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来水厂设备维修保养计划(精选3篇)

时间:2025-12-17 09:06:32 作者:admin

自来水厂设备维修保养计划 第1篇

为维护好水厂正常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完善水厂管理体制,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水厂经济效益,使广大人民群众用上放心、安全的水。根据相关规定,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

一、上班时间:

早班:8点——16点(2人);

中班:17点——24点(2人);

夜班:0点——8点(1人)。

1、接班人员提前20分钟到达工作岗位,对水厂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检查。

2、若发现情况,需向交班人员报告,交接班人员双方协商后进行排除。

3、值班人员需掌握好进水流程和水质变化情况,若发现异常,及时进行投药剂和消毒处理。

4、严禁在上班期间饮酒、酗酒。

5、当班人员在值班期间需保障水厂安全和供水安全。

6、当班人员要随时掌握制水流程,保证供水池水位正常。

二、劳动纪律

1、水厂职工必须自觉遵守八小时工作制,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得带小孩上班。

2、水厂生产区域内非工作人员、小孩严禁入内。如果不遵守本规定,一切安全事故由本人负责。

3、加强职工劳动纪律考核,任何人不得私自调班、顶班。一经发现双方当事人各罚款50元。

4、白天值班人员根据反应池的运行情况进行清洗。

5、职工无故迟到、早退、带无关人员及小孩上班,每查实一次罚款30元,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计算。上班时间睡觉,查实一次罚款30元,查实两次罚款60元。

6、职工无故缺勤都按旷工处理,不得用请假、补休等方式代替。

7、职工每月出勤率要在25天,工资与出勤率挂钩。

8、职工不服从工作安排、调动,按旷工处理。

9、职工因病、因事等要向领导请假,必须持有领导审批假条,正常休假必须向负责人办理手续,经过批准后方能休假,未经批准的和事后请假按旷工处理。

10、职工旷工半天至一天,停发当月工资;旷工两天待岗处理。

11、按国发(1982)59号《职工奖惩条例》规定,职工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者,本厂有权给予除名。

12、必须加强考勤制度,每月在26日将考勤表报送水厂办公室,考勤表要如实填写工作内容,如虚、假、瞒、报,经查实扣罚考勤员100元。

13、要不定期抽查进行考核水厂职工劳动纪律,查实违规现象当月作出处理。

14、职工上班时间从事第二职业等,经查实按待岗处理。

自来水厂设备维修保养计划 第2篇

1、供水工程由县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供水总站)指导,由乡镇水务站(供水站)具体管理,村委会及村小组共同协助。

2、水厂在运行中,机电、泵、消毒设备、管网等各部位要随时抽检,发现损坏地方要及时维修,每季或年要进行大检查及修理。

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经申请,不得随意在供水设备或设施乱接、乱改,如需要必经乡镇水务站(供水站)同意后,方可实施。

4、供水原则是农村居民、中小学校师生的生活饮用,其它非饮用水需经批准后方可使用,并按饮用水收费标准收费,不经批准随意用水,按收费标准5—10倍罚款。

5、为了保持设备、主管网能正常运转,出现损坏及时维修,各供水单位应按收费总额提取10%作为维修基金,专户存储,不得挪用。

自来水厂设备维修保养计划 第3篇

目的:

规范引供水管道、设施维护管理,确保引供水管道、设施各项性能完好。

适用范围:

水电公司各水厂所管辖的引供水设施的维巡检、维修、维护管理。

1、各水厂负责引供水设施维护、维修、保养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2、水电公司对各分公司管辖的管道维护、维修、保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3、引供水管道、设施每年按照计划进行维护保养。

4、检查管道是否有渗漏、偷水等现象,检查阀门、计量井、计量设施是否人为等破坏,管道覆土是否有沉降等,如有应及时排除。

5、每月检查一次辖区内引供水管道的阀门井、阀门,检查工业园区管道的阀门是否灵活,是否有漏水,并对漏水阀门自行进行紧固;保证阀门灵活,不漏水。对发现管道爆管等无法自行处理的,应及时上报并联系施工单位维修。

6、各水厂应制定保养计划,每年定期对引供水管道阀门进行保养,保养内容包含阀门正常启闭、阀门外观除锈上漆、阀门阀壳内加油润滑、螺栓丝杆上油等,加油后应将阀门开关一次保证阀门启闭灵活。

7、检查引供水阀门井、水表井有无积水,如有应排水检查,保证阀门井内无积水。

8、巡检、维修、维护、保养记录应形成文字、影像资料,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