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局年度工作计划(实用7篇)

时间:2025-12-19 13:57:44 作者:admin

税务局年度工作计划 第1篇

有力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健全完善主题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制度机制,坚持不懈抓好成果转化运用,力求在破解难题、推动发展等方面取得更多实效。

着力深化政治机关建设。认真落实党委会议“第一议题”制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范,更好发挥“关键少数”领学促学作用。

聚力提升党建工作质效。巩固拓展“纵合横通强党建”工作机制,深化“党建引领+核心业务+合作创新”党业融合新模式,持续推动模范机关建设,全面提升机关党建质量。

大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按照集中性纪律教育部署要求,认真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经常性警示教育,使铁的纪律转化为全体税务干部的日常自觉。

税务局年度工作计划 第2篇

依法依规抓好组织收入工作。坚持聚财与生财并举,坚守不收“过头税费”底线红线,依托财税收入齐抓共管机制,提升税源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效能,推动实现各级税费收入量稳质优、可持续增长。

加力加效做好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工作。探索建立法制化、规范化、标准化的社保费和非税收入高效共治管理模式,健全缴费服务、欠费追缴、涉费检查等全环节管理体系,不断提升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工作质效。

不折不扣落实税费支持政策。重点围绕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用好用足税费支持政策,鼓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引导各类要素资源投向实体经济,助推以科技创新引领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助力发展新质生产力。

税务局年度工作计划 第3篇

以更实举措助力“五个中心”建设。积极落实研发费加计扣除、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增值税加计抵减等税收政策,促进基础研究、科技人才培育与科技成果转化,助力提升城市创新能级和核心竞争力。

以更高标准促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落实好长三角区域统一的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一系列支持和服务举措,细化和规范跨区域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一体化工作流程,进一步深化制度改革创新和区域协同共治。

以更大力度支持浦东引领区和临港新片区建设。积极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加强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管理,做好离岸贸易印花税优惠政策先行先试工作,深入研究“双支柱”国际税改方案并研提对策建议,助推浦东在高水平对外开放上更好发挥引领作用。

税务局年度工作计划 第4篇

高标准对接世行评价体系。加强与第三方权威机构和专家团队沟通交流,学习借鉴国际最佳实践,充分发挥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成效作用,推动新增评估指标应对措施落地。

高水平提升税费服务质效。聚焦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联合相关部门继续开展好“春雨润苗”“中小企业服务月”等专项活动,推动形成更多便利化成果落地。

高效率响应办税缴费诉求。深入推进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所建设,积极完善税费服务诉求解决机制,强化对税费诉求办理情况和结果的跟踪问效,着力推动从“接诉即办”向“未诉先办”延伸。

税务局年度工作计划 第5篇

深入推进税收法治建设。落实好新修订的《_行政复议法》,探索实施税务复议审理简易程序,优化完善税费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

严格规范税费管理秩序。夯实税收征管基础,加强对未办税户、_、欠税等环节的管理,建立完善“找税源、盯税源、管税源”监管工作机制。

严密构筑风险防控网络。依托八部门协作机制,推进严厉打击虚开发票、骗取出口退税等专项工作,切实做到以查促改、以查促管、以查促治。

税务局年度工作计划 第6篇

在强化队伍建设上持续发力。坚持选贤任能,做好处级、科级领导干部选任工作,大力开展青年干部公选、市局机关及派出机构遴选,稳妥推进优秀年轻干部调研和重点岗位人员轮岗交流,进一步选优配强干部队伍。

在筑就人才高地上持续发力。落实新一轮干部教育培训五年规划,探索“战训一体”新方法、践行“尖兵淬炼”新理念,深化学习兴税平台建设应用,不断推动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高质量发展。

在提升行政效能上持续发力。持续落实“四下基层”工作制度,积极开展大调研大走访,为基层办实事解难题。完善常态化“过紧日子”工作机制,加强财会监督和预算绩效管理。

税务局年度工作计划 第7篇

(一)聚力推进税费改革

研究制定三中全会各项税费改革任务的具体落实举措,推进一揽子改革任务落实落地。积极研究推动将挥发性有机物纳入环保税征税范围,助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积极探索新业态征管制度改革,研究完善平台经济常态化征管制度,推进平台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涉税信息工作,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有序落实各项征管改革任务,全面总结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及上海实施方案各项任务落实情况。

(二)倾力服务重大战略

聚焦扛牢“五个中心”建设使命任务,持续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支持科创中心建设相关政策,助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推行跨境电商“海外仓”业务模式出口退税,完善“税、关、贸”协作机制,提升出口退税服务能级,更好服务稳外贸大局。探索形成并推动落实新一轮税收服务支持举措,助力长三角地区率先形成更高层次改革开放新格局。

三、践行宗旨意识,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一)立足先发优势抓提升

优化完善税收事先裁定管理办法,推出更多裁定案例,推动由“试行探索”向“稳步成熟”阶段迈进。深化数电发票应用,积极响应信用良好、风险较低企业的用票需求,进一步做好数电发票赋额便利化等工作,提升纳税人用票便利度。融合大企业专业化服务与属地服务力量,突出大企业首席联络员上下联动的作用,更好回应解决大企业税费服务需求。

(二)回应群众关切促便捷

着力推动办税服务厅和12366热线一体化转型,统筹服务资源,做强“依职分办”,做实“办问协同”,实现一个品牌对外、一个平台支撑。强化“税企面对面”常态化交流机制,系统归集分析处理各渠道收集的问题意见。积极拓展“高效办成一件事”应用,推进不动产交易流程改造、企业信息变更等事项,促进政务服务进一步优化。

四、加强税务治理,维护经济税收秩序

(一)持续夯实日常管理基础

以全面推行税费征管任务统筹管理为突破口,统一规范疑点核实任务推送渠道与处理流程,进一步规范涉企检查。深化纳税人分类分级管理,积极推动与数字化转型相适应的征管岗责体系试点,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征管质效。规范对外提供数据,建立数据质量问题统筹机制,建立健全税费数据质量监控体系,探索大数据监测等标杆场景应用,为税费征管夯实数据支撑。

(二)不断提升监管执法效能

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华东区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修订调整市、区、所三级执法主体权责清单,推动税务权责依法规范公开运行。不断完善税收监管体系,构建税收风险管理全过程质量监控体系,建立数据规则驱动下的复核监控机制,从能效度、统筹度等方面开展数字化评价,推动风险管理质效提档升级。持续深化八部门打击虚开骗税协作机制,持续推进“疾风、迅雷2025”波次打击行动,常态化开展案件曝光,强化打击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