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工作计划 第1篇
一、工作目标
抓住解决问题这一关键,结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任务,重点从加强医疗卫生队伍、加大资金投入、完善人才培养机制和加大卫生监管等方面入手,切实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扎实抓好整改,全力推动我州卫生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办理事项及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工作队伍建设
工作措施:一是按照_《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卫医发()第30号)和州卫生局《关于印发州州、县、乡、村四级医疗机构水平与能力建设标准的通知》(卫〔〕244号)规定,对全州现有各级医疗卫生单位人员编制、实际在岗人员数量、缺编情况和需增编数量进行详细调研,形成人员基本情况调查报告,上报州政府进行研究。二是积极争取上级编制部门的支持,重新核定我州卫生系统人员编制。三是在州县现有事业编制中调剂解决部分编制,或在编制限额外确定一定数量的临时聘用指标,由州县财政分级承担聘用经费,聘用具有执业资格的医学院校毕业生,缓解医疗单位人员紧缺的问题。四是在落实卫生调研成果转化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村级卫生机构投入力度,完善经费保障机制,随着地方财力的不断增强,适时增加村级医护人员的工作报酬和交通经费等,进一步稳定村医队伍。
责任单位:州编办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财政局
州卫生局
责任人:
完成时限:年9月底前
(二)进一步加大基层医护人员的培养和培训力度
工作措施:继续加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工作,制定全州卫生人才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重点加强公共卫生、农村卫生、城市社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护理人员的培养,使全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整体素质明显提高,人才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组织实施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规划,建立规范化培训制度,完善标准化、规范化的临床医学教育,强化医学继续教育、人文教育和公共卫生教育,提高卫生队伍整体素质,为基层培养实用型卫生技术人才。年全州计划培训各级各类卫生专业技术人员800余名。
责任单位: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州卫生局
责任领导:
完成时限:年9月底前
(三)进一步加大对乡村卫生院建设的投入力度
工作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大对乡村两级卫生机构投入力度,改善基层卫生服务条件,将基层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列入全州卫生建设项目规划当中,特别是在改善基层医疗单位工作、生活条件方面,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项目支持,促进基层卫生机构的发展。年完成三所条件相对薄弱的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总投资为285万元。二是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费保障机制,结合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工作的开展,认真核算乡村两级实施药品零加成所需财政补偿,并由当地财政予以全额拨付。同时,根据有关要求,落实乡村医疗机构工作经费。三是积极开展城市医院对乡镇卫生院的结对帮扶活动和招募大中专医学院校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年内,确定对10所乡镇卫生员开展结对帮扶工作,利用辽宁省对口帮扶项目,对共和、同德、贵三县综合医院进行帮扶,为乡镇卫生院招收10名定向免费医学学生。
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卫生局
责任领导:
完成时限:年9月底前
(四)进一步加强对寄宿制校医的监管力度
工作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全州各级各类学校医务室的设置审批和校验,协调教育部门做好校医资格的审查、认定和日常监管,规范校医执业行为,杜绝无证人员上岗;二是积极配合教育部门全面做好学校师生的基本医疗保健、公共卫生、环境卫生、食品和饮用水安全、健康教育等日常工作,确保师生身体健康;三是加大校医务室基础建设力度,教育主管部门负责提供符合卫生要求的工作用房,_门负责落实校医务室必需的常规医疗器械,确保校医务室工作的正常开展。
责任单位:州教育局州卫生局
责任领导:
完成时限:年9月底前
三、工作要求
(一)落实工作责任。对州人大评议提出的意见,要按照职责分工,将整改责任逐条落实到人,并按照整改时限完成办理工作。
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工作计划 第2篇
关于印发《2019年中医药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科室、各村卫生室:
为切实做好旬阳县2019年全国基层中医药先进单位复审的各项迎验工作,确保顺利通过国家复审,我院继续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工作议程,并根据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年度工作计划。
一、完成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复审工作
根据《旬阳县“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复审验收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评审评分表(2016年版)》的要求,完善本院中医药特色服务,顺利通过复审验收。
二、在深化医改中发展中医药事业
1、加快医联体建设,与县中医院建立紧密型医联体。
2、做实公共卫生中医药健康管理项目,推进中医药参与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签约服务团队中有中医师,服务内容应有
中医基本服务和个性化中医健康服务。
3、建立中医药价格形成和动态调整及费用监测控制等机制;全面启动卫生院临床医师综合绩效考核。
三、着力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
1、认真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
划。组织开展卫生院中医馆卫生技术人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的全员培训。巩固卫生院中医馆建设成果,将中医馆建设向村卫生室延伸,更好满足群众看中医、用中药需求。
2、推动中西医结合发展。实施中西医临床协作创新。
3、发挥中医药在应急和传染病防控中的作用,主动参与健康扶贫“行动”。
4、充实完善卫生院及村卫生室中医药、中药饮片等质量控制中心,全面加强中医药服务质控工作。
四、加快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
积极推动中医药与康复、养生保健、健康养老融合发展,进一步扩大中医药养生保健、特色康复、医养结合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上的核心作用。
五、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加大力度招录引进中医类别医学生,抓好中医类别住院医师、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统筹做好中医药师承教育、确有专长考核和各类继续教育培训项目。
六、宣传贯彻中医药法规政策,弘扬中医药文化
1、广泛宣传《中医药法》、《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2016-2030)》、《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实施细则》等法规政策,掀起普法用法热潮。
2、推动中医药文化传承创新。加强中医文化建设,营造传统文化与中医药特色鲜明的就医环境。将中医药健康养生文化与现代健康理念相融合,推动中医药健康养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工作计划 第3篇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结合新医改相关要求,进一步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提高全镇人民健康水平,推进卫生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围绕“改善民生、服务健康”这一目标,按照国家“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服务卫生制度”、“进一步促进城乡居民人人享有基本公共卫生逐步均等化”的要求,努力发展卫生事业,全力服务健康,倾情造福人民,进一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工作计划:
(一)办人民满意医院,筑放心公卫屏障。
1、继续深化医疗质量体系管理,全面推行医院院务公开,积极推进单位绩效工资制度改革,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2、强化疾病预防控制,加强妇幼卫生工作,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功能,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全面实行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通过广泛宣传动员,积极引导精神病人及时就医治疗。
(二)完善三大体系建设
1、医疗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保证参合率达95%以上,进一步提高合医经办人员素质,有效控制医药总费用的不合理增长,让参合群众得到更多的低价优质的医疗服务;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扩大医疗保障体系覆盖范围。
2、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实施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免疫规划、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等11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定期开展65岁以上老年人检查、3岁以下婴幼儿生长发育检查、孕产妇做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活动,为高血压、糖尿病、精神疾病、艾滋病、结核病等人群提供防治指导服务。
3、医疗服务体系。加强医院基础设施建设,努力达到医院标准化水平,使医院发挥最大效益,做到功能突出、流程合理,优化就医环境。
(三)强化措施
1、目标管理:建立和完善以服务质量和服务数量为核心、以岗位责任与工作绩效为基础的综合目标考评办法,强化对各科室的目标管理。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要求,对全年目标任务进行细化分解,落实人员,明确责任。
2、过程管理:一是坚持“三重一大”事项民主决策、科学决策,重大事项须经院务会、职代会讨论通过后实施,坚持民主科学管理,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事事有安排、件件有着落。二是全面落实首诊负责、医师查房、病例讨论、会诊、医疗安全、医患沟通等xx项核心制度,做到人员到位、流程科学、记录准确、资料规范。三是结合岗位设置运行机制改革,完善运行机制。四是严格执行财务内控制度,科学编制收支预算,以收定支。
(四)突出重点
1、加强项目建设工作:xx年改造院坝、花园,门诊楼一、二楼装修。
2、抓好医疗体制改革工作:一是继续完善绩效工资改革工作;二是加强国家基本药物阳光采购工作;三是加强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工作。
3、加强均等化服务工作:按照xx年均等化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加强国家11项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工作。
4、积极开展乡村一体化管理工作:按照乡村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村卫生站管理工作。
(五)统筹各项工作
1、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配合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加强责任范围内环境卫生整治,绿化、亮化、美化患者就医环境。
2、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积极开展医德医风考评、民主评议行风工作。
3、加强红会及献血工作。继续深化“博爱万人行”爱心活动,争取完成无偿献血计划任务。
4、严格按照“五专”要求,加强毒麻药品、精神药品的管理和使用,对特种设备进行检修并按照规定适用,加强安全生产。
5、加强廉政建设。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与各科室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同时认真抓好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计划生育等工作。
20xx年度乡镇卫生院工作计划(二)为深入推进精准扶贫、全力实施“1236”扶贫攻坚行动,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为做好我省贫困地区卫生精准扶贫工作,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目标任务
到20xx年完成2965个贫困村卫生室建设,每个新建村卫生室中央和省级共补助10万元,实现贫困村标准化村卫生室全覆盖。提高乡村医生待遇,从20xx年起,对于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贫困县内服务人口在1000人以下贫困村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定额补助由每月200元增加到每月400元。强化乡村医生培养培训,到20xx年贫困村村医全部具备乡村医生执业资格以上标准。充实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到20xx年,实现平均每个乡镇卫生院配备全科医生3名以上,20xx年达到5名。到20xx年完成58个贫困县(市、区)县级医院1xx个重点专科建设。
20xx年起,建立引导医疗卫生人员到贫困地区工作的政策机制,每年选派3000名左右的省市级医院副主任以上医师、6000名左右的县级医院医师到贫困地区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多点执业。20xx年起,贫困人口新农合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20xx年起,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由5000元降至3000元,使贫困人口大病保险报销比例提高3个百分点以上。制定出台《甘肃省贫困县医疗机构乱收费、重复计费和过度医疗新农合资金扣减办法》,减轻患者负担,提高农村居民农合政策的受益感。
二、主要措施
1、贫困地区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
加大贫困村卫生室建设力度,完成2965个未达标贫困村村卫生室建设任务,实现贫困村卫生室建设全覆盖。每个村卫生室由中央和省级投入10万元,20xx年建设2400个,20xx年建设565个,同时利用中央财政专项资金优先为每个贫困村村卫生室配备1台健康一体机。
2、提高贫困村乡村医生待遇
对于贫困村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卫生厅《关于调整基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及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收取一般诊疗费。
从20xx年起,对于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贫困县内服务人口在1000人以下贫困村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定额补助由200元/月增加到400元/月,所需经费由省级财政列入预算。研究制定村医退养政策。
3、强化乡村医生培养培训
加强后备人才培养。重点加强贫困村订单定向3年制专科层次医学生免费培养计划,医学生毕业后重点安排到贫困村卫生室工作。
加强在岗村医培训。分批安排贫困村乡村医生进修,进修时间为6个月,进修完毕并考试合格后,按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给予学杂费及生活补助。
落实乡村医生每周到乡镇卫生院上一天班或每月上一周班制度,不断提高乡村医生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4、充实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
20xx年至20xx年,依托国家、省级有关项目,每年为贫困地区乡镇卫生院配备400名以上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多种方式,为贫困地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全科医生,其中20xx年前配备全科医生1000名,实现平均每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配备全科医生3名以上;20xx年至20xx年,再配备1000名以上全科医生,实现平均每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配备全科医生5名的目标。
5、加强贫困县县级医院重点专科建设
从20xx年起,由省级财政安排资金,组织实施全省贫困县县级医院重点专科建设,到20xx年底前完成58个贫困县(市、区)的重点专科建设,20xx年底前完成17个插花型贫困县(市、区)的重点专科建设。
6、加强医院管理,减轻患者负担
制定出台《甘肃省贫困县医疗机构乱收费、重复计费和过度医疗新农合资金扣减办法》,规范贫困县医疗机构收费和医疗行为,建立对违规单位新农合资金扣减的制度,集中解决贫困县医疗机构乱收费、重复计费,药品价格虚高和过度医疗等问题,坚决遏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提高农村居民农合政策的受益感。
三、责任分工
1、省卫生计生委负责督促落实村卫生室建设、提高村医待遇、强化村医培养培训、充实乡镇卫生院技术人员、县级医院重点专科建设、提高新农合住院费用和大病保险报销比例、引导医务人员到贫困地区开展服务等各项目标任务的实施,督导任务进度,检查项目是否严格按要求执行。
2、省发展改革委负责争取村卫生室建设项目,下达村卫生室项目计划并检查考核项目计划执行完成情况。
3、省财政厅负责资金落实,资金拨付,资金监督管理。
4、省医改办统一组织协调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各项工作,并实施监督管理。
5、省人社厅负责协调各市州人社部门落实农村订单定向医学毕业生的录用工作。
6、省民政厅负责大病医疗救助工作;甘肃保监局负责对承办大病保险商业保险机构的监督和管理。
7、各市(州)相关部门按照省卫生扶贫实施方案要求,将卫生精准扶贫纳入本市(州)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并指导和监督各县(市、区)项目实施。
8、各贫困县(市、区)政府为责任主体,负责具体项目在县(市、区)的实施。县(市、区)相关部门要摸清卫生工作薄弱环节,建立工作台账,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细化工作职责,切实解决制约贫困地区发展的困难和问题。
四、完成时限
1、20xx年至20xx年,完成贫困村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
2、从20xx年起,对于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贫困县内服务人口在1000人以下贫困村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定额补助由200元/月增加到400元/月。
3、从20xx年起,连续10年,每年依托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项目招考不少于500名免费医学生。
4、20xx年至20xx年,为贫困地区乡镇卫生院平均每年配备400名以上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0xx年前配备全科医生1000名,实现平均每个乡镇卫生院达到3名;20xx年前再配备1000名,实现平均每个乡镇卫生院达到5名。
5、20xx年至20xx年,完成贫困县每个县级医院2个重点专科建设,其中20xx年20个贫困县,20xx年20个贫困县,20xx年18个贫困县,20xx年17个插花县。
6、从20xx年起,每年选派挂职干部、多点执业医师、支农医师到贫困地区帮扶。
7、从20xx年起,贫困参合人口政策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从20xx年起,贫困人口大病保险报销比例提高3个百分点以上。
8、20xx年6月底前制定出台《甘肃省贫困县医疗机构乱收费、重复计费和过度医疗新农合资金扣减办法》。
五、检查验收
1、贫困地区村卫生室建设,由县(市、区)卫生计生、发展改革、财政、建设等部门依照《村卫生室建设指导意见》对项目进行检查验收。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卫生计生委等部门联合组成考核组,对各市(州)项目建设进度和工作质量进行考核。对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的县(市、区),将减少下一年度项目和资金的安排,对不合格工程要追究实施单位的责任。
2、提高贫困村乡村医生待遇,由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等部门组织检查各地落实情况。
3、强化乡村医生培养培训,由省卫生计生委、省人社厅、省教育厅联合督导实施进度,检查培养培训情况。
4、充实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由省卫生计生委与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等部门对相关市(州)落实情况进行考核验收。
5、贫困县县级医院重点专科建设,由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根据重点专科建设方案和《甘肃省省级临床医学中心建设项目和县级医院重点专科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定期进行督导考核。
6、落实选派干部到贫困地区挂职制度、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工程、医师多点执业、加强医院管理等执行情况由各级卫生计生委进行督导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