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工作年度工作计划 第1篇
将“儿童优先”的发展理念落实到政策制定、设施建设、服务供给等各方面,推动儿童福利进一步从孤残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向所有需要帮助的困境儿童扩展,创新打造儿童关爱深圳样本。
(一)持续健全儿童福利保障政策体系。制定《深圳市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修订《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调整方案》,落实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自然增长和价格补贴机制。加快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建设指南》《未成年人临时监护工作规范》《儿童福利机构服务规范》等地方标准研制。
(二)着力提升儿童关爱服务质量。开展儿童福利和权益保护高质量发展示范试点工作,组织实施儿童福利机构“精准化管理 精细化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现场检查。组织开展流动儿童和困境儿童监测摸排,优化困境儿童分级分类保障工作制度,加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优化完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措施,加强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持续培育、孵化儿童关爱服务类社会组织和项目,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儿童关爱服务中资源链接、权益保护、教育矫治的专业优势。
(三)加强儿童福利领域服务能力建设。推进区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心建设,提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规范化运作水平,加强儿童工作队伍建设,儿童督导员及儿童主任培训率达100%。推动未成年人保护个案管理系统升级迭代,持续优化系统服务供给功能,强化市、区、街道、社区四级服务网络数据互通。加强收养登记机关建设,规范收养档案管理,依法办理收养登记,优化促进残疾孤儿回归家庭相关支持服务措施。
民政工作年度工作计划 第2篇
围绕机构改革后的新职能定位,坚持事业产业协同发展,把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融入老龄工作全过程,把延长老年人健康寿命、提高老年人幸福指数作为老龄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培育发展银发经济,统筹组织政府、市场、社会各方力量,推动老龄工作步入快车道。
(一)完善老龄工作体系。加强党对老龄工作的全面领导,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健全市老龄委工作体系和制度规则,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推动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的老龄工作大格局。开展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及应对、老年人急难愁盼问题等调查研究,不断健全老龄法规和政策体系,完善老年人社会保障、养老服务、健康支持、社会参与、精神关爱等制度安排,促进各部门涉老政策配套衔接。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开展老年人口状况、老龄事业发展统计调查。
(二)统筹落实老龄工作。加强老龄事业统筹协调,健全党领导老龄工作的体制机制。充分发挥老龄委议事协调和考核督促作用,有效履行综合协调、督促指导和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职能。持续开展为老服务项目,实施智慧助老行动,加强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持续推进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大力营造养老孝老敬老社会氛围。开展老年维权服务项目,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加强老年人友好型社会建设,持续创建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组织开展第四届全国“敬老文明号”和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评选表彰推荐申报工作,组织开展“敬老月”活动。扎实推进基层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逐步提升服务能力。
(三)大力发展老龄产业。发挥深圳科技创新、先进制造业等优势,协同发展改革、工信、科创等部门培育银发经济产业集群,引导各区结合区域产业发展基础错位发展,打造若干银发经济产业园区,积极申报国家级高水平银发经济产业园区。鼓励支持深业集团等主体成立大健康等相关产业基金,突出孵化功能,扶持银发经济相关领域初创企业快速发展。培育银发经济领域龙头企业,支持养老服务机构按照“一街道一主体”,推动连锁化、集团化、品牌化发展。大力推动健康管理、康复辅具、养老监护等老年科技产品研发与生产,加快推进移动终端、可穿戴设备、服务机器人等智能设备在居家、社区、机构等养老场景集成应用。依托智慧社区,汇集老年用品、生活服务、健康保健等功能,打造若干个社区数字化展示体验中心。创新养老消费新模式,发挥互联网、物联网等龙头企业市场主体作用,加快培育发展老年人专属综合性互联网电商平台,满足个性化、高品质消费需求。打造智慧健康养老新业态,丰富“深圳国际智慧养老产业博览会”品牌内涵,打造老龄产品项目交流、市场资源开发、老龄科技企业落地的全链条服务体系。鼓励龙头企业投资建设持续照护等新型养老社区,发展中高端康养公寓等新业态,推动旅居养老消费。广泛链接海内外银发经济“产学研教”头部专家资源,积极建设深圳银发经济高品质全链智库,加强对人口老龄化的前瞻性和战略性研究。
民政工作年度工作计划 第3篇
持续完善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强化政策保障和体制机制创新,既注重物质帮扶又做好精神关爱,以科技赋能实现既精准又温情的“政策找人”服务,促进基本民生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相适应。
(一)持续完善社会救助政策体系。修订《深圳市临时救助办法》和《深圳市特困人员供养实施办法》。进一步压实临时救助急难发生地的属地责任制,优化临时救助审核确认和“一事一议”程序。适度拓展特困人员残疾种类和等级认定,扩大政策覆盖面,优化照料护理机制,提升特困人员保障水平。探索推进将持有居住证一定年限的常住人口纳入救助范围。指导各区结合实际打造有特色、有影响的社会救助品牌项目。
(二)强化主动发现实现精准救助。优化升级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持续提高数据共享质量,拓展社会救助、社会保障、社会福利等数据应用场景,助力实现各项民生公共服务精准识别、精准认定、精准救助。加快完善综合救助平台,强化数据汇聚、常态监测、转办推送等功能。完善低收入人口数据库,及时汇聚救助信息,形成“一户(人)救助链”。聚焦家庭支出骤增、家庭收入骤减、人口变化监测以及群众反映、部门转介救助等要素,优化低收入人口监测指标体系,主动发现、精准定位“沉默的少数”。通过“大数据比对+入户走访核查+信息动态管理”,做到“救助及时,退出合规”。
(三)优化完善综合帮扶救助体系。科学调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联动调整特困、低边等救助保障标准,提升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水平。全面推进社会救助业务申请“全城通办”,社会救助服务更加便民。深入实施基层社会救助能力提升工程,增强基层经办能力。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与直接提供服务相结合,为低收入人口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群体提供探访关爱和照料护理服务。加强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构建家庭和社会支持网络,为低收入人口提供心理疏导、资源链接、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服务,推动实现“物质+服务”和“政府救助+慈善帮扶”等多维救助模式。
(四)优化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优化巡查救助、信息核查、寻亲送返、落户安置等工作机制,形成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全流程闭环管理模式。通过科技赋能加强寻亲送返,扎实稳妥推进接送返乡工作。持续开展“夏季送清凉”“寒冬送温暖”等专项救助行动,组织开展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活动,推动救助服务管理工作提质增效扩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