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协会工作计划和目标 第1篇
(一)坚持党建引领。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贯穿于基层老年协会建设的全过程。乡镇(街道)党(工)委和村(社区)党组织要将基层老年协会作为联系老年群众的重要平台,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实现党的工作有效覆盖。鼓励符合条件的党员担任基层老年协会负责人。
(二)完善工作机制。各地区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做好基层老年协会建设分层分类指导,加强调查研究,实时跟踪问效,及时开展督促评价,引导基层老年协会诚信自律、规范发展。符合条件的基层老年协会可按规定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各级老龄工作机构统筹推进基层老年协会建设工作,注重系统谋划,推动各方面共同促进基层老年协会健康发展。中国老龄协会会同各有关部门充分发挥作用,提升基层老年协会能力。
(三)营造良好环境。开展“最美夕阳红”系列文明实践活动,及时培养、发现先进典型,有计划地培育扶持一批基层老年协会及公益服务品牌项目。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导、辐射作用,加强舆论引导,做好宣传推广,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基层老年协会健康发展的良好氛围。
民 政 部 _中央组织部 中央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中国老龄协会
2025年10月9日
老年协会工作计划和目标 第2篇
(一)加强经费保障。基层老年协会可通过多种方式争取经费支持。支持社会力量通过公益捐赠等方式参与基层老年协会建设。
(二)加强设施保障。鼓励各地区根据实际合理统筹,依托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乡镇(街道)社区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及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城乡社区服务站、养老服务设施、老年活动中心、老年大学(学校)、基层社会工作服务站等公共服务设施,为基层老年协会开展活动提供场所、设备等支持。
(四)加强制度建设。推动基层老年协会建章立制,增强用制度管人管事的意识。指导基层老年协会结合自身特点,制定本协会章程,明确组织原则、组织架构、会员(成员)权利义务等内容,按照章程规定开展管理服务。完善日常工作制度,包括会员(成员)管理、议事规则、活动管理、财务管理、会费管理、志愿服务管理等制度,规范内部治理结构。健全基层老年协会民主监督制度,实行信息公开,保证会员(成员)及老年人对协会事务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老年协会工作计划和目标 第3篇
按照立足实际、便于管理、服务老年人的原则,支持鼓励发展基层老年协会。没有成立基层老年协会的地区,具备条件的支持成立。已经建有基层老年协会的地区,要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对符合登记条件的基层老年协会,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要加强登记辅导,优化登记服务,加快审核办理。对未达到登记条件的基层老年协会,按照不同规模、业务范围、成员构成和服务内容,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实施管理。对规模较小、组织较为松散的村(社区)老年协会,可由村(社区)党组织领导,村(居)委会对其活动进行指导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