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车险人员建设工作计划(优选3篇)

时间:2025-12-24 10:46:26 作者:admin

非车险人员建设工作计划 第1篇

目标:

提升非车险业务占比,优化产品结构,实现保费收入同比增长20%。

具体措施:

市场调研与产品创新

每季度开展行业需求分析,聚焦健康险、责任险、农业险等高增长领域。

联合第三方机构开发定制化产品(如电商责任险、网络安全险)。

渠道合作深化

与银行、代理公司签订专属合作协议,提供非车险产品培训及销售激励。

拓展线上渠道,通过保险公司APP、第三方平台推广短期意外险、家财险。

客户分层运营

对企业客户推出“保险+风控”服务包,提供风险评估、防灾防损建议。

针对个人客户设计“家庭保障组合方案”,捆绑健康险、意外险产品。

绩效考核调整

将非车险业务占比纳入团队KPI,权重提升至40%。

设立“创新产品贡献奖”,激励员工提出可行性方案。

时间节点:

第1季度:完成市场调研,确定3款重点推广产品。

第2季度:签约5家以上合作渠道,上线2款线上产品。

第3季度:开展客户回访,优化服务流程。

第4季度:冲刺年度目标,复盘业务数据。

非车险人员建设工作计划 第2篇

目标:

打造专业化非车险团队,实现线上化业务占比超60%。

具体措施:

人才梯队培养

每月组织“非车险产品知识”“行业法规解读”专题培训。

选拔骨干参与行业峰会,学习健康管理、ESG责任险等前沿领域。

数字化工具应用

部署RPA(机器人流程自动化)处理非车险保单录入、续保提醒等重复工作。

开发客户风险画像系统,整合医疗、信用、气象等外部数据。

客户体验提升

推出“非车险服务小程序”,支持在线投保、理赔进度查询、健康咨询。

建立VIP客户专属服务群,提供7×24小时理赔指导。

数据驱动决策

每月分析业务数据,识别高亏损险种并调整费率或承保条件。

通过A/B测试优化产品条款,例如健康险的等待期设置。

时间节点:

第1季度:完成RPA部署,上线小程序基础功能。

第2季度:开展全员数字化培训,试点客户风险画像。

第3季度:优化高亏损险种,提升线上业务占比。

第4季度:评估团队能力,制定下一年度培训计划。

非车险人员建设工作计划 第3篇

一、组建非车险专业营销团队,加强展业人员素质

非车险种类繁多,主要包括:企财险、工程险、责任险、货运险、意外险、综合险,各险种项下又包含多个险种,全部险种超百种,由此可见其展业的难度,对展业人员的素质要求较高,所以,组建非车险展业团队,加强培训提高展业人员素质势在必行。

(一)选取综合素质较高的人员进行展业。对本单位职工、电话营销人员、互动营销人员、有资质的个人代理人和中介代理机构进行严格筛选。

(二)培训时应选定针对性强的教材。聘请专业知识强、展业技能高、社会经验多的老师采取灵活的授课方式,在学习保险专业知识的基础上,拓宽知识面,提高销售技巧。

(三)加大奖励工作力度。对于给公司非车险业务发展做出贡献的员工要给予奖励,提高展业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细分市场,拓宽营销渠道

非车险承保部门应高度重视非车险理赔业务,细分市场,多种销售渠道并进,打开各险种的重点突破口。

(一)细分市场,提升展业技巧,创新发展模式。对非车险市场进行深入调查,了解本单位所在省、市的行业特点、主要企业性质,根据行业、企业特点寻找各险种存在和发展的空间,并判断其主要的盈利模式。例如:山西省的主要产业为煤炭行业,可以锁定在煤矿责任保险、煤矿财产保险、建筑工程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企业财产保险和工程保险业务上,不断开拓非车险业务市场。

(二)利用互动渠道开展家庭财产保险、中小企业综合保险等分散性业务。利用银邮渠道开展住房抵押贷款保险业务及企业财产险业务,做到大小齐上,以大促小,整体推进,为客户提供财产险、人身险多元化的保险服务,树立公司多功能多保障的良好形象。

三、打造“优质非车险理赔”品牌效应,开拓非车险市场

(一)组建专业的理赔团队。根据承保情况有目的'的组建专业理赔团队,从普通查勘员到高级核赔人员层级分明,各司其责。

(二)加强理赔团队培训。熟练掌握总公司各理赔条款,并针对不同险种理赔进行专业理赔知识的学习:组织理赔骨干人员到高等院校参加专业研修班,学习财务知识、建筑工程知识、人伤理赔知识等,并对普通查勘员、核赔员进行回授;聘请有关专家、行业权威人士、高等院校的教师到公司为理赔人员进行短期专业培训,讲解专业知识,传授专业技能。

(三)完善理赔程序。建立完善从报案到赔款支付的系统理赔流程,完善定损核赔过程中的查账程序和记录,完善对损余物资的处理,当年发生案件资料齐全后及时赔付、及时清理跨年案件。以事实为依据,理赔人员严格职责分工,各司其责,保证资料齐全、环环相扣、层层审核、及时赔付,做到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公示所有险种的理赔程序,以便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