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中外人文交流工作计划(热门3篇)

时间:2025-12-26 09:42:57 作者:admin

学校中外人文交流工作计划 第1篇

本“计划”由国际友好学校结对子项目、“互联网+人文交流”建设项目、多语种外语学习项目、国际友好学校中文教学支持项目、人文素养提升项目、国际理解教育项目、中外课程共建共享项目组成(各项目介绍见附件4)。实验区中小学可根据自身的参与意愿、资源条件、实际能力等,经综合评判,自主选择申报实施一个或多个项目。其中,人文素养提升项目原则上应与其他项目一起申报。鼓励学校创新,在参与“计划”中不断丰富项目模式和内容。鼓励学校提出新项目,经研究论证后可列入“计划”。

学校中外人文交流工作计划 第2篇

具备以下条件的中小学校,均可申报:

(一)重视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和人文交流理念的教育、传播、实践,具有提升学校国际合作与中外人文交流能力的意愿,致力于培养具有良好人文素养、宽广国际视野和人文交流能力的时代新人。

(二)具备相应的资源条件和工作基础,愿意配备必要的场地、设施设备、人员力量和相关资料,对项目实施可以予以一定的经费支持。

(三)具备实施项目的组织能力,成立由校领导负责的项目工作小组,安排专门人员负责推进实施。相关工作计入教师工作量。

(四)同意在中外人文交流特色学校计划项目管理系统注册,并明确专门人员按要求填报工作信息(相关工作另行部署)。

学校中外人文交流工作计划 第3篇

(一)自主申报。有意愿参加“计划”的学校,根据所选择的项目,填写《中外人文交流特色学校建设计划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以下简称“《申报书》”),加盖学校公章后报送宁夏教育厅。

(二)推荐报送。根据与人文中心商定的规模,宁夏教育厅经审核申报材料后,统筹确定参加“计划”的学校,填写《中外人文交流特色学校建设计划项目学校推荐表》(见附件2)和《中外人文交流特色学校建设计划项目汇总表》(见附件3)并加盖公章后,于2025年3月底前连同拟推荐项目学校提交的《申报书》报送人文中心,电子版一并发送至人文中心邮箱。

(三)审核认定。人文中心对申报材料组织审核后,向宁夏教育厅发函,确定参加“计划”的项目学校,并向学校发送相应的项目实施指南。

以上各项表格可从人文中心官网()的“通知公告”栏处下载。

工作中有何情况,请及时联系我中心机制工作二处。

联系人:韩杰、陈颖,电话:,邮箱:dea@,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10号国际交流大厦A座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邮编:100029。

附件:

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

2025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