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的工作计划和方案 第1篇
一、指导思想
年全市蔬菜产业开发的指导思想是:“以农产品优势区域布局规划为蓝图,以蔬菜产业带建设为中心,坚持比较优势原则,突出安全品质理念,按照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省、市建设新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要求,围绕新农村建设和农民增收目标,实施非均衡发展战略,进行产业化整体开发,为把我市建设成蔬菜强市而努力奋斗”。
二、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全市蔬菜播种面积达到万亩,总产万吨。其中寿阳、榆次、太谷、、平遥个优势产区面积达到万亩,总产万吨,优势品种面积万亩,全年人均蔬菜纯收入元。
(二)具体任务
1、建立和完善十五个示范园区
要将优势区内已建成的个示范园区(见附表二)进一步完善、提升为精品示范园。示范园区的首要任务是搞好新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工作。其次是继续开展科技攻关,要针对生产中不断出现的并带有普遍性的难点进行技术攻关。第三要搞好标准化无公害生产技术示范。
2、建设五大优势菜无公害生产示范基地
①茄果类蔬菜无公害生产示范基地年要继续建设以乡为中心的万亩西红柿、镇为中心的万亩青椒、镇为中心的万亩尖椒、镇为中心的.万亩西红柿四个万亩茄果类无公害生产示范基地。
②结球叶菜类无公害生产示范基地年要继续建设以平头镇为中心的万亩越夏茴子白、镇为中心的万亩复播大白菜、乡为中心的千亩夏白菜三个结球叶菜类无公害生产示范基地。
③优质根茎类菜无公害生产示范基地年要继续建设以镇、镇为中心的两个万亩优质马铃薯无公害生产示范基地,以乡为中心的万亩长山药无公害生产示范基地。
④设施菜无公害生产示范基地年要继续建设以镇为中心的个500亩日光能温室无公害蔬菜生产示范基地。
⑤出口加工菜无公害生产示范基地年要继续建设以昌源河为中心以芦笋为重点的500亩出口加工菜无公害生产示范基地。
3、推广一百万亩标准化生产
各县(市、区)要把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个标准化无公害蔬菜生产技术规程进行大面积推广,推广面积要达到万亩以上,其中优势区要达到万亩以上,标准化率要达到65以上。
4、新建三千亩温室大棚
温室大棚仍是今后蔬菜产业发展的重点,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发展。年温室大棚新增面积要达到300亩,总面积接近万亩。
市场的工作计划和方案 第2篇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打造宜居金坛为目标,本着“以人为本、方便群众、合理布局、便于管理”的宗旨,根据我市新一轮商业网点规划,加大新菜市场建设力度,提升改造已建菜市场,规范菜市场管理水平。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菜市场建设改造工作的领导,成立金坛市菜市场建设改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政府分管市长任组长,政府办分管主任、商务局局长任副组长,市商务、发改、住建、国土、财政、审计、监察、城管、公安、工商、质监、国税、地税、开发区和各镇的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由商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镇(区)须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
三、实施方法
(一)实施主体
以市、镇(区)两级政府为实施主体。市区建成区内的菜市场由市统筹安排,各镇(区)的菜市场由各镇(区)将本单位的建设改造计划上报至“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单位上报的计划,会同相关部门统筹确定年度建设改造目标和方案。
(二)建设原则
菜市场是城镇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建设应当遵循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利于交易、方便生活的原则。通过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委托管理等多种形式逐步实现经营管理权与市场产权相分离。
(三)政策扶持
1.新建菜市场补贴标准:各镇(区)负责辖区内菜市场建设投入所需资金,严格按照《金坛市菜市场建设规范》标准实施,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建设任务的,经验收合格后,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市给予300元/平方米的补贴。菜市场面积由市商务局、住建局、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等部门会同所在地相关人员到菜市场现场测定,以实际使用面积为准。在《金坛市菜市场建设规范》出台前已列入市政府民生工程的菜市场,验收后酌情补贴,在《金坛市菜市场建设规范》出台后规划建设的菜市场,验收不符合标准不予补贴。
2.提升改造菜市场补贴标准:按照菜市场实地测算的面积,市政府补贴300元/平方米;由于考虑到菜市场墙面、店面的同步提升,在菜市场独立建筑体内的固定店面房面积按100元/平方米补贴。面积测算方式与新建菜市场测算方式相同。提升改造建设标准按照《金坛市菜市场建设规范》执行,验收方法与新建设菜市场相同,验收合格后下拨补贴资金。
3.补贴资金的下拨方式:补贴资金按照菜市场属地管理和所在地政府(管委会)负责建设的要求,市菜市场建设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在落实市政府补贴菜市场建设资金时,下拨至有菜市场建设任务(列入计划)的所在地政府(管委会),所在地政府(管委会)按照各自运作方式落实补贴资金(市统一建设和“一企一策”的除外)。
(四)管理方式
菜市场建设改造实行属地管理。菜市场所在地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菜市场的综合管理。各镇(区)应当成立菜市场管理办公室,组织协调负有菜市场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加强辖区内菜市场的行政监督管理;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菜市场开展综合考核、评比、奖惩工作。作为新村、小区公建配套新建的菜市场,建成后交由所在地菜市场管理办公室管理。
(五)日常监管
菜市场的长效管理,一方面需要各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依据各自的职责做好菜市场的行政监督管理工作;另一方面要引入社会力量来参与,发挥行业自律、社会舆论监督的作用。市政府将建立健全菜市场长效管理考核机制,对城区和各镇(区)菜市场建设和长效管理等情况进行考核,同时对菜市场经营主体落实相应的考核管理机制。具体考核办法由市商务局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另行制定。
四、职责分工
各镇(区)作为民生工程的实施主体,负责组织菜市场产权单位实施对辖区内菜市场的建设及内部提升改造;会同有关部门,领导和协调菜市场改造期间的相关工作,化解各类矛盾,确保菜市场临时过渡期间平稳有序。有规划新建项目的单位,按要求组织好新建工作,菜市场建成后,要按菜市场管理规定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实施项目的组织单位,会同各镇(区)及相关部门做好城区、镇(区)菜市场内部提升、原址改造、搬迁移建、规划新建的牵头工作;根据各镇(区)菜市场建设、改造计划,会同相关部门组织论证、审定方案,并督促方案实施;制定《金坛市菜市场建设规范》,并依据规范组织考核、验收,下拨补贴资金。
市商务局组织相关部门对城区和各镇(区)的菜市场长效管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评比;牵头组织菜市场重大整治的联合执法;负责对全市建设改造菜市场的前期调研和设计、论证,按菜市场建设要求会同财政、住建、审计、监察等部门对项目建设进行审批和审计。
市发改局负责对原址改造、搬迁移建、规划新建菜市场项目的立项审批。
市住建局负责协调菜市场建设改造过程中的招投标和基建工程的报建审批工作,以及整个建设改造工程的监督检查,并会同“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好城区和镇(区)菜市场建设规划的编制论证工作。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协助各镇(区)做好搬迁移建、新建菜市场土地供应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在菜市场验收合格后,将用于菜市场建设改造的专项资金拨付至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并监督使用。
市审计局负责菜市场建设改造工程的跟踪审计,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市监察局负责菜市场建设改造招投标的跟踪监督,确保专款专用。
市城管局配合做好菜市场建设改造期间过渡菜市场的安置和管理工作,以方便居民生活和菜市场经营户的正常经营;取缔菜市场周边的马路摊点;拆除违章搭建,整治周边市容环境;参与菜市场长效管理和考核评比。
市公安局负责审核验收菜市场改造项目的消防、交通设施;配合做好相关执法管理。
市工商局负责办理菜市场经营户证照,配合城管部门做好菜市场改造过渡期间的相关执法管理工作;参与菜市场长效管理和考核评比。
市农林、卫生管理部门按照国家《活禽经营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管理办法》,执行市场内的活禽、农产品、人员卫生等的管理与检查。
市质监局负责对市场内计量器具进行检查,对公秤处及经营户使用的计量器具进行检测。
市国税局、地税局负责对菜市场的税收政策给予优惠扶持。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菜市场建设改造工作作为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做到加强领导、顾全大局、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菜市场建设改造工作顺利进行。自2011年起,市政府要将各镇(区)菜市场建设作为落实民生工程之一纳入年度考核,根据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的考核要求加强监督检查。
(二)明确职责,加强协调。菜市场建设改造工作是一项较为复杂的系统工程,面广量大,时间紧,要求高,既要各有关部门与各镇(区)的.协调配合,又要社会各方面包括菜市场业主及经营户的支持参与。各镇(区)要认真组织、明确责任、履行职责、加强联系、互通信息,做到政府统筹安排、部门协调配合,各级齐抓共管,确保目标实现。市发改、住建、国土等部门要及时将相关菜市场立项、规划、土地使用等情况汇总至“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便加快工作推进。
(三)统一组织,扎实推进。菜市场建设改造工作要做到“六个统一”。统一组织,菜市场建设改造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扎口,各镇(区)负责实施本区域范围内的菜市场建设改造;统一标准,菜市场建设改造统一按照《金坛市菜市场建设规范》执行;统一设计,城区和各镇(区)菜市场应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统一设计;统一招标,各镇(区)统一组织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审计、_门参与监督;统一考核,由市商务局会同相关部门对各镇(区)菜市场建设改造进度、质量标准进行统一考核;统一验收,各个菜市场建设改造工程竣工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组成验收小组,按照国家建筑、安装规范进行统一验收。
(四)积极引导,稳步推进。认真做好菜市场建设改造工作的宣传引导,积极宣传建设改造菜市场的重大意义。项目开工前,各镇(区)要组织工商、城管、公安及属地管理机构做好过渡菜市场的安排和管理工作,确保市场供应不断不乱。属地管理机构要做好社区居民的宣传解释工作,争取居民对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困难给予理解和支持,以保证菜市场的建设改造工作稳步推进。同时严格控制以建设改造为名,提高租金,哄抬物价,损害群众利益的现象发生。
(五)严格把关,保证质量。各镇(区)要严格按照《金坛市菜市场建设规范》及建筑安装等相关规范,加强对建设改造项目的监管。施工监理要全过程参与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防止出现因质量问题而造成返工的浪费和耗时现象。同时,要做好施工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安全无事故。
(六)掌握进度,及时上报。各镇(区)要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及目标任务,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具体实施细则。项目施工应安排在市场供应淡季进行。抓紧工程进度,缩短施工周期,在供应旺季前完成所有建设改造项目。每月25日前,市菜市场建设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将本单位的工作推进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至“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于每月底前报市菜市场建设改造工作领导小组。
六、时间安排
(一)2011年8月中旬,出台《金坛市菜市场建设规范》、《金坛市菜市场建设改造实施意见》、《金坛市菜市场长效管理办法》。
(二)2011年8月中旬,成立市菜市场建设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
市场的工作计划和方案 第3篇
一、工作背景
随着城市的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农贸市场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为了更好地满足居民的需求,提升农贸市场的品质和服务,制定本年度的工作计划。
二、工作目标
1. 提升农贸市场的整体形象,打造一个整洁、美观、舒适的购物环境。
2. 丰富商品种类,提高商品质量,满足消费者多样化的需求。
3. 加强市场管理,规范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4. 推动农贸市场的数字化建设,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
三、工作重点
(一)环境整治
1. 加强市场卫生管理,增加清洁人员和清洁频次,确保市场地面、摊位、公共区域的整洁。
2. 整治市场周边的乱摆卖、乱停放现象,保持市场周边环境的畅通和有序。
3. 对市场的建筑外观、摊位设施进行修缮和美化,提升市场的`整体形象。
(二)商品管理
1. 优化商品种类,引入更多的特色农产品和优质商品,满足不同消费者的需求。
2. 建立商品质量追溯体系,加强对商品质量的检测和监管,确保消费者购买到安全、放心的商品。
3. 鼓励经营户开展促销活动,丰富市场的营销手段,吸引更多的消费者。
(三)规范管理
1. 加强对经营户的管理,签订规范经营合同,明确经营户的权利和义务。
2. 设立投诉举报机制,及时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和纠纷,维护市场的正常经营秩序。
3. 加强对市场价格的监测和管理,防止价格欺诈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四)数字化建设
1. 建立农贸市场的线上平台,提供商品信息查询、在线预订、配送等服务,方便消费者购物。
2. 推广电子支付方式,提高交易的便捷性和安全性。
3. 利用大数据分析市场的经营数据,为市场管理和经营决策提供依据。
四、工作步骤
(一)第一阶段(1-3 个月)
1. 制定详细的环境整治方案,包括卫生清洁、设施修缮、周边整治等内容。
2. 开展市场调研,了解商品需求和经营户的意见,制定商品优化和管理方案。
3. 建立投诉举报渠道,宣传规范经营的政策和要求。
(二)第二阶段(4-6 个月)
1. 按照环境整治方案,逐步推进各项整治工作的实施。
2. 组织经营户培训,推广商品质量追溯体系和线上平台的使用。
3. 加强对市场价格的监测和分析,制定价格管理措施。
(三)第三阶段(7-9 个月)
1. 对环境整治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2. 开展促销活动和特色商品推广,丰富市场的营销活动。
3. 优化线上平台的功能,提高用户体验。
(四)第四阶段(10-12 个月)
1. 总结全年的工作经验和教训,制定下一年度的工作计划。
2. 对经营户进行年度考核,表彰优秀经营户,淘汰不合格经营户。
3. 对数字化建设进行评估和改进,进一步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
五、保障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的职责和分工。
2. 加大资金投入,确保环境整治、设施更新、数字化建设等工作的顺利进行。
3. 加强宣传推广,提高消费者和经营户对市场工作的知晓度和支持度。
4. 建立监督考核机制,定期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时完成。
通过以上工作计划的实施,相信本农贸市场将在环境、商品、管理和服务等方面取得显著的提升,为居民提供更加优质、便捷、舒适的购物体验。
市场的工作计划和方案 第4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根据《农贸市场设置与管理技术规范》和苏食药监食通〔2016〕90号《关于加强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与产地准出衔接工作的意见》文件要求,在县城区各农贸市场推行农产品市场准入措施,配备农药残留检测设施,落实检测人员,建立检测室的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各农贸市场主办方要严格上级有关食用农产品准入制度,规范我县农贸市场日常管理秩序,保障人民群众食用农产品消费安全,把住餐桌前最后一道农产品质量安全防线,确保市民吃上放心的农产品。
二、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
工作目标:城区各农贸市场建立农药残留检测室,配备检验检测设施,落实检测人员,开展农产品农药残留检测。县城外乡镇的农贸市场由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分局负责定期抽检。
工作计划:8月底前设立检测场所配备检测设备仪器,6月中旬对检测人员培训,开展农产品农药残留检测工作;9月底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各农贸市场前期准备工作和后期的检测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三、设立标准及工作要求
(一)农产品批发市场
建立不少于15平方米以上检测室,配备与本市场相适应的速测仪2台,有经过培训的检测人员2人以上,实施蔬菜进场交易前检测。具体要求为:
(1)入场前批发经营户向市场检测室提交蔬菜产品的相关证明文件(产地证明或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等);
(2)检测室对提供相关认证和具有产地证明、检测合格报告、“产地准出卡”等农产品进入市场销售的.,实行入市抽检。无产地证明、检测合格报告单或未取得相关认证农产品进入市场销售的,实行入市前批批检测;苏北批发市场每日对有相关合格证明的经营户随机抽检不少于20%户次,不少于20%品种,并且每日不少于60批次。
(3)对检测合格的蔬菜发放检测合格证明,未取得检验合格证的蔬菜,不得进入市场交易;
(4)对同一产地、同一产品连续3次抽检不合格的,其产区的相应品种6个月内禁止进入市场销售,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布;
(5)经营户在销售农产品时必须开具销售凭证。
(二)有固定设施的农贸市场
建立15平方米以上的检测室,配备速测仪1台,有经过培训的检测人员1名,实施销售前检测,具体要求为:
(1)销售前经营户向市场提交相关证明(产品品种、产地、数量、证明等);
(2)检测室对未取得相关认证和具有产地证明、批发市场销售凭证的产品,实行销前批批检测。对农民自产自销产品按农业部门要求对重点品种批批抽检;每日对有相关合格证明的摊位随机抽检不少于10%个次,不少于10%品种,并且每日不少于30批次。
(3)经营户在批发市场购买产品时必须索取票证。
四、工作措施
(一)设立场所。各农贸市场主办方在场内明显处按检测室标准设立检测室一间。
(二)配置设备。各农贸市场自行采购或委托相关部门统一采购,费用由各农贸市场主办方支出。
(三)人员培训。为了提高检测效能,市场_将会同市有关部门举办检测人员培训班。农贸市场检测人员都要经过岗位专业培训。
(四)规范管理。各农贸市场要按照农药残留检测制度,做到按规范抽样检测、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五)检查考核。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按照检测室建设标准和操作规程进行督查。并对各单位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对农产品市场准入中违法违规行为依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严厉查处。
各农贸市场本着对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推进农贸市场农残检测工作。
市场的工作计划和方案 第5篇
根据市和区关于农贸市场环境秩序整治工作方案,为切实抓好辖区农贸市场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依法治区,践行“三严三实”,发扬“5+2”、“白加黑”的奉献精神、“钉钉子”的克难精神和“马上就办”的效率意识,推进城市建设管理创新,提升中心城区管理科学化水平。
二、工作目标
按照市政府、区政府要求,对农贸市场内外部环境秩序尤其是依附农贸市场生存的马路市场作进一步调查摸底,剖析问题找准症结后进行整治,着力解决责任主体不明确、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责任不落实、环卫基础设施配套不完善,以及经营自律、消防安全、卫生保洁、占道经营等重点、难点问题。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占道经营行为,坚决取缔马路市场,清除农贸市场内外“脏乱差”现象,力争达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要求。
三、组织机构
为更深层次、更富成效推进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特成立金宇街道农贸市场整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各项整治工作。
四、工作内容:
(一)整治对象:市场及市场周边
(二)整治区域范围:农贸市场内部区域;农贸市场四周行道,可供车辆行人通行的连接主要道路的通道,及在上述区域外、可视范围内依存于农贸市场的马路市场占道范围。
(三)整治内容:明确农贸市场内外部环境秩序整治的责任主体和责任范围,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消除私设摊位收费现象;配套完善内外部垃圾箱(房、桶、车)等环卫设施设备;清理内外部卫生死角、暴露垃圾、污水满溢等环境卫生问题;取缔农贸市场周边占道经营、倚门出摊、乱拉乱挂、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等现象;拆除农贸市场周边乱拉蓬布、乱搭乱建等影响市容的各类违法建设;规范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秩序。
五、整治措施
1、杨锐副主任负责农贸市场四周行道,可供车辆行人通行的连接主要道路的通道,及在上述区域外、可视范围内道路的整治协调,陈道立副主任科员负责市场内的整治协调。
2、农贸市场必须根据区里的`整治要求,在区商务局的业务指导下,配套完善内外部垃圾箱(房、桶、车)等环卫设施设备;清理内外部卫生死角、暴露垃圾、污水满溢等环境卫生问题,按行业标准做好整改升级。
3、义兴社区居委会、富兴社区居委会、竹林社区居委会、得胜沙社区居委会对农贸市场周边辖区内的居户和商户,再次加强做好“门前三包”工作,对乱停放机动车、电动车行为;乱摆摊占道经营的商贩;出店经营商铺进行宣传教育、劝导和配合街道做好整治。
4、城管中队负责对农贸市场四周行道,可供车辆行人通行的连接主要道路的通道,及在上述区域外、可视范围内依存于农贸市场的马路市场的占道经营、倚门出摊、乱拉乱挂、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搭乱建等影响市容的各类违法建设等进行整治和取缔。
5、环卫中队负责对农贸市场四周行道,可供车辆行人通行的连接主要道路的通道,及在上述区域外、可视范围内的路段进行保洁工作。
6、定人定岗管控进行劝导管理。由街道到相关社区挂点的领导干部和相关社区的干部负责对社区辖区内涉及的路段进行巡查,发现影响环境卫生的不文明行为及时教育劝导,教育劝导无效立即报告突击队及时处罚。
7、建立快速反应处置机制。成立以城管中队长任队长,联防中队长任副队长的,由24名城管队员和10名联防队员组成的快速反应突击队,对日常管理中出现的突发问题,开展整治大行动,实行严管重罚,不断营造整治力度升级的氛围,使环境综合整治深入人心,做到整治一个,巩固一个,导入长效管理一个。
8、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协调公安、交警、联防、工商、卫生、食药监、商务等组成联合执法组。对市场周边乱停放机动车、电动车行为;乱摆摊占道经营的商贩;出店经营商铺进行集中整治。
六、工作步骤
(一)第一阶段:调查摸底阶段(7月)
对农贸市场作进一步调查摸底,填报《市区农贸市场环境秩序整治存在问题调查摸底登记表》,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针对辖区内农贸市场制定相应的整治方案报市商务局备案。
(二)第二阶段:宣传发动阶段(7月上旬)
组织开展农贸市场环境秩序整治宣传周活动,利用悬挂横幅等方式宣传发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引导公众积极主动地参与农贸市场环境秩序整治工作。
(三)第三阶段:集中整治阶段(7月至11月)
集中整治阶段,加大对农贸市场环境秩序的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市场周边的占道经营行为,坚决取缔马路市场。
(四)第四阶段:总结评比阶段(12月)
总结整治工作经验,做好迎接区里的检查评比工作,并确定下一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
建立保障机制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组织城管、环卫、工商、公安、交警、联防、工商、卫生、食药监、商务等部门在街道会议室召开联席会议,通报信息、交流情况、研究问题、协调工作、督促落实。及时了解和掌握整治工作动态,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市场的工作计划和方案 第6篇
一、工作背景
农贸市场作为城乡居民“菜篮子”商品供应的主要场所,不仅关系到百姓的日常生活,也是展示城市文明形象的重要窗口。为了进一步提升农贸市场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特制定本年度农贸市场工作计划。
二、工作目标
1. 提升市场环境卫生水平,打造整洁、有序的购物环境。
2. 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3. 优化市场布局和设施设备,提高市场的便利性和舒适度。
4. 促进市场经营秩序规范,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氛围。
5. 增强市场服务意识,提高顾客满意度。
三、工作内容及措施
(一)环境卫生管理
1. 建立健全市场清洁制度,明确清洁责任区域和责任人,确保市场内地面、摊位、通道等区域每日定时清扫、冲洗。
2. 增加垃圾桶等卫生设施的设置,合理分布在市场各个区域,并定期清理和消毒,保持垃圾桶及周边环境的清洁。
3. 加强对市场排水系统的维护和管理,确保排水畅通,防止污水积聚和异味产生。
4. 定期开展卫生大扫除活动,对市场的卫生死角进行彻底清理。
(二)食品安全监管
1. 严格落实农产品准入制度,要求经营者提供农产品的来源证明和质量检测报告,严禁不合格农产品进入市场销售。
2. 加强对市场内食品经营户的日常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食品的储存、加工、销售等环节是否符合卫生标准和规范要求。
3. 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推广使用电子追溯系统,实现农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
4. 定期组织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宣传活动,提高经营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律能力。
(三)市场布局与设施优化
1. 对市场的布局进行科学规划,合理划分蔬菜、水果、肉类、水产、干货等区域,使摊位设置更加合理、规范。
2. 对市场的设施设备进行更新和完善,如修复破损的地面、墙面、摊位,更换老化的照明灯具、排水管道等。
3. 增设休息区、饮水机、公共卫生间等便民设施,为顾客提供更加舒适、便捷的购物环境。
4. 建设农产品检测室,配备专业的检测设备和人员,加强对农产品的.质量检测。
(四)经营秩序规范
1. 加强对市场经营户的资格审查和管理,严格执行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的办理和审核制度。
2. 规范市场交易行为,严禁短斤少两、以次充好、强买强卖等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
3. 建立健全投诉处理机制,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和意见箱,及时处理顾客的投诉和建议,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4. 加强对市场内车辆停放的管理,划定专门的停车区域,引导车辆有序停放,确保市场通道畅通。
(五)服务意识提升
1. 组织市场管理人员和经营户开展服务意识培训,提高服务态度和服务水平。
2. 设立服务台,为顾客提供咨询、导购、投诉处理等一站式服务。
3. 开展文明诚信经营户评选活动,对表现优秀的经营户进行表彰和奖励,树立榜样,带动全体经营户提升服务质量。
4. 定期收集顾客的反馈意见,对市场的服务工作进行评估和改进,不断提高顾客的满意度。
四、工作步骤
(一)第一阶段(准备阶段,第 1 个月)
1. 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的职责分工。
2. 开展市场调研,了解市场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3. 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和实施计划。
(二)第二阶段(实施阶段,第 2-10 个月)
1. 按照工作方案和实施计划,逐步推进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2. 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
3. 加强对工作进展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按时、高质量完成。
(三)第三阶段(总结阶段,第 11-12 个月)
1. 对全年的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 制定下一年度的工作计划和改进措施,为今后的工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农贸市场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场负责人担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统筹协调市场管理工作。
(二)强化宣传引导
通过市场广播、宣传栏、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农贸市场管理的重要性和相关政策法规,提高经营户和消费者的参与意识和自律意识。
(三)加大资金投入
积极争取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支持,加大对农贸市场改造和管理的资金投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四)严格考核奖惩
建立健全农贸市场管理考核机制,对工作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敷衍了事的部门和个人进行批评教育和问责。
市场的工作计划和方案 第7篇
为改善市区农贸市场购物环境,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生活需要,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注民生、为民办实事的决策部署,按照“统一部署、各负其责、协同配合、标本兼治”的工作方针,以设施改造为基础、综合整治为前提、加强管理为根本,实施市区农贸市场改造提升,促进农贸市场与城市建设发展相协调。
二、工作目标
通过设施改造与管理提升,切实改变市区农贸市场设施简陋、环境卫生差的现状,达到“划行归市,合理布局;通风良好,光线明亮;清洁美观,保障安全;诚信经营,管理规范”的目的,为市民提供一个环境舒适、购物方便、食品卫生的“菜篮子”商品购买场所。
三、范围标准
(一)农贸市场改造提升范围:市供销总社下属和越城区、x经济开发区、袍江新区、镜湖新区等辖区内所有农贸市场。
(二)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必须按照标准进行(见附件1),当年未列入改造提升计划的农贸市场必须进行综合整治达到管理规范要求(见附件2)。
四、时间安排
市区农贸市场改造提升的时间为3年。x年在综合整治的基础上重点实施大江、大云农贸市场的改造提升试点示范。xx年至xx年完成市区二环线内农贸市场的改造提升,并积极创造条件推进市区所有农贸市场的改造提升。
五、组织领导
(一)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国有农贸市场由市供销总社负责,其它市场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实施。市政府按年度对越城区政府、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和市供销总社所属的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各农贸市场业主为改造提升的'责任主体。
(二)成立x市区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廖卷清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张勇任副组长,市文明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建设局、市农业局、市卫生局、市建管局、市环保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商贸办、x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袍江新区管委会、镜湖新区管委会、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供销总社、x电力局、市水务集团、消防x市支队、越城区政府等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贸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见附件3。
(三)市区农贸市场改造提升方案分别由越城区政府、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和市供销总社负责组织制订并实施,市区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论证和审核。
六、政策措施
(一)三年内安排市区农贸市场改造提升专项资金3000万元。对列入计划进行改造、经验收合格的农贸市场,所需经费按审计核定的金额由市财政补贴35%,越城区政府、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补贴35%,其余30%由市场业主承担。具体补贴办法由市商贸办、市财政局另行制定。
(二)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必须按预决算、委托招标监理、竣工验收、审计等规定的程序进行。
(三)x年起每年对市区农贸市场的改造提升情况进行考核,成效明显的予以表彰;对未按计划进行改造,“脏、乱、差”现象突出,依法进行处罚,直至取消经营资格。
(四)新办农贸市场必须按照改造提升标准建设,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农贸市场改造提升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各级各部门要从执政为民、关注民生的高度,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市供销总社和越城区政府、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要把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列入年度重点工作,建立组织,制定目标,落实措施。市场业主要根据要求认真做好改造提升工作。
(二)明确任务,分步实施。市供销总社和越城区政府、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要在认真摸排的基础上掌握基本情况,对建造时间早、设施陈旧的农贸市场,先行改造提升,于8月底前将改造提升三年工作计划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有序推进,保障供应。要督促市场业主制订周密的改造提升方案,在改造提升中减少对周边居民和城市管理工作的影响,切实保障“菜篮子”商品供应,确保改造提升工作顺利完成。
(四)加强监管,形成合力。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紧密配合,加强指导服务,简化审批手续。要依法加强对农贸市场的监管,督促和指导市场业主制订切实可行的经营管理制度,并监督其履行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