宣传力度。市局编印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宣传手册,免费送达每一户小微企业。三是为了加强对内、对外宣传,市局对内下发了《关于落实小型微利企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青地税函〔20xx〕33号),对外通过地税网站向纳税人发布了《关于落实小型微利企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操作须知》,对政策内容、适用范围、减免申报流程、申报要求、管理方式、办税程序等问题进行详细说明,便于纳税人掌握享受优惠政策具体操作。
二、全程做好服务,依托信息化手段让每一户小微企业享受到税收优惠
在营业税方面,为落实月营业额2 万元至3 万元的营业税纳税人(包含企业、非企业性单位、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免征营业税需要,对符合上述优惠政策规定的企业、非企业性单位、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以及个人,由市局做好营业税纳税申报系统的升级完善,纳税人在纳税申报时直接填报享受营业税税收优惠,营业税纳税申报系统自动判断、计算当月应纳营业税税额为零,纳税人无需事前向主管地税机关提请免税备案;对符合上述优惠政策规定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由市局做好个体工商户定税软件的调整工作,确保纳税人能够享受到营业税优惠政策。
在企业所得税方面,市局进一步优化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管理方式。自20xx 年1 月1 日起,凡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包括采取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方式的企业),均可按照规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年度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按照规定自行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无需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同时,市局上线运行了20xx 年版预缴申报表系统及20xx 年版年度申报表业务的`软件管理系统,一是在内、外网申报系统中,对所有纳税人填写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时,提前弹出温馨提示提醒服务(温馨提示:如贵单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减征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条件,在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申报时,请及时享受税收政策优惠)。二是申报系统根据纳税人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和年度汇缴申报数据,自动判定纳税人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对上述税收优惠数额纳税人不必自己填写,申报系统自动计算,但可修改。这样,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均可及时享受到税收优惠。三是对纳税人年度汇缴申报数据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纳税人以及当年新开业的纳税人,在进行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申报时,凡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仍可以按照规定自行填写相关数据,及时享受到税收优惠。四是年度申报时,纳税人按照汇算清缴有关要求,按规定填写相关数据,对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申报系统自动计算出税收优惠数额;对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按规定补缴税款,保证税收优惠政策的正确贯彻落实。五是市局把预缴纳税申报盈利30 万元以下已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名单、预缴纳税申报盈利30 万元以下但未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名单查询放在行政办公系统中,便于各单位及时关注跟进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对应享受税收优惠未享受的纳税人,各单位要及时采取电话、上门温馨提示等跟踪服务,下发《税务事项告知书》,告知企业在以后申报期间抵顶税款,实行点对点服务,确保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到位。
在印花税方面,自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符合免税条件的纳税人需到办税服务厅进行备案。市局对网上申报系统进行了修改并印制了《减免税分类及代码表手册》。申报系统对已做减免税备案的纳税人,在每月进行网上申报时,自动进行减免税申报提醒。纳税人在办税服务厅进行备案和申报时,可对照《减免税分类及代码表手册》,进行便捷填报。
在政府性基金方面,对按月纳税的月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以及按季纳税的季度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含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系统自动判断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金额为零。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20人以下(含20人)的小微企业,到所属地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办理免征手续后,无需再到税务机关进行缴费申报。
三、全年做好督查,切实履行好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责任
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是今年市局“一号督查”事项和绩效考评事项。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工作督导和绩效考核手段,增强落实小微企业优惠政策的执行力,要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解决政策执行“最后一公里”问题,确保小微企业税收优惠受惠面达到100%。市局在12366 服务热线设置小微企业优惠落实投诉专席,接受纳税人投诉,并在接到纳税人反映的问题后,接收当日转办,各单位要专人全程负责,在3个工作日内调查核实,予以落实解决,确保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四、全面加强统计分析工作,做好优惠政策的效应反馈
各单位要做好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情况的统计分析工作,建立典型企业调查制度,开展优惠政策的效应分析,查找问题及差距,及时反映政策落实情况及建议。各单位应通过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反馈报告制度、税收分析机制、减免税典型案例等形式,及时向市局相关部门报送。
税法宣传月企业工作计划 第5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税收政策方针,围绕税收中心工作,以提高纳税人缴费人税法遵从度为核心,创新宣传方式,拓宽宣传渠道,增强税收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营造依法纳税、诚信纳税的良好社会氛围,助力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二、工作目标
全面、准确、及时地宣传各项税收政策法规,确保纳税人缴费人及时了解政策动态,知晓政策红利,提高政策知晓率。
增强纳税人缴费人的纳税意识和税法遵从度,引导其自觉履行纳税义务,减少税收违法行为的发生。
提升税务部门的社会形象和公信力,通过优质、高效的税收宣传服务,构建和谐的征纳关系。
结合地方经济发展特色,宣传税收助力地方产业发展、乡村振兴等方面的举措和成效,为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税务力量。
三、宣传内容
税收政策法规:重点宣传最新出台的税收法律法规、优惠政策,如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等,以及税收征管、发票管理等相关规定。
便民办税服务举措:宣传电子税务局、手机APP等线上办税缴费渠道的操作指南和便捷功能,推广“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介绍税务部门优化办税流程、压缩办税时间、简化报送资料等便民措施。
税收典型案例:通过正面案例宣传依法纳税的先进事迹和经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通过反面案例曝光税收违法行为及其后果,起到警示教育作用。
税收助力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宣传税收在支持科技创新、小微企业发展、绿色发展、乡村振兴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展示税收服务国家战略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效。
四、工作安排
(一)日常宣传
线上宣传渠道:
利用税务部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短视频平台等新媒体,定期发布税收政策解读文章、图文、视频,及时回应纳税人缴费人关切的热点问题。开设“税收政策微课堂”专栏,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和生动形象的形式讲解税收政策。
建立税收政策宣传微信群、QQ群,针对不同行业、不同类型的纳税人缴费人分类建群,及时推送个性化的税收政策信息,开展线上答疑辅导。
线下宣传渠道:
在办税服务厅设置税收政策宣传栏、电子显示屏,摆放宣传资料,滚动播放税收政策宣传视频和标语。安排专人负责办税服务厅的政策咨询和宣传讲解工作,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面对面的政策辅导。
深入企业、社区、学校、乡村、商圈等场所,开展“税收宣传进万家”活动。通过举办税收知识讲座、发放宣传手册、设立咨询台等方式,向社会公众普及税收知识。
(二)专项宣传
税收宣传月活动:每年4月全国税收宣传月期间,围绕当年税收宣传主题,精心策划系列宣传活动。组织开展税收知识竞赛、税法宣传文艺演出、税收公益广告展播等活动,吸引社会公众广泛参与。联合地方媒体开展专题报道,扩大税收宣传的影响力和覆盖面。
重点群体宣传:
针对企业:开展“送政策进企业”活动,组织税务干部深入重点企业、行业协会,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和税收政策需求,开展一对一的'税收政策辅导,帮助企业用足用好税收优惠政策,解决企业涉税难题。
针对高校学生:与高校合作,开设税收知识选修课或举办税收知识专题讲座,培养大学生的税收法治观念和纳税意识。组织开展税收实践活动,邀请大学生到税务部门参观学习,了解税收工作流程。
针对个体工商户:在集贸市场、商业街等个体工商户集中区域,开展税收政策宣传活动,重点宣传个体工商户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和办税流程,提高个体工商户的纳税遵从度。
(三)协同宣传
加强与地方政府、财政、市场监管、教育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税收宣传工作联动机制。在政府主导的各类经济活动、民生工程中融入税收宣传内容,形成税收宣传合力。
联合行业协会、商会、中介机构等社会组织,借助其资源和渠道,开展税收宣传活动。发挥社会组织在行业内的影响力,引导行业企业依法纳税、诚信经营。
五、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税收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由单位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
强化人员培训:定期组织税务干部开展税收宣传业务培训,提高税务干部的宣传能力和水平。培训内容包括税收政策解读、宣传技巧、新媒体运营等方面,打造一支专业素质高、宣传能力强的税收宣传队伍。
严格考核评估:将税收宣传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和评价标准。定期对税收宣传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对工作成效显著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进行督促整改。
做好经费保障:合理安排税收宣传工作经费,确保宣传资料制作、活动开展、设备购置等工作的顺利进行。加强对宣传经费的管理和使用监督,提高经费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