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普法工作计划(实用5篇)

时间:2025-12-21 13:54:53 作者:admin

2021普法工作计划 第1篇

1.开展“法律六进”主题活动。深化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单位”活动,扩大税法宣传覆盖面,围绕热点税收法律法规和与人民群众切实利益密切相关领域,根据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行业和不同人群的实际,采取多种方式和途径,进一步推动普法向社会各领域、各行业、各方面延伸,大力加强产业集聚区、新办企业等税收宣传。

2.开展主题税收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税收宣传月、“”国家宪法宣传日等重要宣传节点,扩大宣传面,增强宣传效应。税收宣传要贴近税收、贴近纳税人、贴近时代,要推出特色项目,扩大宣传效果,提高全民纳税意识。

3.建设税收普法教育基地。依托全市各级税务部门,结合实际情况,选择公园、广场等场所,建设税收普法教育基地,常态化开展税收宣传,普及法律法规。

2021普法工作计划 第2篇

(一)健全机制,层层推进。各业务股室(部门)按照本方案及责任清单,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责任人,强化落实,确保有效推行。办公室、森林资源管理股要发挥组织、协调、督促、检查作用,加强服务管理和指导工作。

(二)加强考核,定期通报。把普法工作落实情况列为各业务股室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对责任落实到位、普法工作成效显著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对责任不落实、目标未完成的予以通报。

(三)总结经验,培养典型。普法工作是一项系统性、社会性、群众性的工作,要以国家和省、市、县关于法治宣传教育决策部署为纲,围绕局党组工作部署,从人民群众需求出发,创新工作形式,不断增强工作实效性。要及时将好做法、好经验进行总结推广,不断把工作引向深入。

和平县林业局办公室

2021年4月15日

2021普法工作计划 第3篇

1.发挥网络传媒作用。充分利用福州税务门户网站、12366纳税服务热线、福州12345便民网、微博、微信、税企联络群等,开展税收法制宣传教育,通过开设专栏、专刊、专版、专题节目,使税收法治宣传教育更便捷,更有针对性,更为社会各界所喜闻乐见。

2.加强宣传阵地建设。加大公共场所、办税服务厅、内部局域网、电子显示屏、税收宣传片、楼宇电视、公交移动电视等动态宣传阵地建设,积极引导社会相关部门加强税收法制宣传栏、宣传园地建设,拓展税收法治宣传教育平台,增强法治文化感染力。

二、工作步骤与组织

2021普法工作计划 第4篇

1.深入推进法治税务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国家_、省局《关于加快推进法治税务建设的意见》、大力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税的理念,深入推进法治税务建设。积极申报、创建全国、省、市法治税务基地,进一步推进全市税务系统依法行政工作制度化建设。

2.坚持依法征收管理。严格规范税收执法行为。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不滥用职权,也不能自由处置随意放弃职责。进一步完善执法程序,不断改进税收执法方式,推行“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开展柔性执法,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处罚与疏导结合。

3.持续推进政务公开。按照简便、实用、快捷的原则,多渠道、多形式公开与纳税人密切相关的政务信息。通过在办税服务场所设置电子显示屏,触摸屏、公告板和提供纳税资料、办税指南宣传等形式,公开涉税信息。推广“税小蜜”智能咨询机器人,已在电子税务局、微信、支付宝、钉钉、税企交流群、APP等六个渠道上线,作为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提供纳税咨询服务的重要载体。

4.切实规范税务行政自由裁量权。严格执行《福建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则》和《福建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指导和约束基层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合法合理的行使自由裁量权,保证税务行政执法的公平正义。深入推行“三项制度”工作,用好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和执法印象记录系统,做好权责清单的动态更新维护工作,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5.加强税收执法监督。一是继续开展税收执法督察,改进方式、扩大范围,强化整改落实,深化成果利用。三是健全重大案件审理机制,加强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提高审理质量。三是重视外部监督。各级税务机关要特别重视纳税人监督,健全纳税人监督机制,拓宽纳税人监督渠道,发挥行政复议、诉讼定纷止争功能作用,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6.规范税收规范性文件。遵循依法行政基本准则,认真执行国家_《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严格遵守《办法》的有关权限、规则、程序和监督管理等规定,完善并执行政策评价反馈机制。加强对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建立健全登记、公布、情况通报等制度,实现对税收规范性文件的有效管理和监督。

2021普法工作计划 第5篇

市局由办公室、法制科牵头,相关科室、机关党委等配合。办公室牵头“税收宣传月”活动计划,组织实施;市局党组学习中心组学法等活动,具体由机关党委牵头,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学习计划并组织实施;公务员的法制学习培训,由教育科提出年度实施方案。

三、工作要求

(一)统筹实施,强化保障。落实法治宣传教育经费保障。将把法制宣传教育经费纳入本单位财政预算,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相关经费,保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正常开展。

(二)注重效果,推陈创新。进一步丰富内容,创新形式,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用性,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加强普法工作调研和理论研究,努力推进工作理念创新和方式方法创新。

国家_福州市税务局

2021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