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藏品采集工作计划表(精选3篇)

时间:2025-12-19 11:55:07 作者:admin

文物藏品采集工作计划表 第1篇

(一)、挖掘、梳理文物。

1.不可移动文物。进一步对扎格、扎麦、扎堆、洛须片区开展不可移动文物登记,并建立数字档案,增加不可移动文物数量。

2.可移动文物。以麻达寺、色须寺、觉悟寺、志玛拉宫、温波寺等已定级的文物保护单位为主对宗教文物、民俗文物、革命文物等可移动文物开展登记、编码工作,填补我县可移动文物数据库。

(二)“百年百件”专项工作

   收集100件具有100年历史的可移动文物,整理成册。

(三)加大文物文物申报力度

对已有的文物数据和收集新增的文物资源进行整理、筛选,开展文物保护单申报工作。

文物藏品采集工作计划表 第2篇

(一)加强文物安全检查

为确保我县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安全,按照州文广旅的文件要求,一季度一次小检,一年一次大检(检查内容为消防等文物安全隐患,建筑文物多数为寺庙建筑,考虑到宗教文物的复杂性和文物安全隐患得到整改,大检需宗教局和消防队协调检查,并在文物保护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演练)。

(二)优化文物安全管理机制

一是编制文物安全管理制度,并张贴于文保单位;二是与文物看护员签订文物安全责任书,进一步完善文物安全管理责任制;三是制定文物应急预案,确保文物安全事故及时缓控。

(三)宣传《石渠县文物管理条例》

定期赴石渠县各乡镇宣传《石渠县文物保护管理条例》,提高文物保护的法律意识 ,避免再一次对古岩画等文物涂抹酥油、刻画等。

(四)整合资源、助推发展

通过文物收集、申报,整合文物资源,使得我县文物资源优势转换为项目优势及品牌优势,为做好文旅高质量发展,建设文旅强县扎实基础。

文物藏品采集工作计划表 第3篇

本着2021年文物工作以“办实事、开新局”精神,一是为确保有序增加文物保护单位数量,丰富石渠县文化资源库。二是文物得到有效保护,避免不必要的资源损失。三是精准文物资源利用,为文物资源优势转换为项目优势打好基础。

按照20211月国家_公布的“2021年工作要点,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如下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