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厅2022年工作计划 第1篇
15.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出台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意见,指导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工作,召开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经验交流会。研制集团化办学指导意见。全面落实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和“公民同招”,指导各地完善学校划片政策。深入做好随迁子女就学工作。修订出台学籍管理办法,严格规范学籍管理。深化基础教育综合改革,总结推广第一批实验区成果,遴选建立第二批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持续推进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推广应用计划。充分发挥基础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指导教学改革作用。开展基础教育精品课遴选工作。建立利用社会资源支持学校教育教学和课后服务的有效机制。
16.统筹推进乡村教育振兴和教育振兴乡村工作。研制教育系统乡村振兴指导性文件,贯穿打通县域基础教育、市域职业教育和省域高等教育,形成具有教育特色、发挥教育优势的乡村振兴工作法。持续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推进控辍保学从动态清零转向常态清零。把乡村教育融入乡村建设行动,更好发挥农村中小学的教育中心、文化中心作用。扩大实施中小学银龄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八一爱民学校”援建,做好东部地区对口支援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中职、普高工作。做好直属高校定点帮扶,培育一批精准帮扶典型项目和创新试验项目,探索在乡村振兴领域建立成果转化平台。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落实县级政府主体责任,大力推进食堂供餐。完善“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引导人才向艰苦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引导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主动对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发挥百所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引领作用,助力培养高素质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
17.加快发展学前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和特殊教育。实施“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进一步提升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推动各地以县为单位完善普惠性资源布局规划,加强城镇新增人口、流动人口集中地区和乡村幼儿园建设。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园治理“回头看”。加大公办园教师核编补充力度,按同工同酬要求落实教师待遇。指导各地推进幼小衔接试点,全面提升保教质量。加强县域普通高中建设,实施“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启动实施县中托管帮扶工程。加快推动普通高中特色多样发展,全面实施新课程新教材,以强化特色引领高中学校健康发展,严格落实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同步招生和属地招生政策。启动实施“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推进特殊教育拓展融合提升,“一人一案”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推动特殊教育向两端延伸发展。加强标准化特殊教育学校和校园无障碍环境建设,推进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和资源教室建设。研制加强专门教育管理办法。
18.促进高校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实施“就业创业促进行动”,健全就业创业促进机制,推动就业创业工作提质增效。完善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机制,建设打造一批全国性、区域性、行业性大学生就业市场。引导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就业、灵活就业,促进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健全毕业生基层就业支持体系,推动优化各类政策性岗位招考时间安排。建立健全就业育人支持体系,强化就业指导服务,打造一批就业指导名师、金课和优秀教材。实施宏志助航计划,重点帮扶就业困难毕业生群体。推动就业与招生培养联动改革,实施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落实就业“一把手”工程,配齐建强就业工作队伍。组织开展就业育人典型案例和毕业生就业创业典型人物总结宣传工作。
教育厅2022年工作计划 第2篇
22.推进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贯彻落实全国、全区职业教育大会精神,印发《关于推动广西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推进实施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实施巩固中等职业教育基础地位专项行动、职业教育对口帮扶行动。规范做好中高职招生工作。开展高职“双高计划”建设终期验收。开展职业本科试点工作。制定高职院校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和审核评估办法。组织职业院校全面修订人才培养方案。推进自治区级在线精品课程、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开展自治区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验收和第三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建设工作。支持自治区高等职业教育示范性产业学院、自治区首批示范性民族文化传承创新职业教育基地、职业教育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建设。持续推进“学历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工作。支持广西开放大学、广西老年开放大学建设,广泛开展社区教育、老年教育。建设社区教育实验区、示范区。举办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职业教育活动周、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
23.推动高等教育振兴发展。加快南宁教育园区建设,推动园区12所学校实现招生,在校生达到万人。持续推进20所高校新校区后期建设,完善新校区办学功能。启动实施专业人才培养结构优化行动。继续调整优化学科专业结构。遴选自治区级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项目75项。启动基础学科拔尖人才培养试点。印发《广西普通本科高校示范性现代产业学院建设管理办法》,指导50个示范性现代产业学院加强建设。指导6所高校与区外对口支援高校深入交流合作,部署新一轮区内高校对口支援工作。做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工作。遴选第三批310门左右自治区级一流本科课程。全面开展普通本科专业综合评估。办好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广西赛区选拔赛等学科专业竞赛。
24.加快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支持立项建设5所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10所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30个左右新增博士学位授权点和50个左右新增硕士学位授权点。建设一批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并遴选30个左右示范性基地给予重点支持。立项各类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1000项左右。开展研究生导师全员轮训。完善学位论文抽检制度,抽检一定比例的博士论文、抽检不少于5%的硕士学位论文和不少于2%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发布我区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情况。指导11所参评高校做好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
25.提升高校创新和服务能力。深入推进新一轮“双一流”建设。指导广西大学、广西师范大学、广西医科大学编制一流大学建设方案。启动60个左右新一轮广西一流学科项目建设。持续实施广西高校科技创新和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支持高校建设高层次科技创新基地。加强高校工程技术和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设。支持31个广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和新型智库建设。鼓励高校探索社科重点实验室建设。深入推进医学科研诚信与作风学风建设专项教育整治活动。探索建立突出质量和贡献导向的科研评价体系。
26.促进高校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实施“留桂就业计划”,鼓励更多优秀毕业生留桂发展。完善供需对接服务机制,灵活开展校园招聘活动。建立完善重点群体就业帮扶机制,开展精准帮扶就业。鼓励和引导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就业、到基层就业。加强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教育,深化就业指导课程和教学改革。推动就业与招生培养联动改革。落实就业“一把手”工程,配齐建强就业工作队伍。
27.提升教育规划服务区域发展能力。健全广西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广西教育提质振兴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机制。扎实做好正式设立高等职业学校、独立学院转设、普通专科院校升格本科院校、更名大学等工作。持续推进“部区合建”广西大学、5所本科高校管理体制调整、广西教育学院并入南宁师范大学等工作。完善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录取政策,指导高校更合理安排招生计划。进一步扩大我区高等教育在校生规模,提高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加快推进绿色学校创建工作。
教育厅2022年工作计划 第3篇
15.加快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印发《广西“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加快城(县)区公办园建设,支持各地新建幼儿园50所,改扩建一批幼儿园。办好乡镇公办中心园和村级幼儿园,提升村级幼儿园办园基本条件。健全学前教育经费投入与成本分担机制。完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管理扶持政策。继续支持自治区幼儿园课程基地建设。全面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深入推进县域学前教育集团化办园改革和幼儿园游戏化教学改革。加强幼儿园规范化管理。
16.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印发《义务教育质量提升行动计划》。进一步优化义务教育学校布局,支持各地新建义务教育学校30所,改扩建一批义务教育学校,扩大城镇学校学位供给。加强乡镇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学校办学条件。全面落实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和“公民同招”。修订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规定。继续支持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示范区、基础教育教学改革示范区建设。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工作。
17.促进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支持各地新建、改扩建一批普通高中。支持大班额严重的普通高中改扩建教学楼、宿舍楼,加快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实施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重点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及边境地区的县域普通高中提升教育质量。严格落实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同步招生和属地招生政策。持续推进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加强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和特色普通高中建设。
18.大力发展民族教育。加强民族文字教材、教学性课程资源建设和管理。推进壮汉双语教学示范基地建设。举办壮语文教师教学技能大赛等教学教研活动。加强壮汉双语师资培养培训。启动实施壮汉双语学校、民族乡中心学校阅读工程。推进少数民族预科教育教学改革。实施好国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加大第四批民族院校特色学科建设力度。启动边境地区教育提升工程,统筹优质教育资源对口帮扶8个边境县(市、区)160所中小学校和40所幼儿园。
19.提升特殊教育发展水平。印发《广西“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一人一案”巩固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实施新一轮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完善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和资源教室建设运行机制。开展融合教育示范区示范校遴选。进一步规范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工作,推进特殊教育向两端延伸发展。
20.抓好抓实学生资助工作。修订《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研究制定《广西学生资助标准化工作规程》。将学生资助项目列入为民办实事教育惠民工程,做好各项学生资助资金分配下达,指导各地各学校通过国家和自治区资助管理系统管好用好学生资助金,做到精准资助。加大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力度,建立和完善学生资助信息发布制度、工作舆情处置机制和重大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快速反应机制。持续加强学生资助队伍建设。加强各类资助资金的专项检查、核查,确保资助政策落实到位。
21.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牢牢守住巩固教育脱贫成果底线,持续抓好控辍保学工作,推进动态清零向常态清零转变。把乡村教育融入乡村建设行动,支持乡村学校建设成为乡村的文化高地。持续提升乡村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能力,倾斜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学校建设,深入推进易地搬迁安置点幼儿园建设。指导高校联合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建设一批乡村振兴学院,依托职业院校广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加强粤桂中小学结对、教师培训交流、职业教育协作和高等教育协作。继续开展乡村振兴专题调研,组织开展现场研讨活动,举办一期巩固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题培训班。定期开展教育保障明察暗访。在全区遴选推广一批教育服务助力乡村振兴典型案例和理论研究成果。
教育厅2022年工作计划 第4篇
33.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持续推进高校教师思想政治建设专项工作。落实《关于完善高校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体制机制的指导意见》。选树宣传教师典型,持续做好师德教育。做好首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总结推广,完成第二批创建。推进教师考核评价改革,强化教师思想政治素质考察。开展高校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情况专项检查,严肃查处师德师风案件,通报师德违规典型案例,严格落实师德师风问题“黑名单”制度,探索建立师德违规案例指导制度。
34.全面夯实教师发展之基。实施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重点建设一批国家师范教育基地、国家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验区,实施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实施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优化部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政策。实施中小学教师发展协同提质计划。统筹师范生培养和教师在职培训内容,加强对课程教材方面的培养和培训力度。加快完善职业教育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设立国家级示范培训项目。鼓励高水平综合性大学举办教师教育。
35.完善教师管理与待遇保障。完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政策。推动各地加强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保障。研究完善中小学岗位设置管理办法,提高中小学中级、高级岗位结构比例。加强工资待遇保障,提高教龄津贴标准,落实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逐步提高乡村教师待遇,支持艰苦边远地区改善乡村教师周转宿舍。深化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有序推进教师交流轮岗。推进中小学教师减负工作,严控进校园事项,督促各地落实已经出台的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继续实施“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开展2022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
教育厅2022年工作计划 第5篇
19.加快培养、引进国家急需的高层次紧缺人才。积极参与建设国家战略人才力量,着力集聚一批战略科学家、学术领军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培养一大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优秀青年人才。加强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印发《关于加强基础学科人才培养的意见》,实施基础学科专业、课程、教材、实践条件等专项建设行动。积极探索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发现和选拔培养机制,加大强基计划实施力度,支持实施本硕博一体化人才培养改革。研制《关于加强碳达峰碳中和人才培养体系建设行动方案》。启动国家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培养工程技术和国防科技人才。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高等学校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修订《“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管理办法》,实施好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大力加强人才国际交流。
20.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加快战略科技力量建设,强化有组织科研,坚持“四个面向”,组织大任务、建设大平台、组建大团队。主动与行业部门、地方政府和骨干企业对接,共同凝练科学技术问题,组织重大攻关任务。加快前沿科学中心、集成攻关大平台等重大平台的建设培育,推动国家重点实验室重组、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建设,加快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布局,建设首批基础学科研究中心和医药基础研究创新中心。服务国家区域发展战略,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组织高校与地方成立联合创新中心、与企业开展协同攻关,加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能力建设。支持战略科技人才和领军人才为首席科学家组织大团队,启动实施科技领军人才团队和优秀青年团队项目。提升高校创新开放合作水平,支持高校牵头发起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工程。推进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实验室建设,积累总结试点经验。优化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结构体系。启动建设社科创新团队。发挥高校智库作用,提高咨政建言质量和社会服务能力。加强科研伦理规范和监管,加强科研诚信教育,弘扬科学家精神,营造良好创新生态。
21.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引导中职学校多样化发展,培育一批优质中职学校。实施中职、高职办学条件达标工程。稳步发展职业本科教育,支持整合优质高职资源设立一批本科层次职业学校。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动职业教育股份制、混合所有制办学,推动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实体化运作,支持校企共建“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企业实践基地。印发新版专业简介和一批专业教学标准。推进实施《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加强实习管理。发展中国特色学徒制,推进岗课赛证综合育人。实施先进制造业现场工程师培养专项计划,加强家政、养老、托育等民生紧缺领域人才培养。积极推动技能型社会建设,大力营造国家重视技能、社会崇尚技能、人人享有技能的社会环境。
22.提升高等教育服务创新发展能力。调整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发布实施新一版学科专业目录及管理办法,发布首批急需学科专业引导发展清单及管理办法,试点建设一批学科交叉中心。实施新时代高等教育育人质量工程,建设高质量人才培养体系。统筹卓越拔尖人才培养,深入实施卓越拔尖人才培养计划,加强和改进科学教育、工程教育,深入推进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加快培养理工农医类专业紧缺人才。加强卓越工程师培养,推动高校和企业共同设计培养目标、制定培养方案、实施培养过程,实行校企“双导师制”。打造一批未来技术学院、现代产业学院、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和专业特色学院,推进国家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建设,培育建设一批特色化高端医疗装备工程实践创新教学中心,推进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布局建设新型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印发《关于加快新农科建设推进高等农林教育创新发展的意见》,研制《普通高等医学教育临床教学基地建设和管理规定》。加快紧缺领域新形态教学资源建设。规范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教学管理。实施新时代振兴中西部高等教育攻坚行动,打造中西部高等教育发展“西三角”,实施“慕课西部行计划”,精准实施对口支援西部高校工作,深入实施高校银龄教师支援西部计划。发挥四方联动机制作用,纵深推进部省合建工作。加强部部共建合作,启动省部共建。建设一批国家级创新创业学院、创新创业实践教育中心,办好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广泛开展“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办好中国大学生工程实践与创新能力大赛,深入实施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办好第十五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召开直属高校工作咨询委员会第三十一次全体会议。组建第八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指导各地编制实施“十四五”时期高校设置规划,统筹开展高校设置工作与独立学院转设。合理确定高校办学规模和结构,加强高校异地办学等机构规范管理。
23.深入推进“双一流”建设。扎根中国大地、瞄准世界一流,引导建设高校强化学科重点建设,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实施一流学科培优行动和基础学科深化行动。按照基础研究、工程技术、人文社会科学人才培养的不同规律和需求标准,完善多元评价体系和常态化监测系统,逐步淡化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身份色彩,选择具有鲜明特色和综合优势的建设高校赋予一定建设自主权,探索分类特色发展模式。开展教育部与各省(区、市)新一轮“双一流”重点共建,加大统筹协调,支持各高校“双一流”建设。
24.提高继续教育服务供给能力。加快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规范发展高等继续教育,出台关于推进新时代普通高校举办学历继续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加强对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规范管理,对直属高校非学历教育领域问题进行专项整治。修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研制专业教学基本要求和办学基本条件要求、校外教学点及社会助学活动管理办法。推进国家资历框架和国家学分银行研究与实践。制订自学考试工作实施细则,推进自学考试内容和形式改革。推进国家开放大学创新发展,推动社区教育办学网络建设。持续开展社区教育“能者为师”特色课程推介共享行动。加快发展老年教育,加快推进国家老年大学筹建工作,开展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教育培训,开展“智慧助老”优质工作案例、教育培训项目及课程资源推介行动。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办好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
教育厅2022年工作计划 第6篇
32.持续稳定保障教育经费投入。巩固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体制,进一步完善各级各类教育投入机制和非义务教育培养成本分担机制。建立健全教育经费政策体系、制度体系、监管体系,持续稳定保障教育投入。督促各地依法落实政府教育投入责任,严格落实“两个只增不减”刚性要求。全面落实城乡一体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落实学前教育、高中阶段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政策和高校拨款制度。推动进一步完善教育培养成本分担机制,启动公办高校收费标准调整工作,督促指导各地推进普通高中、幼儿园收费标准调整。继续完善多元教育投入机制,指导自治区本级高校做好中央和自治区预算内投资专项计划、政府专项债券、PPP模式项目储备。进一步优化教育经费支出结构,补助资金向薄弱地区、边境地区倾斜。完善教育经费使用管理责任体系,加强教育投入、经费使用管理监测监督,确保教育资金使用安全。全面加强高等学校校办企业国有资产监管。
33.加快推进教育数字化转型。以教育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加快发展“互联网+教育”。统筹建设广西教育网,发布市县教育城域网技术规范,加快推进市县教育城域网建设。加强学校信息化终端配备和迭代更新,推进市县“同步课堂”教学建设。优化和完善“八桂教学通”,深化中小学数字教材及资源常态化、规模化应用。加强广西中小学云课堂平台建设与应用,推进“名师课堂”“名校网络课堂”资源生成、汇聚和共享,引导“专递课堂”按需常态化应用。推进基础教育信息化融合创新实验区和实验校建设,开展数字(智慧)校园示范校创建工作。深入实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加强教育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34.毫不放松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科学精准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加强学校应急救护工作,扎实推进学生应急救护知识技能普及。加强风险研判,准确把握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学校安全稳定新情况新问题,推动应对“疫后综合症”各项具体工作落实落地。加强健康教育和宣传,引导师生配合落实防护措施,做好个人防护。
35.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持续深化校园安全专项整顿,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演练,开展“护校安园”活动,巩固学校安全防范建设成效,全面落实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做好防范抵御宗教、_向校园渗透工作。加强教育系统社会安全、事故灾难、公共卫生、自然灾害事故防范工作,突出抓好溺水、交通、火灾、一氧化碳中毒等事故防范。强化重要时间节点、重大节庆活动,敏感时段的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平稳有序做好2022年自治区有关考试组织工作。
36.提升教育新闻宣传工作的传播力影响力。做好委厅公众信息发布平台和“八桂教育”微信号的运行。建立教育新闻挖掘、报送、审核、发布机制。加大全区教育新闻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委厅各类媒体平台,积极协调中央、自治区重要媒体,及时宣传我区系列教育政策、教育发展成就、工作动态亮点。办好系列教育新闻发布会。
教育厅2022年工作计划 第7篇
29.提升教师专业素质能力。实施教师队伍“十百千万”工程,全面提升教师队伍专业化水平。加快推进高校师范专业认证工作,深化师范教育课程教学改革,提高师范生培养质量。实施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实施好“国培计划”“区培计划”,加强市县两级教师发展机构建设,持续开展教师全员培训。完善教师培训管理运行机制,健全教师培训体系。建立一批自治区校本研修示范校、特级教师工作坊、名师工作坊。深入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升计划,加强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加强高校青年教师培养支持。组织推荐申报2022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
30.完善教师管理与待遇保障。推进公办幼儿园和中职学校核编工作。落实自治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结构比例调整政策。在部分高校推行岗位结构比例自主设置试点。加大对各地落实义务教育工资待遇保障政策督查力度。落实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加快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多渠道解决教师住房困难。深化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实施“特岗计划”、支教走教计划、银龄讲学计划,精准指导各地不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做好教师资格和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补足配齐高校教师队伍,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育力度。督促指导各地落实教师减负清单,健全教师减负长效机制。
31.加强和改进基础教育教研工作。探索推进市县教研常规标准化建设。继续实施县域教研支持计划,加大对民族地区、边境县域教研支持力度。推进第一批教研工作坊建设,开展自治区教研员领航工作室递进式第二期培训。按要求实施新一轮课程标准、新教材骨干教师培训和全员轮训。加强对专项课题负责人科研教研培训,推进项目育人。继续实施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结果应用研究和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研究。继续完善教研平台,推进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深度融合,积极开展网络教研,强化粤桂教研交流与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