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第1篇
以全县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站、科普宣传栏、临泽电视台等为依托,广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大讲堂”、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三进”活动,面向城乡居民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相关知识,让公众学习食品药品安全常识和政策法规知识,掌握正确选用食品药品及常用识假辨假方法,消除饮食用药认识和行为上的误区,促进公众建立科学的食品药品消费理念、安全观念和行为习惯,引导公众积极参与食品药品监督,努力构建社会共治格局。
二、重点任务
(一)宣传食品药品安全基本知识,使公众形成基本的食品药品安全科学认知。向公众宣传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及医疗器械基本概念、安全风险知识,引导其正确认识食品药品,正确区分保健食品、普通食品和药品;了解食源性疾病、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等知识,科学认识食品药品安全风险;了解常见家庭食品药品的贮存方法,正确认识食品药品的保质期和有效期;掌握预防食源性疾病和合理用药的基本要点。
(二)普及假劣食品药品鉴别知识,使公众掌握正确消费食品药品的理念和方法。向公众宣传食品药品包装标识规定,使公众掌握通过查阅包装标识识别过期变质或失效等假劣食品药品知识。介绍食品药品外观性状鉴别知识,掌握识别食品的变质、药品造假等常用方法。普及食品药品广告审查规定,掌握识别虚假违法广告知识,引导公众自觉抵制假冒伪劣,科学正确消费食品药品。
(三)宣传食品药品法规政策为重点,使公众熟悉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向公众普及《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管条例》等法律法规,了解我国食品药品安全的法律法规体系。深入宣传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追溯、举报奖励、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等监管政策,扩大12331投诉举报电话社会影响,使公众知晓当前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工作思路,积极监督监管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
(四)以宣传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职能为重点,使公众建立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信心。宣传我省行政管理、监管执法、技术支撑和基层监管“四位一体”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使公众了解政府职能部门构成与运转程序,知晓与职能部门互动、参与社会监督的途径。及时宣讲党和政府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工作部署及进展成效,发布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提升公众食品药品消费信心。
(五)突出青少年、老年人等特定人群,做好重点人群的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以正确认识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特殊产品为重点,普及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知识,使青少年从小树立饮食用药安全风险意识,养成对食品药品的科学认知。向老年人群普及饮食保健、慢病用药、科学养生知识,揭露常见虚假违法宣传销售表现形式,引导老年群众科学饮食用药,增强对虚假违法宣传销售行为的防范意识和能力。
(六)突出农村等特定区域,做好农村的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针对农村信息相对闭塞、农民群众饮食用药知识欠缺、假劣食品药品容易泛滥的实际,围绕农村集体聚餐、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农民就医用药等农村消费特点,广泛向农民群众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普及食品药品安全常识和监管政策规定,提升广大农民群众饮食用药科学素养。
三、工作措施
(一)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大讲堂”活动。依托县内5个食品药品科普宣传站,统筹组织开展“大讲堂”活动。每个宣传站一年开展“大讲堂”活动不少于6次。各宣传站要制定“大讲堂”活动计划,定期动员组织群众参加活动,扎实有序开展好每一场“大讲堂”活动,使“大讲堂”活动成为城乡居民获取权威信息的重要渠道,并逐步扩大“大讲堂”的覆盖面。依托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和省市县局网站,开办“大讲堂”视频专栏,丰富更新培训内容,增强网络培训效果。
(二)开展“12331投诉举报宣传月”、“食品安全宣传周”和“药品安全宣传月”三大主题宣传活动。采取设立咨询台、现场受理投诉举报、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集中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主题宣传活动,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各种媒体进行集中报道。
(三)开展“食品药品安全进校园”活动。与县教科局联合将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列入校园工作计划,向学校和幼儿园赠送食品药品安全科普读本和食品药品安全常识手册,推动“小手拉大手”活动开展;结合健康教育课、班会、社会实践,定期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教育,增强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进社区”活动。与沙河镇各社区联合,组织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进社区活动,讲解食品安全和合理用药等科普知识,放映食品药品安全科普情景短剧,发放宣传资料,开展现场咨询、知识问答等活动;在社区制作统一的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栏,聘任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由协管员负责发放宣传资料和布置、更新宣传栏内容,并及时向监管部门反映社区群众的意见建议,编印发放食品安全宣传材料,制作张贴宣传海报。依托社区文艺宣传队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扩大宣传覆盖面。
(五)开展“食品药品安全进农村”活动。将食品药品安全宣教工作融入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内容。充分发挥乡镇监管所和农村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作用,积极推进乡镇、村社建立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栏,采用张贴宣传画、举办知识讲座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广泛宣传建设农产品安全大县,“一严格五禁止”措施,生产绿色有机农产品“禁用清单”,农畜产品种植养殖环节、农产品加工销售消费环节安全知识,及科学用药、养生保健相关知识,在全县村貌村容集中整治和整县推进“四化”示范村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
(六)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新闻媒体主题采访报道活动。适时邀请《中国医药报》、《xx法制报》等媒体,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主题采访报道活动。与县委宣传部、临泽电视台合作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题采访报道活动。
(七)加强科普宣传站规范化建设,建立城乡食品药品安全科普阵地。各科普宣传站进一步明确专人负责联系、协调、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工作,配齐播放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资料的设施设备,建立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橱窗或宣传栏,通过张贴宣传画、发放宣传资料、举办“大讲堂”等形式,切实发挥宣传站向城乡居民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的阵地作用。继续新建科普宣传站5个。在城区及乡镇人员密集区,设计制作固定的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栏,开展宣传活动。
(八)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科普队伍建设。组织开展乡镇食品药品监管人员和食品药品协管员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舆情收集、分析、研判和新闻采编、发布等业务水平。建立宣传舆论载体和阵地,积极推进食品药品科普宣传,加强与公众沟通交流,提高公众服务水平。面向全县聘请食品药品科普宣传讲师5-10人,建立科普宣传培训骨干队伍。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精心组织实施。要充分认识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科普活动是落实为民服务、推进社会共治的重要举措,也是今年我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重点任务之一,要务必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组织实施好各项活动。要结合实际制定活动方案,有计划、有重点地推进科普宣传活动,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二)加强督促检查,确保任务落实。将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工作考核评价纳入各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目标责任管理,加强督促检查,做好资料档案留存,确保各项活动落到实处、留有痕迹、收到成效。
(三)加强宣传工作,打造为民服务品牌。要组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各项活动,重点宣传活动进展、成效和典型经验,引导城乡居民积极参与、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努力将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科普宣传活动,打造成具有社会影响力的为民服务品牌。
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第2篇
深入贯彻食品监管“四严”的要求,落实_食品安全重点工作部署,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市市场监管委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继续坚持“从严监管”的基本原则,以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为契机,以“强基础、重监督”为抓手,加强工作创新和风险防控,严厉打击非法添加、无证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进一步强化对重点食品、重点区域、重点问题和重点行业的监管,努力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规范引导小作坊、小摊贩依法经营,促进食品行业整体健康有序发展,努力提升我区食品安全生产水平,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二、主要工作目标
1.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和生产过程可追溯能力明显增强。
2.滥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涉及人体健康的违法行为得到严厉打击和遏制。
3.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和诚信意识普遍增强。
4.全年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责任事故。
三、具体目标分解
1.落实食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制,网格覆盖率达到100%。
2.抽检任务(快速检测及实验室检测)完成率100%。
3.食品质量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问题企业依法后处理率达到100%。
4.加大风险隐患排查,对食品质量安全违法案件的查处率达到100%。
5.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信息公示制度,大型生产、餐饮、保健食品、流通公示率达100%。
6.督促企业积极落实主体责任,食品安全责任书签订率达100%。
7.强化餐饮服务经营者自律行为,使用食品添加剂公示率达100%,食品原料索证台账建档率达100%。
8.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防止食品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四、主要监管措施
1.加强监管队伍建设,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制。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力量,继续实行“网格化”监管,严格监管责任制,开展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业务素质和监管技能培训,提升履职能力和监管水平,推行食品监管对象定期轮换机制,预防职业懈怠。
2.强化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督促企业严格按照《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要求定期开展自查,推进实施生产经营企业质量安全授权制度和质量状况定期报告制度,提升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诚信意识,强化社会监督。
3.以问题为导向科学制定抽检计划,合理安排抽检任务,及时发现并解决食品安全隐患。根据食品品种风险、企业生产管理状况、食品安全状况,以及企业信用记录等信息,加大风险等级高的企业监督抽查和风险检测频次,强化检测数据的分析研判,严格问题产品的后处理工作,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生产企业要严格落实召回和退市制度,并及时采取补救、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对未执行的责令其限期执行,对拒不执行的要加大处罚力度,直至停产停业整改、吊销生产经营许可,坚决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风险不排除不放过。
4.加强日常监管。对乳制品、食品添加剂、食用油、肉制品、白酒等重点食品生产企业原则上至少每月检查;对其他食品企业原则上至少每两个月检查。摸清风险底数,理清风险点,按季度制定本辖区的《食品生产环节问题风险清单》。
5.加大查处力度。对不能持续保持获证能力的生产经营企业始终保持高压态势,重典治乱,依法关停,注销、吊销行政许可。开展被注销许可企业“回头查”行动,防止明停暗干,采取不提前通知被检查企业的“飞行检查”,对各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加强暗查暗访,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和支持群众举报与监督,形成多措并举社会各方广泛参与的群防群控监管格局。
6.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关注舆情,对民生关注度高、需求量大的食品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突出对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校园及周边、旅游景点、集贸批发市场等涉及人群多、影响面广的重点区域及春夏秋季节交替食品安全问题高发期,扎实开展食品、食用农产品的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治理整顿,提高工作效率和针对性,逐步变事后被动应急为事前主动预防,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避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和行业性食品质量安全问题。
7.积极探索小作坊监管模式,摸清底数,备案登记,严控原料、人员、环境、操作过程的管理,定期抽检,规范引导依法经营。
8.加强宣传培训,推动社会共治。开展食品监管人员业务培训,每人每年不少于40小时,提升履职能力;开展食品生产企业负责人、主要从业人员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及职业技能培训,每人每年不少于40小时,提升从业人员综合素养。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作用,深入开展食品生产经营监管信息和违法典型案例宣传报道活动,震慑违法行为。开展进商超、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等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及时反映企业和消费者诉求,增强广大消费者的监督维权意识及消费信心,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和科学素养,努力营造“企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五、抽检计划
1.生产环节对全区食品和食品添加剂获证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共计200批次。
2.流通环节对重点对农贸批发市场、学校周边食杂店经销的小品牌食品开展快速检测,充分发挥快速检测筛查作用,计划完成2000个批次食品快速检测任务。根据季节性、节令性特点及日常消费需求量大,且投诉举报又比较集中的食品品种,计划完成300个批次的实验室检测任务。
3.餐饮环节计划对瘦肉精、甲醛、农残、亚硝等高风险指标开展快速检测1000批次。对学校(含托幼机构)及工地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等各类大中小餐饮单位开展实验室检测300批。
4.保健食品环节配合监管委做好市抽、国抽工作。
5.对辖区内产业集中、质量不稳定、风险度较高和舆情关注度较高的食品和食品添加剂进行抽检监测,为监管工作把好脉。
6.农产品检测200批。
7.现场制售200批次。
六、大型活动保障工作
坚持全区联动、区间联合、全员参与、全程监督和现场快速检测的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机制,加强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统一领导,落实保障工作任务,明确岗位责任规范,保障工作流程,采取预防监督、风险评估、驻点监督、现场检测、巡查督导等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保障方式,强化重大活动的食品安全,防范各类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第3篇
七、监管服务并重,助推产业升级
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将食品产业发展融入乡村振兴战略,围绕全区“1+2”主导产业,聚焦食品加工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科技创新研发、农业产业提升等领域。加强预制菜(半成品)行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统筹推动预制菜(半成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机制,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第4篇
20xx年,全县食品安全工作要落实_、_,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落实党政同责,遵循“四个严”要求,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切实增强人民群众食品消费的安全感。
二、工作任务
(一)严格落实党政同责。进一步强化党委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强化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加强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持续开展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评议考核工作,完善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制度。各乡镇(街道)年底前向县委、县政府报告食品安全工作情况。
责任单位:县食安办(首位为牵头部门,下同)、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
(二)深入实施“优质粮食工程”行动。执行粮食安全责任制有关规定,强化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属地监管责任,落实粮食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加强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和监督检查。加强粮油体系建设,严把粮食收购、储存、出入库质量安全关。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
(三)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强耕地土壤环境监测和调查评估,实施土壤环境监测预警建设和农用地分类管控,推进土壤污染防治,改善土壤环境质量,同时继续做好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提高化肥和主要农作物农药利用率,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禁用和假冒伪劣农兽药、超范围超剂量使用农兽药、非法添加违禁成分、不遵守安全间隔期和休药期制度造成农兽药残留超标、生猪私屠滥宰等违法违规行为。大力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实施化肥减量增效、农药零增长、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和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在全县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构建农产品质量监管新模式。加快国家(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推广应用,探索推广“合格证+追溯码”监管模式,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示范县建设。督促农贸市场业主建立健全入市销售者档案,履行经营者主体责任,确保食用农产品质量可追溯。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作,力争农业系统认定的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相关生产经营主体及产品100%纳入国家追溯平台和省级追溯平台。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经济科技信息化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生态环境局
(四)深入实施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压实学校、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督促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学校负责人陪餐制,组织开展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先进个人评比活动,中小学校实行大宗食品集中定点采购。推广“互联网+明厨亮灶”,稳步提高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幼儿园、小学食堂力争达到100%。组织开展春、秋季及中、高考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组织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行动。
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五)深入实施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以城乡结合部为重点,严厉打击制售“三无”食品、假冒伪劣食品、“山寨食品”、过期食品及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取缔“黑作坊”。推进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经济科技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
(六)深入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加强对网络平台及入网餐饮服务单位业态监管,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公示率达到90%以上。持续推动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防范“xx油”流入餐桌。规范食品标识标签、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生产经营工具、设备等管理。加强对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的卫生监督检查和产品抽检。加大对餐饮单位日常监管,同时做好企事业单位食堂的监管,特别要加强对学校食堂的监管。持续开展“文明用餐、公筷公勺行动”,减少食源性疾病传播。开展学生家长“拿着手机看食堂活动,推进消费者“看着厨房点外卖”工作。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经济科技信息化局、县卫生健康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
(七)深入实施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整治行动。做好保健食品的宣传,查处、打击各种非法销售保健食品的行为,并加大案件的查办和曝光力度,严格规范保健食品保健功能声称、标签标注警示用语规定及企业保健食品营销行为,规范直销行业管理及准入工作。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
(八)强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修订和完善《县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上下贯通、高效运转的食品安全应急管理机制,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研判和预警交流工作机制,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研判计划,组织县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按计划召开食品安全风险研判会,分析研判全面性、阶段性和区域性风险。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加强食源性疾病报告。积极推进食源性疾病溯源体系建设,提升食源性疾病流行病学调查能力。定期公布食品监督抽检信息,适时发布风险警示。
责任单位:县食安办、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
(九)加大监督抽检力度。完成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不少于1144批次(县级大宗食品安全监督抽检771批次,县级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373批次)。县级食用农产品安全快速检测不少于3000批次。主要农产品省级例行监测总体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达到100%。完善食品经营风险分级管理机制,年底前实施风险分级管理的食品经营者达到70%以上。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
(十)严惩食品安全违法犯罪。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落实“处罚到人”要求,综合运用财产罚、资格罚、人身罚、声誉罚等措施,加大对违法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企业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人的处罚力度,严格实行食品行业从业禁止、终身禁业等惩戒措施,强化信用联合惩戒,加大对失信企业和人员的联合惩戒及信息公开力度,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对再犯从严从重处罚,提高违法成本。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完善“两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开展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行动、“春雷行动20xx”和落实“四个严”专项行动,全县办理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案件不少于全县近3年案件平均数的110%,始终保持严惩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
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十一)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建立自查制度,落实安全管理、风险管控、检验检测等主体责任。组织开展重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述职活动。开展“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活动。督促企业完善追溯体系,确保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风险可控。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
(十二)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加强食品安全热点问题舆情监测、协调处置、信息公开、宣传报道,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重点宣传食品安全相关政策、典型案例、食品安全监管成效等。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和食品安全进农村、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等活动,提升公众食品安全素养。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落实举报奖励制度。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等单位
(十三)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推进“互联网+食品”监管,加强食品生产监督检查信息化建设,推进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在食品安全监管领域的应用。深化食品生产许可改革,推动许可信息化建设,实施电子证书管理。加快推进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和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大力实施“白酒品质提升工程”“天府菜油”“中国好粮油”等行动,加快构建现代化粮食产业体系。支持企事业单位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科技攻关或成果转化、技术推广。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基地建设,发展名特优新农产品,推进良好农业规范认证。推进农产品加工园区加快建设,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加快推进农产品冷链物流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开展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创建工作,持续推动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发展,做好农业品牌培育。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经济科技信息化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十四)深化区域合作交流。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成资一体化发展为契机,在品牌建设、风险交流、监管执法等方面加大合作力度。建立区域间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交流机制,启动区域统一食品安全监测预警数据平台建设方案研究,互通重大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和食品监督抽检数据信息,协同做好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工作。推动开展跨区域食品安全联合行动,建立执法办案协作机制,加强新型、疑难、典型案件的会商互通,加强在线索排查、立案调查、协查取证、案情通报等方面合作交流,提升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
责任单位:县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
(十五)加强其他重点工作监管。突出抓好酒类、米面油、肉蛋奶、果菜茶、桶装饮用水、调味品和特殊食品等食品安全。持续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加快制定联合奖惩规范,加大对失信食品生产经营者联合惩戒力度。严格落实屠宰检疫制度,扎实抓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有关要求,加强冷藏冷冻肉品和海鲜的风险排查,对可疑的冷藏冷冻肉品和海鲜进行核酸病毒检测,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加强景区、养老机构、宗教场所、建筑工地等重点区域食品安全管理。做好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对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的动态管理,开展“放心肉菜超市”示范创建,充分发挥示范效应和带动作用。
责任单位:县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尽其责,统筹推动,认真研究解决本系统本行业食品安全领域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治理能力建设,不断提高保障水平。
(二)强化责任落实。建立健全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等责任体系。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结合自身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健全事权明晰、权责匹配的监管机构,落实专门人员,确保食品安全工作有人管,责任有人负。
(三)强化督查考核。县食安办要健全完善食品安全考核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督促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和各成员单位落实食品安全工作监管责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对责任不落实、履职不到位等情况进行通报,并严格目标考核,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格追究责任。
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第5篇
围绕省局和州委、州政府的总体部署,按照“一个中心、两个安全,三化四型”的总体要求,全力落实食品药品监管任务,继续深入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加强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全面开创我州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新局面。坚持“一个中心”,就是坚持“食品药品监管事业持续协调稳步发展”这个中心;“确保两个安全”就是确保食品药品安全和确保工作人员不发生违规违纪行为安全;“三化”即行政执法规范化、政务管理精细化、推动发展服务化;“四型”即构建廉洁型机关、学习型机关、创新型机关、和谐型机关。
二、工作目标
20xx年,xx食药监管工作以维护“两个安全”为中心,围绕“监管、改革、项目、保障”四项工作,深入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不断提升监管能力,推动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迈上新台阶。
三、工作重点
1、抓监管,确保食品药品安全。一是组织开展好日常监督检查,确保对辖区内监管对象的100%全覆盖;二是按照国家总局、省局部署组织开展好各项专项整治,坚持有序规范与严厉打击相结合,确保整治效果;三是组织开展技术监督,确保省下达食品药品检验检测和不良反应监测任务的完成;四是组织开展好重大活动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全力保障重大活动顺利开展;五是进一步强化监管基础工作。适应体制改革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全程监管食品药品的新格局,组织力量开展调查摸底,摸清监管对象底数和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监管措施,落实监管责任。
2、抓改革,促进监管体制不断完善。按照省里和州委、州政府部署,以充实、加强基层监管为重点,做好组织推进工作,确保县市体制改革的落实。具体做好四个确保,一要确保职能和机构整合到位,特别是乡镇基层监管所建设;二要确保人财物划转到位;三要确保机构组建及时到位;四要确保职责落实到位(地方政府负总责,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力争把经费保障好,把编制争取好,把力量配备好。
3、抓项目,实施科技强监促发展。重点抓好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项目建设(业务用房建设1250万元,仪器设备920万元)。抓紧做好项目前期工作,争取报批落地。申报立项批复下达后,科学组织好项目建设和管理,力争早日建成,早日发挥效益。组织力量做好食品药品监管“十三五”规划的编制工作,及早衔接发改部门,立足实际,着眼发展,推动可行、有利于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发展的项目进规划。
4、抓保障,推进监管能力提升。结合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重点抓好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管所的办公用房建设和监管执法装备的投入,确保新组建的机构具备监管履职的必要条件。争取政府加大对开展食品药品专项整治、检验检测等项目经费的保障投入,切实增强保障能力。加大对监管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队伍整体的监管执法能力。
四、工作措施
1、进一步强化基层基础工作。一是结合体制改革建立乡镇、街道基层监管机构,建立食品药品监管所为主体,安全协管员、信息员为补充的监管队伍,消灭监管盲区、死角;二是加大基层监管人员培训和监管制度建设,形成有效监管能力;三是开展食品药品行业诚信自律体系建设,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实行食品药品“黑名单”制度,落实企业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2、进一步加大对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的整治打击力度。实施严谨的标准、严格的监管、严厉的处罚、严肃的问责,树立监管权威,构建刚性有力的监管秩序。加大大要案件的办理力度,形成强大的震慑效应,使违法分子“不敢为”,促进食品药品安全形势不断改善。
3、进一步严格和加强机关管理。一是加强预安销号和考核管理,提高推进工作的执行力。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优化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和能力。三是加强新闻宣传和应急处置,营造良好监管环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及时有效化解、处置安全风险。
4、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构建食品药品社会共治机制。按照法治的方式,围绕安全监管、技术监督、能力提升、监管方式创新等完善制度机制,推动工作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开展。努力构建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机制,一要推进行业自治,发挥行业内部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的作用;二要推进部门联治,确保各监管部门的无缝对接;三要推进群防群治,让社会公众有序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鼓励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开展多种形式的公众互动活动。
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第6篇
二、深化专项治理,解决突出问题
(一)深化拓展“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聚焦重点食品加工小作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户、校园食堂等,全面排查处置风险隐患,适时组织督导,层层压实责任。加大重要节假日期间检查巡查力度,开展节日热销食品专项抽检,及时核查处置不合格食品,深化排查整治食品安全领域风险隐患和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等突出问题,坚决守住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底线,营造良好食品安全环境。同时,在前期工作基础上,持续巩固“守查保”专项行动成果,总结和提炼经验,把好的做法规范化、制度化,将日常检查、抽检监测、处理投诉举报等与专项行动相结合,适时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构筑长效监管机制。
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第7篇
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毕节市政府《关于加强全区中小学幼儿园食堂管理工作的通知》(毕署办通[20xx)169号)文件精神。把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履行职责,坚持预防为主、科学管理、明确责任、综合治理,把日常监管与集中整治、学校自律与部门监管、全面推进与重点突出有机结合起来,确保在校师生饮食安全。
二、完善工作制度,严格食堂管理
各单位要按照《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的要求,结合学校、幼儿园实际情况,、建立健全持证上岗、健康检查、索票索证、进货查验、消毒、食品留样和食物中毒事故报告等各项管理制度,制定详细的食堂操作规程,完善食物中毒应急处置预案,规范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
(一)食堂管理
1、学校、幼儿园食堂应由学校、幼儿园自办自管,严禁实行对外承包经营。
2、学校食堂应当具备与经营品种、数量相适应,符合安全卫生要求的仓贮、原料处理、加工、销售及就餐场所,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保持规定的距离。
3、应当有相应的消毒、盥洗、采光、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洗涤、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等设施。
4、食堂内、外环境要保持整洁,名种炊具及盛装食品的盆、碗要经常洗刷,摆放有序,必须符合卫生要求。所有机械及电器及时保养、擦拭并保持清洁。
5、学校食堂要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食堂的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库房,防止投毒事件发生。
6、饮食饮水设备、消毒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正常使用。食堂管理员及从业人员必须对食堂进行彻底的清扫、消毒,对所有餐饮具进行洗涤、消毒,库存食物应全面清理,过期食品必须妥善处理、丢弃。
(二)从业人员的管理
1、学校、幼儿园食堂必须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必须取得有效健康证和培训合格证,方能上岗作业。
2、上岗时要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并经常保持个人卫生。加工直接入口的食品应戴口罩,不准对着食品说话、咳嗽、打喷嚏。
3、不准在工作场所吸烟、随地吐痰,不准留发和留长指甲等,凡接触不洁物后,要重新洗手、消毒。
4、销售食品时,不能用手直接拿食品,严禁工作人员一手收钱,一手直接接触食品。
(三)食品采购及库房管理
1、严格实行专人采购与管理,不得随意代购代管。’
2、不采购劣质、变质、超保质期和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等不符合卫生要求和规定的食品。不得购买无QS标志的面粉、食用油、调料、食盐等。
3、采购食品应到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并向供货方索要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及发票。
4、库房管理员对采购回的食品及原料要严格验收分类入库,离地存放,同时填写详细的入库清单并与采购人员办理接交手续。
(四)食品加工管理
1、严格按照加工程序分工分区操作,各程序间必须认真交接和监督。
2、不得加工或者使用变质和感观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原料。
3、食品加工要坚持一择、二洗、三切的操作程序,严禁加工未洗净的原料。
4、肉类、蔬菜、水产品要分池清洗、分案切配。盛装肉类、蔬菜、水产品的容器应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志。
5、烹调加工食物的刀、案、容器等必须生、熟、荤、素分开使用,用后洗净,定位存放,并保持清洁。
6、加工制作的食品必须烧熟煮透,不得出售凉菜、生拌莱、隔餐饭菜。
7、每餐、每种食品必须留样,用保鲜膜密封后,放置于加锁的专用冰箱(冰柜)中,留样数量不少于100克,冷藏室保存48小时以上。
三、建立健全学校食堂监督管理机制
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完善管理督查、监督指导、具体实施的工作管理机制。学校负责人是本校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各校要建立完善校(园)长负责制,成立分管领导、后勤负责人和食堂管理人员为成员的食堂管理工作小组,进一步加大食堂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建立落实领导轮流自费陪餐、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关键环节质量控制、食物中毒应急预案等各项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加强对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定期开展督查,及时发现和处理食堂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强化对食物中毒事故的预防和控制。
四、强化协调配合
各校在食堂管理工作中,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管理督查、督促指导,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确保师生食用安全、健康食品。
五、切实落实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
要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落实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落实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和健康管理、培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从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完善相关档案,加强设施设备的定期维护,确保采购、贮存、加工等关键环节安全可控。对因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病的责任人员要追究责任。
六、加大宣传培训力度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充分利用安全课、班会、板报、校园广播等宣传形式,向学生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常见食物性中毒的防治方法和应对措施等,要教育学生注意饮食安全,学会辨别食品的伪劣,不吃生冷不洁的食物,不吃霉变、过期的食物,不吃来历不明的食物,不喝生水和劣质不卫生的饮料。要通过广泛的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
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第8篇
切实将相关制度落实到实处,力求使各种规章制度行之有效,发挥应有的作用,确保全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正常开展。
二、全面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
进一步推动食品安全工作的开展。以20xx年我县食品安全县创建活动为契机,结合当前的监管现状和监管体制实际,积极探索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新方法,进一步强化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明确各村及相关部门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责任,共同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全力推进我镇食品药品安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切实保障辖区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
三、明确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重点领域。
学校食堂及学生小饭桌、流动餐饮大棚和肉羊养殖屠宰产业是不松懈不动摇的监管重点。新学校食堂成立必须向镇食安办备案,对小饭桌、学生服务中心开展定期巡查,保障好学生群体饮食安全;新成立流动餐饮大棚必须到县局备案,从业人员健康证必须配齐,年内对经营者和从业者培训不少于两次。继续加大对肉羊养殖行业的监管,督促合作社负责人升级硬件设施,争取上新屠宰设备,形成产业链,打造健康品牌。
四、继续加强食品安全宣教力度,强化社会监督
组织村充分利用村务公开栏和广播,继续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势多样的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普及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药品安全常识,增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的法律责任和自律意识,同时也让群众了解和掌握食品药品安全的基本知识、假冒伪劣食品药品鉴别的基本方法、依法维权的基本程序,切实提高群众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养成良好的消费观念和消费习惯,自觉筑起食品药品安全防线;教育和指导农村群众科学食用低毒、高效、低残留农药生产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形成人人关注食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第9篇
认真贯《食品安全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通过依法行政,集中整治,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健全工作机制,打击违法行为,规范市场秩序,确保我县肉品市场和酒类市场安全监管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有力保障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
二、工作重点及措施
1、生猪屠宰管理。进一步贯彻落实《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严格依据《条例》强化对定点屠宰业的监管。完善现有定点屠宰场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坚持生猪进场检疫、肉品品质强制检验制度,严厉查处打击私屠滥宰窝点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违法行为,有效规范屠宰加工及经营秩序,严防病害猪肉流入市场。积极推进“放心肉”体系试点建设,促进规模化生产,发展连锁经营和冷链配送,提高肉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
2、酒类流通监管。严格执行《酒类流通管理办法》,进一步推进酒类流通企业备案登记工作,会同工商、公安等有关部门开展酒类市场安全检查,重点检查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和执行随附单溯源制度情况,打击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酒等行为,规范企业经营行为,规范酒类流通秩序,确保酒类消费安全。
3、超市监督检查。根据商务部《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和《超市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实行)》,配合工商、质监、卫生等部门进一步推进超市建立进货检验、索证索票、购销台帐和不合格食品退市等制度,开展联合监督检查。
4、节假日食品安全。切实加强生猪定点屠宰、酒类流通、餐饮服务、重点流通企业的管理。重要节假日期间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检查活动,重点检查企业库存、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等,确保市场供应和安全。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的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商务领域食品安全日常工作的开展。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研究部署本年度食品安全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底有总结,确保食品安全工作落实实处。
2、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培训教育。开展机关学法执法活动,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增强企业和广大群众食品安全意识,让经营者合法经营,消费者放心消费。
3、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反应机制和质量预警机制,及时报告和发布食品安全预警信息。加强食品安全的信息交流,及时向县食品安全委员报送日常工作进展情况以及活动总结等。
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第10篇
以全面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提高食品安全监管职能为核心,以构建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为重点,全面拉开我镇食品安格化监管工作新格局,与各村(居、场)、单位建立起“无缝覆盖、职责明晰、分级管理、高效运转”的镇村两级食品安全监管网格体系。通过建立科学的食品安格化监管工作评价体系和考核方式,健全监管责任机制,落实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实现全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整体上台阶。努力营造买得放心、吃得安全、质量保证的全镇食品生产经营消费环境。使我镇实现食品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食品监管工作合力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放心满意度进一步提升、努力实现无食品安全事故的工作目标,初步形成运转有序,效果明显的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
二、具体内容和方法
依据现有的行政区划,以村(居、场)为独立单元格,作为底层的一级网格;镇政府为独立的二级网格。
1、明确职责
镇政府对全镇的食品安全负总责,镇食安办具体承担辖区内食品安全组织协调、综合监督职责,并指导所属村(居、场)食品安全工作。
镇卫生、工商、食品、兽医、派出所、农经中心等为食品安全协管部门,依据《_食品安全法》、《_农产品质量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职责分工,履行本镇范围内相应环节监管职责。
2、人员配置
一级网格中,在每个村(居、场)确定1名食品安全责任人和1名协管员,分别由各村(居、场)主任和村医担任。
二级网格中,确定食品安全责任人、管理员和监管员,分布由镇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食品安全工作站人员兼任;在镇卫生院确定1名食品安全宣传员,由镇卫生院的公共卫生人员兼任。由镇卫生院、工商所、食品站、兽医站、派出所、农经中心等部门组成二级网格,进行全镇食品安全监管。
3、落实责任
食品生产经营者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各职能监管部门配置进网格中的监管人员为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人;镇配置进网格中的管理员、监管员和协管员为本区域的食品安全属地责任人。
三、运行管理
各村(居、场)为一级网格:负责建立网格内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单位)基本信息库,定期开展日常巡查,并建立巡查日志,受理有关食品安全举报投诉,上报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快速报告食品安全突发性事件。
镇作为二级网格:负责本辖区内食品安全的日常监管和指导,汇总、整理并完善所辖网格中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单位)基本信息库,不定期开展日常巡查和督查,建立巡查、督查日志,组织推进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受理有关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定期分析食品安全状况,妥善、及时处置食品安全突发性事件并按要求上报。
四、时间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10月25日——31日)。
制定全镇食品安格化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和实施计划;组织召开全镇网格化监管工作动员大会,镇政府与各村(居、场)、相关部门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落实职责,明确要求;利用广播、宣传横幅等平台深入开展宣传活动,着力营造全社会关心食品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11月1日——11月30日)。开展教育培训,对所有参加网格化监管的工作人员,分层次组织培训,切实抓好相关法律法规、食品药品安全及日常监管等方面的知识培训;建立监管档案,以村(居、场)基本单元为基础,全面开展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单位)摸底、登记、造册工作,建立健全基本信息数据库;实施网格监管,按照食品安全分级管理的要求,切实履行网格化监管职责;完善工作机制,层层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目标和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强化目标考核。
(三)完善提高阶段(20xx年12月1日——20xx年1月31日)。各村(居、场)和相关单位认真总结食品安格化监管在实际操作中的工作经验,查找不足,加强整改完善,切实提高食品安全监管的有效性和针对性,逐步建立切合我镇实际的食品安格化监管长效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食品安全是事关群众切实利益的大事。实施网格化管理,是强化食品安全监管、保障食品安全的有效举措。为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镇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工商、卫生、食品、公安、农经中心等部门单位成员组成的推进食品安格化监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立在镇食安办。各村(居、场)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地抓好该项工作落实。
(二)加强协调,注重配合。围绕目标任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要注重发挥基层的区域优势和部门的职能优势,加强配合协调,整合监管资源,完善食品监管网络,实现信息共享,齐心协力推动各项工作开展,切实增强整体工作合力和实效。
(三)深入督查,严格问责。镇食品安全办公室要经常性的督促指导,对工作推进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不断改进工作方法,积极创新工作思路;对一些具有指导和借鉴作用的经验和做法要认真总结,精心提炼和推广,并予以表彰。对履行职责不到位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对因工作不力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而造成不良影响的,将按有关规定从严从重查处。
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第11篇
厨房工作人员;
二、职责要求:
1.进取学习《食品卫生法》和预防食物中毒的有关知识,提高卫生意识,强化卫生法制观念。
2.抓好厨房管辖的室内外环境卫生,做到无灰尘、无污染、无油污,水沟要干净、畅通、无异味。
3.加强食物监督,经常性地检查食物情景,不得购买变坏、污染的食物,熟食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
4.加强餐用器具的消毒工作,每次用餐后其用具都必须进行消毒。水池、锅及其他用具都要及时清洗干净。
5.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操作制度,工作时穿戴工作衣、工作帽,不戴首饰。要求天天搞好个人卫生,勤洗澡、勤剪指甲、勤洗头理发、勤换衣。
6.注意用电、煤气的安全,对用电、用气结束时,要立刻关掉。厨房门窗及时关好,人一旦离开随手关门关窗。
7.按食品卫生制度,搞好食品卫生:做到生熟刀与案板分开,洗荤、蔬菜水池分开,清洗炊具做到一刮二洗三消毒四冲五保洁。
8.按不一样的季节消杀四害,尤其夏秋两季作为蚊、蝇、蟑的消杀季,坚持采用综合治理,做到无蚊蝇蟑螂。
9.严格食品原料的定点采购和索证制度,确保来源的安全可靠。
10.经常关注厨房的用餐情景,一旦发生特殊情景立刻报告。
三、职责追究:
1.厨房职责人违反上述有关规定,有失责行为,由领导班子会议研究,给予必须的处理。
2.发生饮食事故,经幼儿园领导班子研究,经予严肃的处理;严重的交由上级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
3.本职责书一式两份,负责人和职责人各执一份。签订之日起生效。直至相关职责人离园或离职时自动失效。
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第12篇
二、建立各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制度主要应包括:食堂、商店从业人员体检制度、餐具消毒、保存及工作衣帽穿戴、清洗制度、向师生出售饭菜24小时留样制度、学校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职责追究制度等8项制度。各友会校对制度的执行情景要经常性地开展监督检查,减少或及时消除食品药品安全隐患,防范校内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积极开展学校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大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的专题宣传教育活动,倡计划导健康消费,要求每学期开展食品安全健康教育活动不少于2次。
四、加强校内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工作。学校必须完善各项监督管理制度,落实专人履行监督管理职责,要与承包者签订食品药品安全职责状,提出明确的食品药品卫生安全要求。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出食堂、商店的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
五、各校要建立和完善学校突发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机制,制订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预案。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积极开展“千镇连锁超市、万村放心店”建设活动,年内建成3个校内连锁超市,26所学校放心店建设任务,其覆盖面到达50%以上。积极推行蔬菜、肉品的定点配送工作。
六、配有校医的学校,要开展规范药房创立活动,做到药品管理规范化,确保年内经过“规范药房”的达标验收。
七、健全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报告制度。根据《县重大食品事故应急预案》的规定,学校一旦出现食品药品安全群体性突发事件,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准确、及时向教育局及相关部门报送情景,决不允许迟报、漏报和瞒报,否则将严惩职责人。有关学校食品安全教育活动信息每学期上报办公室不少于2条。
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第13篇
(三)扎实开展农村地区食品安全治理专项行动。针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小超市、小餐馆、食堂、农村地区“坝坝宴”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综合运用专项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查处、督促指导整改等手段,对群众反映的行业乱象、排查发现的共性问题、暴露的薄弱环节进行深入分析,分门别类制定工作措施,逐一整改销号到位。与“穿透式”监管工作相结合,对村(居)食品安全开展全面解剖,着力解决突出问题,不断建立完善政策制度和规范标准,不断规范行为、强化监管,深化巩固治理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