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社区社会实践计划(实用3篇)

时间:2026-02-02 09:44:03 作者:admin

大学生社区社会实践计划 第1篇

发挥高校专业特长和人力资源优势,围绕地方和基层重点工作领域,创造性培育实施工作项目。主要包括:

1.参与社区治理。组织学生把社区治理变成社会化实践课堂中的“进阶课程”,力所能及地参与基层治理日常工作,围绕乡村振兴、城市建设、精神文明创建、环境治理、生态保护、公共安全、困难救助等基层城乡社区治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出计献策、开展服务。

2.开展志愿服务。组织学生通过志愿服务等方式,深入社区开展扶贫济困、扶弱助残、敬老爱老、生态环保、课业辅导、服务群众等工作,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

3.繁荣社区文化。面向基层群众开展公益性文化宣传活动,以文艺演出、文化课堂、歌舞表演、书法绘画等形式,繁荣社区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提升生活品质。

4.提供生活服务。发挥大学生专业特长和高校人力资源优势,以老人、儿童为重点人群,围绕兴趣培养、素质拓展、心理健康、生活照料等为社区居民提供服务。

六、工作职责

由团市委统筹驻吉8所高校团委与各县(市)区团委结对,在充分考虑各高校分布特点的基础上,就近就便合理安排匹配。各县(市)区团委组织辖区内街道(乡镇)、社区(村)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提出服务需求清单,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在实践活动开展前给予岗前培训和工作指导,在实践活动结束后及时客观评价反馈。各高校团委应切实负起主体责任,统筹参与结对共建的下级团组织和学生组织建立服务项目库,指导与服务社区建立工作共建机制。

七、工作流程

1.摸排需求。各县(市)区团委摸排审核辖区内街道(乡镇)、社区(村)团组织需求,形成服务需求清单。常态化报到的项目周期原则上在3个月以上,做到需求项目化、项目岗位化。

2.组织结对。由团市委统筹安排高校团委与县(市)区团委对接,推动各自下级团组织结对共建。高校团支部与城乡社区基层团组织结对报到原则上“一对一”,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建立先行试点。

3.岗位对接。各高校团委根据结对报到岗位需求,组织校内团组织对接岗位、开展服务。各县(市)区团委要统筹参与的基层团组织积极配合。

4.兼任职务。综合学生团员服务事项、时长频次、工作成效和群众反映等情况,对表现优秀的可推荐兼任街道(乡镇)、社区(村)团组织副书记、委员或团建指导员、青年干事等职务,进行重点联系培养。

5.认证评价。建立高校团组织与地方基层团组织协同管理、双向评价制度。高校团组织应将大学生参加社区实践计划情况作为学生团员参评各项团内荣誉、推优入党和骨干选育的重要参考,纳入“第二课堂成绩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将学生团员符合志愿服务标准的工作计入志愿服务时长;将兼任基层团组织职务等团内激励内容记入“智慧团建”系统。

大学生社区社会实践计划 第2篇

1.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各高校团委和县(市)区团委要切实提高认识,积极整合资源,努力形成“整体联动、上下协同,职责明确、各尽其责”的工作格局。

2.精心组织,强化宣传。各县(市)区团委要积极统筹,提供各类实践岗位。各高校团组织要积极对接,选派学有余力的优秀学生参与社区实践计划。各级团组织要充分发挥团属新媒体矩阵作用,深入挖掘先进典型和地方特色亮点,多形式广泛宣传报道。

3.认真梳理,做好总结。各县(市)区团委和高校团委应加强工作信息整理,做好大学生参加社区实践计划情况总结工作。

大学生社区社会实践计划 第3篇

1.区域共建。各高校团委与学校所在地或就近地区团委结对共建,结对关系保持相对稳定。

2.保持常态。学生在校期间以学校所在地报到为主、寒暑假期以居住地报到为主,实现结对、报到常态化和长效化,提升参与面和覆盖面。

3.项目化实施。各高校以项目组为单位常态化开展工作,根据各县(市)区团委提供的供需情况设计工作项目、目标任务和职责清单。

4.社会化运行。校地双方共同探索社会化资源配置方式,采取众筹、共享等多种渠道,为项目实施提供人才、资金、阵地等资源,努力为工作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