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宿运营计划 第1篇
(一)制定依据。为进一步规范本市乡村民宿经营管理,推动本市乡村民宿高质量发展,依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上海乡村民宿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制定本指引。
(二)适用范围。本指引中的乡村民宿,原则上是指利用农村地区的居民住宅或其他合法建筑等,依托当地自然人文景观、生态环境和生产生活特色,基于合理的设计、修缮和改造,为游客休闲度假、体验当地风俗文化提供住宿、餐饮、农副产品展销等服务的小型住宿设施,其单体建筑内的房间数量不超过14个标间(或单间)、最高4层(建筑高度不超过18米)且建筑面积不超过800平方米。
本市乡村民宿设立的经营用房,可利用农村依法建造的宅基地农民房屋、村集体用房、闲置农房、闲置集体建设用地等。用房须为独立式建筑,或者具有独立通道门户,权属合法清晰,并符合市场主体登记相关规定。
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一级和二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建设乡村民宿。
(三)基本原则。一是坚持规划引领,合理布局。要将乡村民宿发展规划与其他产业发展规划有效衔接,加强区域内乡村民宿布局规划,推动乡村民宿集聚化建设、规范化管理和特色化发展,重点培育和打造乡村民宿集聚点,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提升乡村民宿品牌效应。二是坚持融合发展,特色鲜明。把乡村民宿发展经营与当地自然和人文景观、农业特色产业等有机结合,要以乡村为基,以文化为根,以产业融合为要,积极探索“民宿+”模式,提高乡村民宿的附加值。三是坚持政府引导,多元参与。优化政策供给、公共服务等,引导行业高质量发展,加强乡村民宿产业规范化管理。鼓励多元主体参与,引进知名品牌乡村民宿落地发展。鼓励相关行业协会进一步发挥作用,加强行业自我管理与监督,通过行业自治引导其规范、健康、高品质发展,培育一批特色鲜明的乡村民宿品牌。
民宿运营计划 第2篇
1.应正常开业一年以上,未发生相关违法违规事件,同一地点、同一投资经营主体只能以一个整体申请等级。
2.经营用客房建筑物应不超过4层,且建筑面积不超过800m²。
3.易发生危险的区域和设施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应符合GB 2894《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的要求,清晰、醒目。
4.易燃、易爆物品的贮存和管理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应符合GB 15603《危险化学品仓库储存通则》的要求。
5.应建立各类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安全责任,定期演练。
6.食品采购、加工、清洗、消毒等应符合GB 3165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的要求。
7.卫生条件应符合GB 37487《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范》、GB 37488《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的要求。
8.生活用水(包括自备水源和二次供水)应符合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
9.从业人员应按照岗位要求持证上岗。
10.应配备口罩、测温枪、消毒液等预防疫病所需的基本物资。
11.建设、运营应因地制宜,采取节能减排措施。
12.提供餐饮服务时应制定并严格执行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相应措施。
13.应根据各地相关要求放置,污水统一截污纳管或自行处理,达到GB 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要求。
14.服务项目应通过文字、图形方式公示,并标明营业时间,收费项目应明码标价。
民宿运营计划 第3篇
1.有良好的生态环境,有效收集各种垃圾并及时处理。
2.采取有效隔音措施,客房噪声低于45dB。
3.进入性良好,应至少有一种交通方式方便到达。
4.有交通工具停放场地,方便出入。
5.导航地图准确标识,方便游客到达。
6.有民宿导向系统,标志牌位置合理,标识醒目、美观。
民宿运营计划 第4篇
按照优化营商环境有关要求,优化乡村民宿开业经营的办事事项和办理流程,具体如下:
1. 营业执照。凡符合条件的乡村民宿经营申请人,可在登记机关(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办理营业执照。
2.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按需办理)。在登记机关取得营业执照后,需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的,可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区卫生健康部门申请办理。
3. 食品经营许可证(按需办理)。需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可至各区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
4. 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在登记机关取得营业执照后,经营场所所在区域存在市政管网的,可到区水务部门办理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和接入手续;经营场所所在区域存在农村污水处理设施且容量满足要求的,可到区水务部门办理接入手续。经营场所所在区域存在农村污水处理设施但容量不满足要求的,民宿自建达标规范排放的污水处理设施,并接受监督执法检查。
支持乡村民宿行业实行基于“一业一证”改革的市场准入制,所需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可以通过线下“一业一证”综合窗口或线上“一网通办”申请办理行业综合许可证,各部门同步审批、一证准营。
各涉农区根据实际,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落实治安、消防、房屋安全等管理要求。
民宿运营计划 第5篇
1.主体建筑应美观并与环境协调。
2.主、客区宜相对独立,功能划分合理,空间效果良好。
3.配有采暖设备,冬季室内供暖后温度不低于22℃。
4.客房标有名称或编号;设置不同房型的客房。
5.客房有充足的照明,有窗帘等遮光设施;房间干净舒适,隔音、通风良好。
6.客房有干净卫生的烧水壶、茶具、饮用水。
7.客房有清洁卫生的床垫、床上棉织品(床单、枕芯、枕套、被芯、被套),并根据季节气候变化或应客人要求提供不同类型、松软舒适的被芯,提供不同类型的枕头。
8.配备质量合格、方便使用的家具:床头柜、衣帽钩、置物架、吹风机、电视机;提供电源插座或插排;提供免费无线网络,方便使用。
9.客房卫生间具有良好的供水排水、排风、照明设施,地漏清洁,无异味,排水流畅;卫生间地面防滑或具有可靠的防滑措施,墙面易清洗;配备淋浴设施,24小时供应冷热水。
10.至少有一个公共卫生间,有恭桶、卫生纸、垃圾桶、洗手盆和洗手液,方便使用。
11.有切实有效的防蚊蝇、防虫、防蛇、防鼠等措施。
12.在围墙、出入口等公共区域安装监控,依法使用视频监控系统,设置必要的安全防盗设施,加强旅游民宿安保管理。
13.对安全设施进行定期检查、检修和保养,确保设施完好可靠。
14.建立设施设备维护保养、烟道清洗、水箱清洗等管理制度,定期维保、有效运行。
15.建立安全巡查制度,在固定时间派专人进行安全巡查。
16.旅游民宿内应布置醒目的安全提示标识和报警提示标识,走廊和客房内需在明显位置张贴疏散逃生标识或示意图。
17.提供安全提醒服务。
18.提供餐饮服务或周边餐饮信息;提供餐饮服务的,应合理设置餐饮区域,就餐环境良好;且厨房有消毒设施,冷冻、冷藏设施,生、熟食品及半成食品分柜放置;设施有效使用、整洁卫生。
民宿运营计划 第6篇
应符合三星级旅游民宿的要求,且符合以下全部条款。
1.能结合当地人文、自然景观、生态环境资源及农林牧渔生产等活动,显示出地方特色;整体氛围应具有明确主题,突出漠河本地文化底蕴。
2.有3种及以上不同风格或不同房型。
3.旅游民宿内张贴漠河市旅游线路图、旅游景点照片,提供周边旅游资源介绍及相关资料。
4.提供自助洗衣服务,有烘干机或晾晒场地。
5.合理设置布草间,整洁干燥、方便使用。
6.为客人提供免费饮品和食品。
7.提供线上预订、支付服务。
8.提供现场刷卡、开具发票服务。
9.建立管理制度和服务规范,定期对接待人员进行培训,有激励、有考核。
民宿运营计划 第7篇
1.漠河市旅游民宿奖补资金申报表(附件1);
2.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开户许可、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申报单位相关证照和许可(特种行业许可证,2022年5月以后办理的特种行业许可证需再提供《公共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卫生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
4.漠河市旅游民宿奖补资金申报承诺书(附件2)、加入漠河市旅游民宿协会证明材料;
5.提供截止申报奖补政策当日在信用中国(黑龙江)网站上下载的信用报告;
民宿运营计划 第8篇
1.当房间设施发生故障时,应及时维修。
2.应提供安全、便捷的结算服务。
3.服务应做到规范化、个性化、细微化、亲情化,热情好客、文明礼貌、和谐友好。
4.接待人员应掌握并熟练应用接待服务、客房服务、餐饮服务等业务知识和技能;具有为特定人群(儿童、老年人、残疾人)提供个性化服务的能力。
5.为宾客提供定制化服务。
6.接待人员着装整洁,礼仪礼节得当,关注每位客人的合理需求;应遵守承诺,保护隐私,尊重客人的宗教信仰与风俗习惯,保护客人的合法权益。
7.民宿主人参与接待,保持融洽的社区邻里关系。
8.接待人员熟悉当地特产和旅游资源,可为客人做推荐。
9.提供医疗服务信息。(附近医院、诊所和药店位置信息等)
10.有应急医疗措施,主要从业人员应掌握基本急救知识及操作技能,备有常用非处方药品和医疗用品(如卫生药棉、绷带、创可贴等)
11.晚间应有值班人员或值班电话。
12.对新的需求及意见进行分析,及时准确地改进及提升服务水平。
13.在接待客户区域明显位置公布投诉电话,能有效处理各类投诉。
14.自觉接受监督检查,定期向有关部门报送调查统计数据,及时上报突发事件等信息。
六、等级划分条件
民宿运营计划 第9篇
乡村民宿的监督管理,实行“以块为主、条块联动、并联审批、联合执法”。市相关部门负责业务指导和组织协调,对涉农区乡村民宿发展情况进行年度评估。各涉农区要落实属地管理,完善审批流程,推行并联审批,提高审批效率。同时,要明确联合执法牵头部门,建立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合理确定执法检查频次。
文化旅游部门:开展本市星级乡村民宿评定,及时公布新评定的市级星级乡村民宿名单。开展乡村民宿宣传推介工作,推动本市乡村民宿品牌培育。牵头对涉农区乡村民宿发展情况进行年度评估。
农业农村部门:促进乡村民宿发展特色化,与周边乡村产业融合发展。开展乡村民宿宣传推介工作。
_门:督促落实各项治安管理制度要求。开展治安监督执法检查。
规划资源部门:指导实施乡村民宿和配套设施相关用地政策。指导通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低效建设用地减量化等方式盘活建设用地指标,优先用于乡村民宿配套设施建设。
生态环境部门:强化对生态保护红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生态环境监督。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做好乡村民宿相关生态环境普法工作。依法查处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违法行为。
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部门:依法依规对乡村民宿涉及改建、扩建等建筑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督促建设主体落实房屋改建、扩建期间的质量安全责任。
水务部门:结合所在地的环境容量,加强排污纳管、污水处理等实施配备建设,开展监督执法检查,确保污水达标规范排放。
卫生健康部门:对申请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且符合条件的乡村民宿申请人,进行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对已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的乡村民宿开展监督检查。
市场监管部门:开展乡村民宿市场主体登记、食品经营许可等审批,以及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而实际从事食品经营活动、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等行为。
房屋管理部门:对用于乡村民宿经营的房屋检测鉴定工作予以指导与专业支撑。
消防部门:将取得经营许可的乡村民宿列入日常监督检查范围,对其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指导开展乡村民宿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和培训工作。
附件2
上海乡村民宿监管执法清单
序号
监管执法事项
监管执法单位
执法要求
营业执照监督管理
区市场_
按照联合执法要求,由各涉农区组织每年两次联合检查,实施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食品经营监督管理
区市场_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
区卫生健康委
排污纳管检查
区水务局
消防监督检查
区消防救援支队
治安监管执法检查
区公安分局
房屋结构安全检查
区房屋管理局、区建设管理委
生态环境检查
区生态环境局
民宿运营计划 第10篇
应符合四星级旅游民宿的要求,且符合以下全部条款。
1.有提供客人休闲、交流的公共区域且有可供客人使用的休闲娱乐设施,布局合理、方便、安全。
2.花园、庭院应平整、卫生,地面整洁卫生,无杂物堆放,有绿化美化,有与周围环境相匹配的独特风格。
3.有品质优良的床垫、床头柜、写字台、衣橱和衣架、座椅、茶几、行李架等家具,摆放合理、方便使用。
4.提供方便宾客使用的智能设施、消毒设施及其他自助服务设施。
5.合理设置精洗、消毒工作区域,设施完善、方便使用。
6.客房卫生间应做到干湿分离。
7.开发或销售具有本地特色的文创商品,带动地方特产销售。
8.通过媒体平台开展宣传和营销。
9.民宿主人能清楚阐述旅游民宿的文化特色,民宿主人服务的方式、语言凸显旅游民宿的文化特色,富有感染力。
10.受到县(市)级及以上相关部门表彰或媒体宣传。
11.加入漠河市旅游民宿协会,履行会员职责和义务。
七、等级管理办法
根据以上等级划分条件,对本市旅游民宿进行等级划分。符合相应等级要求的旅游民宿可使用等级标志,有效期为三年,三年期满后应进行复核。
旅游民宿经营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况的应取消等级:
(一)发生相关违法违规事件;
(二)出现卫生、消防、安全等责任事故;
(三)发生重大有效投诉;
(四)发生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其他事件;
(五)日常运营管理达不到或不符合相应等级要求。
取消等级后满三年,可重新申请等级评定。
新时代漠河旅游民宿高质量振兴发展十条
为推动旅游民宿高质量发展,构建多层次、多元化的特色旅游民宿产业体系,全面提升旅游民宿专业化、品牌化水平,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政策。
一、适用范围
在漠河市依法注册登记,获得相关许可,财务制度健全规范,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加入漠河市旅游民宿协会,履行会员义务,正常运营一年以上,无违法违规行为并依法纳税的旅游民宿。
二、扶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