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车间稽查员工作计划 第1篇
电力稽查以营销为根基,营销以稽查为延伸。电力营销管理内稽和外查不是目的,而是一种方法论,它不以追逐利益为目的,而以规范和公平为依托。从关联上看,二者好比营销稽查的“两轮”,一只都不能疲软。内稽是基础,不仅是管理手段,而且是提高队伍自律和综合素质的练兵场,是有效开展外查工作的基本保证。
一、稽查是营销管理的重要环节和必要方法。
加强对客户服务过程的监督检查,在优质服务和工作质量方面,从客户用电申请直到抄表、核算、收费等整个营销工作就是一个紧密连接的流水线作业系统。首先,我们可以检查其是否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装接电任务;供电方式、计量方式选择是否合理等等。其次,对新装、用电变更、临时用电业务流程进行检查,特别对新装专变(100千伏安及以上)客户、有用电业务变更的客户进行重点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客户用电类别、计量倍率、电表起止码、装接(增减)容量、力率标准等,临时用电户的电费电量处理流程。另外,对在服务中的各类工作票是否按流程传递、超时限等进行稽查。对接受用户业务申请时收费及用电性质、电价分类的确定是否合理进行稽查.
在对客户服务过程中,任何一个环节的失误,都会给整个营销工作带来不良隐患,所以用电稽查要严格对这个系统的每个环节进行全过程监督和跟踪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下发稽查工作传票限期整改,并与营业工作标准实行奖惩挂钩考核,促进营销服务水平的提高。
二、强化计量装置管理的监督
1、对不同的用电类别的电能计量装置进行检查,检查其计量方式、准确度、电压等级、量限、二次回路的电缆长度及截面积是否符合要求。另外,可检查其是否对投入使用后的电能计量装置进行周期性的轮换和校验,以及是否及时的向营抄人员通知电能表及计费pt、ct的更换情况。
2、对各供电所计量资产、质量及技术管理进行检查,计量装置的产权应注明清楚,更换电能表的各种参数尤其是表底数要准确,必须形成部门之间相互制约核对准确的机制,否则,不但是资产底数不清,而且会引发人为的多收或少收电量的事件发生。
3、对国家明令禁止使用旧型号电能表更换淘汰情况进行检查,积极推广使用标定电流、高精度多功能电能表和较先进可靠的电能计量装置。
三、加强对电价电费管理的稽查
加强对电价电费的管理的稽查力度,尤其是各类电价比例的.构成作好细致的稽查审核工作。定期对营销单位的电费收取、日常营业管理、营业报表、电费账务进行检查,对查处的问题及时报有关管理部门,并给予通报处理,要确保供电营销数据的真实可靠。
四、搞好用电分析,加强防治窃电和反窃电工作
1、在采取有效措施,提高营销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基础上,加强对线损、供售电量、平均电价的分析。一是加强电能计量管理,特别是抓好关口计量表、母线电量平衡及大用户的计量管理和监督,确保各种表计的精度在标准范围内。二是要了解各关口及重要用户的用电容量和月生产情况,掌握用电的基本规律,使电量波动处于有效的管理控制中。三是按月开展量、价、费、损综合分析工作,找出问题焦点,对线损变化大、线损高的配电台区和电量异动大的电力用户,要有组织、有目标的开展专项稽查,为降损节能、提高经济效益,提供制定措施依据。
2、加快运行电能计量装置防窃电功能的技术改造,特别对专变用电要采取专用计量柜(具有防窃电功能),或采用变压器上装计量箱。对一般动力用户计量点要加装具有防窃功能的计量柜(箱),为电力营销堵漏增收提供保障。
3、定期与电力行政管理部门、公安及司法机关开展电力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宣传电力法规和安全用电知识,从严打击窃电和违章用电行为。
五、加强优质服务和行风建设监督
供电企业开展优质服务、加强行风建设是新时期各级组织的要求和广大电力客户共同呼声,同时也是自身改革发展的需要。在深入贯彻_优质、方便、规范、真诚_八字服务方针,切实履行供电服务_十项承诺_中,一是要建立和完善优质服务和行风建设长效机制和监督体系,要确保此项工作开展的卓有成效,促使其成为每位电力员工的自觉行为。二是开展供电优质服务要与实现一切满足用电客户的用电需求出发,解决发生在客户身边用电困难,及时纠正和处理严重损害客户切身利益的问题。三是要与培育电力市场、促进增供扩销、打造优质服务品牌相结合。
综上所述,采取现有的网络稽查和跟班稽查工作方式,与电费管理中心实行联动,共享信息资源,可拓展营销稽查工作面,促进营销稽查工作的发展,能够提高营销稽查工作效率,同时有效的防范电量电费的流失。通过两个中心间的紧密协作,还能够使营销工作做到“不重叠、不脱节”,从而达到共同提升营销工作质量的目地。
总之,在电力企业公司化、商业化运营、法制化管理的大环境下,供电企业内部的改革在不断向纵深推进,电力稽查工作也必须适应改革形势发展的要求,转变观念,注重实效,要建立适应市场、工作规范、监督有力、服务优良的稽查工作体系,不断拓宽稽查范围和层面,全面提升稽查服务理念,为创一流供电企业把好营销质量关。
工厂车间稽查员工作计划 第2篇
一、积极开展“金质亮剑”农资打假保春耕活动。时间从2月28日起至4月15日止,活动坚持执法打假、扶优服务、宣传引导齐头并进的原则,稳步推进本次活动,做到有声势、有特色、有力度、有实效。
二、集中开展10类产品专项整治。活动时间从3月起至09年初结束。分为二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从3月开始至10月底结束;第二阶段从11月开始,至明年初结束。主要进行玩具、服装、汽车配件、絮用纤维制品、家具、五金饰品、涂料、油漆、装饰材料、洗涤用品等10类涉及人身健康安全又问题比较突出的产品专项整治,当前首先要认真抓好第一批重点产品包括家具、玩具、服装、油漆涂料、仿真饰品等五类,围绕五类产品的主要质量问题,突出安全类指标,开展有针对性的整治。严格对照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要求,严厉查处有毒有害物质超标、标识不符、利用产品标识进行质量欺诈和以次充好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无证生产行为,彻底解决无证生产问题;坚决取缔制假黑窝点。
三、开展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活动时间从1月至12月,要按照市里工作部署,重点查处食品行业无QS、建筑类产品无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流通领域经营使用未经强检的`计量器具、医疗行业在经营中使用未经强检的计量器具等四种违法行为。
四、拓宽执法办案领域。要继续秉承行政执法开路的措施,认真抓好纤维制品、儿童用品、建材、食品等各类产品的行政执法工作,开展规范使用名牌和免检产品标志、地理标志、能效标识等质量标志,落实区域监管责任,稳步提升辖区产品质量,促进技术机构业务拓展。
工厂车间稽查员工作计划 第3篇
第一,规范业务流程应用,提高营业业务管理水平。根据对历年营销稽查结果分析可以发现,很多营销基础资料的差错,业务收费错误,供用电合同签订错误等都是由于工作人员对业务流程操作不细心导致。因此在稽查日常工作中加强对业务流程的核查力度也就成为了必然。
1总则
为了加强公司电力营销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堵塞管理漏洞,防止经营流失,规范营销稽查行为,制定本规定。
营销稽查的基本任务是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政策和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对从事电力营销工作的单位和人员有关营销制度的建设、营销工作质量和行为规范等进行稽查监督。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各省公司及其所属供电单位。
2营销稽查的'内容
营销制度建设情况和实际执行情况;
业扩报装、用电变更各业务流程。检查是否存在超时限、违规操作,分析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
抄表工作质量和定期轮换抄表情况。检查是否存在抄表不到位、估抄等,确保抄表实抄率、抄表差错率的真实、可靠;
电费计算、电费审核、电费回收、购电费支付等工作的管理情况。防止电费差错,保证电费资金安全,确保各种统计报表数据及时、真实、准确;
客户用电档案和计量档案的建立、归档、变更、销毁等情况。检查档案内容是否完整、是否与现场一致;
《购售电合同》、《供用电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续签等情况。检查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内容是否完整,签订是否及时,合同执行是否严格和准确;
电价执行和有关用电营业收费项目。检查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计费参数是否与实际相符;
检查供电营业部门和财务部门的电费账务是否相符,检查电费收入及违约使用费是否及时入账、有无坐支现象,清查数据不清晰,账账不符等情况,监督找出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
检查关口表和售电关口的电能计量装置的安装、周期检定、轮换、故障处理等工作。
服务窗口和从事有关营销服务工作的人员的服务质量。
进行窃电和违章用电行为的查处工作。
对客户投诉和举报案件的处理情况进行监督。
对营销稽查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对营销稽查行为、营销稽查工作流程、营销稽查工作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3职责划分及机构设置
公司市场交易部主要负责:
制订公司营销稽查的管理制度、工作规定。
对下级单位营销稽查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表彰和批评。
组织开展全网营销专项稽查。
定期编报全网营销稽查简报。
各省公司市场营销部门主要负责:
贯彻落实公司营销稽查有关制度和文件。
制定营销稽查工作计划,对所属供电单位营销稽查业务质量进行指导、监督和考核。
组织开展本单位的营销专项稽查。
定期编报营销稽查简报。
负责公司范围内营销稽查人员的培训和发证工作。
各供电局主要负责:
贯彻落实上级单位营销稽查有关制度和文件。
组织开展本单位营销稽查工作。
监督被稽查单位落实整改措施。
完成上级单位交办的专项稽查任务。
定期编报营销稽查简报。
各省公司、地区供电局要建立健全营销稽查组织体系,配备营销稽查人员,负责组织开展营销稽查工作。
各省公司应在市场部门下设营销稽查专职岗位。
各省公司所属供电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设置营销稽查机构。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供电企业应设立专门的营销稽查机构,可设为二级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少于4人。
(1)省会城市供电企业;
(2)年售电量100亿kwh以上;
(3)供电客户数100万户以上;
(4)管理十个及以上县级供电企业。
其他供电企业应配备专门的营销稽查人员,专职工作人员不少于2人。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县级供电企业应设立营销稽查班或专职人员,负责营销稽查日常管理工作。
(1)年售电量10亿kwh及以上;
(2)用电客户数达10万户及以上;
(3)管理十个及以上供电所。
其他县级供电企业应配备专职或兼职营销稽查人员。
所有涉及营销工作的班组、供电所(如:抄核收班、用电检查班、计量班、供电所、客户服务中心等)要设置兼(专)职营销稽查人员,负责日常内部稽查工作。
稽查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由各省公司组织统一考试,合格后发给相应的证书。4营销稽查的方法与要求
营销稽查实行以日常稽查为主,专项稽查为辅。
日常稽查实行计划管理,营销稽查人员应制定年度和月度稽查工作计划,按计划开展稽查工作,月度终了和年度终了时对计划完成情况进行检查。
专项稽查针对日常稽查中发现的薄弱环节不定期组织开展。
营销稽查人员在实施现场检查时,人数不得少于2人,并应向被检查单位或者有关人员出示有关证件或文件。
营销稽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由稽查机构出具《电力营销稽查整改通知单》(格式参照附表1),《电力营销稽查整改通知单》应一事一单。被稽查单位收到《电力营销稽查整改通知单》后应限时进行整改,涉及电量电费的应按差额进行补退,并填写《电力营销稽查整改情况反馈单》(格式参照附表2),将整改情况反馈回稽查机构。
各省公司按照不低于以下要求的比例随机选取营销稽查的样本,结合自身情况制定营销稽查检查任务指标,建立科学、有效的评价标准和体系,
用电报装业务、抄核收业务、计量管理、用电检查等营业类稽查样本比例要求为:大工业、趸售用户5%、商业、非普、居民等其他用户;
优质服务类稽查样本比例要求为:营业窗口、95598、故障抢修等1%。
5营销稽查信息报告和发布
各省公司应在每季度第15个工作日前将《营销稽查简报》报公司市场交易部。
《营销稽查简报》应包含以下内容:
营销稽查的成果和指标完成情况,包括查处违章窃电行为次数、追补电量、电费及违约使用费,营销差错次数、涉及电量、涉及电费,挽回经济损失总额等;
营销稽查工作开展情况,包括营销稽查样本完成情况。
稽查过程中发现的典型问题及整改措施建议;
下期稽查工作计划。
公司市场交易部对各省公司上报的《营销稽查简报》进行汇总后,发至公司领导、有关部门和各省公司。
6营销稽查的考核
营销稽查考核指标体系包括:(一)营销稽查样本完成情况;(二)发现的营销差错数量。
各省公司在每年一季度内制定并上报营销稽查工作计划。
公司市场交易部每年组织营销稽查专项会议,交流经验,表彰先进,对营销稽查开展不力、营销差错较多的单位进行批评。
对发现或防止重大营销差错,或在打击窃电行为、防止违章用电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各省公司给予专项奖励。
7附则
各省公司可参照本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报公司备案。
本办法由公司市场交易部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工厂车间稽查员工作计划 第4篇
一、突出“严”字,健全制度。
为打造一支强有力的队伍,今年我们围绕“稽查队暂行管理办法”的制定,召开了专门会议进行集体讨论,集思广益,健全了各种规章制度,制定了明确的规定和要求,使队伍有章可循。在制度执行上坚持“从严管队”,要求所有队员时常对照规定和要求自我检查,查找不足并及时纠正。要求队员树立良好的干部形象,做到严于律己、清正廉洁,公正执法,严禁滥用职权、谋取私利行为,切实抵制歪风邪气,坚决杜绝违纪违规的事件发生。
二、强调“宣“字,营造氛围。
税收政策的广泛宣传有助于我们工作的开展,因此我们将在这方面加强力度,着力营造良好的纳税护税的氛围。第一,将与税务征管队一道制定和印发“烟花鞭炮企业税收征管与流通管理规定”,分发到各企业,使企业熟知税收的各项规定,提高业主的依法纳税意识。第二,将编写和印发大量税收违规信息举报宣传单,不留死角,分发到各村组,使税收政策宣传深入人心,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护税意识。
三、着眼“巧”字,创新方法。
随着我镇税收征管制度的不断完善和改进,有关企业逃漏税收的手段也呈现善变性和多样性,给我们的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第一,我们要加强自身学习和经验交流,定期召开会议,共同探讨新的工作思路,适时调整工作策略和方法,取长补短,创造性开展工作。第二,采取灵活主动,机动巡查方式。一是集体统一行动与单独踩点相结合;二是重点对交通要道及边界交通路口进行巡查;三是经常性更换车辆,出其不意堵截逃税漏税。第三,采取“重点对象、重点路段、重点时段”实行重点监控的方式。凭借经验与实际特点,集中力量对重点目标实施重点监控和重点打击。第四,广开渠道,努力编织一张全方位的信息网。我们将主动深入群众,发动群众,借助各种力量,努力打造信息网,并重奖举报人。
四、强化“铁”字,重拳出击。
在执法过程中,我们将抛开外界因素,敢于打情面仗,敢于硬碰仗,以铁面孔、铁心肠、铁手腕,查处一起,重罚一起。同时,责令违规企业写出保证书备案,并适时予以曝光。以此达到震慑一方、一方、扭转一方的效果。通过从严处理、,促进全镇良好的纳税秩序。
五、注重“合”字,齐心协力。
“凝聚”才有合力,才有冲劲。一是加强内部的团结,齐心协力,打好攻坚战。二是加强与税收征管队等有关部门和各村以及公安派出所的联系和沟通,建立联防联查的体系,密切彼此之间的关系,促进工作的配合,互通情况,形成合力。
今年的税务稽查工作,我们一定会齐心协力、排除万难、敢于攻坚、善谋创新、不辱使命,圆满地完成工作任务,给镇委政府交份满意的答卷。
工厂车间稽查员工作计划 第5篇
根据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打非治违”和道路运输市场监管的部署要求及省运管局《20xx年全省运政稽查行动计划》,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特制定《20xx年全市运政稽查行动计划》如下:
一、目标任务
通过全市运政稽查活动的开展,集中查处一批道路运输行业突出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督促道路运输企业自觉规范运输安全生产经营行为;推动全市运政稽查省、市、县三级联动,建立科学、规范的运政稽查联动机制;加强与公安、安监等部门联合执法、联合督查,建立高效、协调的联合执法机制;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规范稽查,实现全市运政稽查队伍能力素质和执法水平的明显提升。
二、行动计划
(一)汽车客运站稽查(4-5月份)
稽查重点:“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行为;“凌晨2点至5点落地休息”情况;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情况。
本行动按照省局统一部署,省、市、县三级联动,采取暗访抽查、交叉检查与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4月,各县市运管局(所)按照辖区管理责权做好汽车客运站稽查工作,5月上旬,市局根据需要组织交叉稽查或抽查检查,5月中旬,参加省局组织的交叉稽查检查。
(二)出租车客运稽查(6月份)
稽查重点:非法从事出租车经营;出租车非法营运、异地经营及从事班线客运行为;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未经乘客同意搭载其他乘客;未取得从业资格证或者超越从业资格证核定范围,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使用失效、伪造、变造的从业资格证,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及转借、出租、涂改从业资格证等违规行为。
本项行动市、县两级联动。行动期间,出租车管理机构要与当地公安、城管部门联合执法,加大对火车站、长途汽车站以及机场等地稽查力度,对出租车异地经营问题突出的,可以报请市局采取联合稽查或交叉稽查形式进行。省局、市局根据需要对各地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三)道路货物运输稽查(根据货运特点分两期开展,7月省局抽查)
稽查重点: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经营的行为;使用擅自改装或者擅自改装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车辆的行为;未取得从业资格上岗作业的行为;托运人不向承运人说明所托运的危险化学品的种类、数量、危险特性以及发生危险情况的应急处置措施,或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所托运的危险化学品妥善包装并在外包装上设置相应标志的行为;未根据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或者未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器材的行为;运输危险化学品需要添加_或者稳定剂,托运人未添加或者未将有关情况告知承运人的行为。
本项行动以县市区为主,要与源头治超紧密结合,对其他部门抄告、移送的`有关违法超限运输的车辆及从业人员严格依法处理。对查处的危险化学品运输市场非法、违法行为要及时向市安监、公安等部门进行通报,联合处置,确保违法状态及时消除。期间,省局、市局根据需要对各地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四)道路旅客运输稽查(按照旅游高峰开展,省局8-9月份为主)
稽查重点:非法从事道路旅客运输行为;班线客车不按核定线路行驶、不按核定站点停靠、沿途揽客等违法违规行为;包车无证、超范围经营、异地经营、持有虚假包车客运标志牌、搭载包车合同以外乘客等违法违规行为;长途客运班线车辆违规在乡镇发班、组客等违法经营行为以及其他违法违规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和投诉举报较多的重点班线。
本项行动由省局统一部署,市、县运管机构具体实施,采取网上稽查、定点稽查、重点线路联合稽查和运管、高警联合执法等形式进行。
8月份,省局将组织市州稽查力量对群众反映强烈、投诉举报多、非法违法经营突出的客运班线途经路段和区域进行联合稽查。
9月份,省局将与公安交通管理管理局联合下文,组织对高速公路客运车辆违法经营行为进行联合执法。各市州运管处(局)也要与当地公安高警部门制定联合整治方案,按要求抓好联合执法行动的落实。
(五)通村客运稽查(主要集中6月、12月及春运前)
稽查重点:规范通村客运经营行为,重点车辆技术状况,从业人员资格资质情况、查处超员、宰客、甩客等违法行为。
本行动以县市区为主,行动期间,要紧紧围绕“村村通客车工程”的实施,在当地政府的统一组织下,与_门密切配合,严厉打击非法从事农村客运经营行为及超员等违法违规行为,充分发挥镇(街)、村(社区)作用,切实形成“镇(街)主导,相关部门联动,村(社区)参与”的联合整治机制。
(六)驾驶员培训、机动车维修行业(结合达标年审开展,省局10-11月份为主)
稽查重点:非法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和使用无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件以及非法转让、出租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件的违法经营行为;不按新教学大纲要求进行培训、违规在主校址外设立培训点、教练员无证或无携带教练员证执教,执教类别、准教车型与《教练证》不符等违法行为;维修检测行业无证经营、超越许可事项经营行为;擅自改装、承修已报废机动车的行为;签发虚假的机动车维修合格证的行为。
本项行动由市运管局统一部署,市、县两级联动。省局、市局根据需要对各地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确保全年运政稽查工作取得实效,市局成立运政稽查工作领导小组,以罗凌生、王浩为组长,庹文毅、吴胜国、杨书章、江伟为副组长,各运管局(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江伟副局长为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市局法规稽查科,各运管局(所)抽调不少于5人的稽查人员参加,认真组织部署,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稽查行动落到实处。在完成省局规定稽查任务的同时,各地可结合当地实际,确定本地区稽查工作重点,灵活组织开展稽查行动。
(二)开展培训,提高素质。针对基层一线运管人员实际执法需要,主要从路面稽查实际操作(包括队列队形、交通执法手势训练及路面稽查演练)、法律业务知识(包括公共行政法律及行业法规、执法规范及法律文书制作、道路运政执法案件案例剖析)、主要业务(客运、危险货物运输、出租、驾培、维修)的稽查方法、运政稽查执法工作评价方法等进行培训。市运管局将结合运政稽查阶段任务组织培训。
(三)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各级运管机构在执法中,严格遵守“五条禁令”,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坚决杜绝乱罚款、乱扣车等行为的发生。各运管局(所)稽查小组必须携带摄像机、照相机等取证设备,认真做好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和执法文书,确保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要坚持查处与教育并举,讲究方式方法,避免矛盾激化。对查处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严格执行“四个一律”措施。年底,省局将组成专班对各级运管部门运政稽查制度落实、执法案件台帐管理和查处的案件登录信息系统等情况进行检查考评,考评结果作为年终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级运管机构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对每次稽查活动和各地在运政稽查中好的做法、先进个人,通过地方媒体、_、省厅网站等多形式、多渠道进行及时宣传报道,各地每项活动宣传不少于3篇。
(五)及时上报工作情况。各级运管机构要加强运政稽查工作的情况报告,严格落实运政稽查“四项制度”,按要求上报各种信息、资料。对今年组织的各项稽查行动,各地要在活动开展前上报实施方案,活动结束后一周内上报小结,对查处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经营行为要以《道路运政稽查台帐》的形式上报省局,省局集中进行通报。
工厂车间稽查员工作计划 第6篇
一、稽查对象
稽查重点:镇、街道级有否虚报、伪造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数据;年主营业务收入 万元至 万元工业企业有否虚报、瞒报工业总产值、工业销售产值;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吨标准煤以上企业有否在综合能源消费量和工业总产值上弄虚作假;名牌产品企业或申报名牌产品的企业有否虚报工业总产值、工业销售产值;通信、电力系统统计单位有否瞒报单位从业人员和从业人员劳动报酬;服务业统计单位有否瞒报和拒报统计数据等。
二、稽查数量
根据今年市_下达我区的稽查单位数量,确定各科室今年度统计稽查单位为:核算法制科20家,综合统计科20家。
三、稽查内容
(一)统计工作开展情况;
(二)统计人员从业资格取得情况;
(三)统计资料报送和提供、公布情况;
(四)主要统计数据质量情况;
(五)原始统计记录或统计台帐等统计基础建设情况。
四、稽查时间
稽查工作按季开展,具体时间为今年 月至 月中旬。
五、稽查要求
(一)加强对统计稽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在对每家企业实施稽查前要成立专门的统计稽查小组,由2名或2名以上持证人员组成,负责具体的稽查工作。
(二)严格按照《统计执法检查规定》和《省统计稽查暂行规定》的有关要求开展稽查工作。在实施稽查前,应向被稽查单位发出统计稽查通知书,告知稽查时间、内容、法律依据及稽查人员名单;在实施稽查中,坚持依法检查,认真做好现场检查笔录,做到统计稽查程序合法;在实施稽查后,要分别情况作出稽查结论。切实做到查前先通知,查时应亮证,查中有笔录,查后有结论。
(三)认真做好统计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要严格把握政策,切实按照《统计执法检查规定》,正确处理稽查中发现的问题。对稽查中发现的统计违法行为,应追究统计法律责任的,一定要排除干扰,及时将案卷资料移送给办公室,由办公室负责查处和处理工作。
工厂车间稽查员工作计划 第7篇
一、继续加大药品、医疗器械、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稽查力度
一是狠抓案件查处工作。坚持把查处大案要案作为稽查工作的重中之重,进一步提高威慑力。加强稽查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案件移送程序、方式和规范要求。注重与公安、工商、卫生等部门的沟通合作,提高有关部门对案件的查前、查中、查后的参与度,提高大案要案的办案效率。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械监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全年立案少于10起。
二是确保完成餐饮服务环节、药械安全各类专项整治任务。重点开展对非药品冒充药品、非法设置库房、私刻公章、私自打印票据、挂靠过票挂靠经营、出租出借药品经营许可证、中药饮片市场、高风险医疗器械等专项检查,坚决取缔无证经营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充分发挥快鉴、抽检、检验对稽查工作的技术支撑作用。药品抽样工作围绕国家基本药物抽验主线,重点加大对质量公告品种、季节性易出现问题的品种、可疑品种、群众投诉举报品种、媒体广告严重的品种和高风险品种等的监督抽验,提高监督抽验的针对性和命中率。每个稽查人员都要熟练掌握食品、药品快检箱的使用,并掌握40个品种以上常见易混中药材、中药饮片外观鉴别技能、20个以上化学药品外观鉴别技能。全年计划药品监督抽样100批次。快检车抽样检验150批次,争取于7月底前一次性完成。加强完善抽验和监管的衔接,对有关抽验不合格的药品及时立案查处,提升抽验工作的监督效能。
二、强化日常监管。
认真开展药品经营企业、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重点监督检查和gsp跟踪检查,对餐饮服务单位和药品经营企业开展拉网式检查,
不留死角死面。强化对重点场所、重点环节、重点时段、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明确监管职责,落实监管责任,加强事故防范。建立重大活动保障、重大事件信息报送、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举报投诉处理等工作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切实做好重大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县、示范街和示范店创建活动,发挥典型引路作用。
三、推进食品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落实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和水平。全面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以诚信经营和规范操作为重点,坚持日常监管与量化分级相结合,动态考评与年度考评相结合,全面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及时向社会公示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情况,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和公正,努力提高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四、严厉打击和有效遏制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违法广告。
严格依法把好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审查关。加强对新闻媒体广告发布行为的监管,加大对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监测力度和对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等广告活动主体的监管力度,开展对违法广告进行公告、移送、约谈、行政建议等措施,开展联合整治,协同相关部门开展对广告、互联网信息的监测和处理。加强对发布违法广告的品种和企业重点检查和抽验。加强对辖区内取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的网站、报刊、电视台及在投诉中出现的发布虚假药品信息、销售假药的网站的监测、取样、统计和上报工作。对查实的违法广告及时移送工商部门,保证监测到位,查处到位。
五、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应急反应机制,提高食品药品突发应急事件处置水平。
坚持科学预防与有效处置并重的原则,提高对食品药品安全
风险控制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健全统一、高效、通畅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网络,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切实解决迟报、漏报、瞒报问题。充分发挥好稽查在处理食品药品突发事件中的“安全阀”作用,提出预警举措;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应急演练,打造一支反应快速、处置得力的药品应急处置队伍。
工厂车间稽查员工作计划 第8篇
第一,建立健全的稽查工作细则。为把电力营销稽查工作落到实处,首先要完善营销稽查常态管理机制,加强自身的制度建设,建立营销稽查网络体系。主要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梳理规章制度,对有关营销管理方面的制度办法、政策规定进行整合,梳理营销各专业工作管理制度,建立营销稽查依据。二是制定电力营销稽查工作细则,出台电力稽查工作管理规范,明确稽查内容、权限、工作方式、工作程序以及考核奖励办法,使电力营销稽查工作向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发展。三是构建完善的稽查组织体系,形成由上而下的稽查网络。包含市、县、班组(供电所)等在内的多层次全方位的营销稽查组织体系。
第二,合理安排营销稽查工作。处理好适时稽查与适度稽查,注重稽查安排人性化、稽查计划提前化、稽查方式多样化。安排人性化,按照营销专业工作的时间周期,正常稽查是依照基层单位工作量的大小来确定稽查时间,这样就能让基层单位正常工作不受稽查的影响。特殊稽查则是指针对阶段性重点工作工作质量、工作进展、业扩报装以及稽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而随时展开的稽查工作,以达到反应迅速、快速改进的良好效果。计划提前化,在稽查工作中要整改以往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落实月度工作安排的各项任务,发挥营销稽查的防范作用,变“事后补救”为“事前预防”。方式多样化,通过专项稽查和定期稽查等方式,重点稽查外部用电客户用电行为管理和公司内部电力营销业务管理,通过互查与自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自查和市县供电公司之间的横向交流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