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拥模范区创建工作计划 第1篇
军地相互尊重,相互支持。
互相尊重和支持得1分
武装部、服务办
有预防和处理军(警)民纠纷的规定或措施,当发生矛盾和纠纷时,军地双方及时妥善处理。
有规定或措施得0.5分;无军民纠纷或有军民纠纷但得到妥善处理得0.5分。
武装部、服务办
加分项
组织双拥活动中成绩显著受到上级业务部门表彰的;先进事迹在全区(全市、全国)推广的。
有1次加1分,加满为止。
服务办、武装部
双拥模范区创建工作计划 第2篇
健全拥军支前军地协调机构;建立应急响应机制;建立健全拥军支前工作队伍,人员岗位变换及时替补;建立退役军人应急队伍,在应急应战中发挥明显作用;积极为区域内演训部队提供场地、交通运输、安全警戒、医疗救治、后勤供给等。
健全拥军支前军地协调机构得1分,建立应急响应机制得0.5分,建立拥军支前工作队伍得0.5分,建立退役军人应急队伍得0.5分,提供保障得0.5分。
武装部、服务办
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机制健全,依法优先、积极稳妥地处理涉军案件和问题,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机制健全得0.5分,稳妥处理涉军案件和问题得0.5分。
司法所
区域内的机场、码头、长途车站、银行窗口、市民办事中心等公共服务场所设有残疾军人、烈属和现役军人等优先优惠服务标志或窗口,落实国家和本市规定的优先、优待政策。
设有服务标志或窗口得1分,优先优惠服务对象满意得1分。
营商办、受理中心
辖区内的公路(含高速公路)、桥梁、轮渡、隧道等收费交通站点,免收军车通行费用;各类公共停车场对军车实行免费停放,并设免费停放标志。
达到要求的得2分。
管理办
积极开展科技、教育、文化、法律、医疗等拥军工作,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开展拥军活动。
达到要求的得2分。
服务办、文化中心、卫生服务中心
双拥模范区创建工作计划 第3篇
向区双拥办报年初计划、年终总结,专项工作专报。日常拥军优属活动制度化、经常化、社会化,年度有计划、节日有走访、平时有活动。
有工作计划和年终总结的得1分;专项工作有专报的得1分;年度有计划得1分;节日有走访得1分;平时有活动得1分。
服务办
广泛开展“关爱功臣”等活动,积极做好“帮代办”服务,做到服务对象全覆盖、基本服务项目有实效、拓展项目有亮点,为重点优抚对象、退役军人办好事、实事成效明显;认真组织好部分老年优抚对象健康体检项目,做到对象条件严格把关、人员信息准确无误、组织工作严密。
开展活动得1分;开展“帮代办”服务得1分;成效明显得1分;认真组织得1分
服务办、受理中心
积极做好“情系边海防官兵”拥军优属活动,每半年对本区内在边海防部队服现役及参与专项任务的官兵家庭进行一次全覆盖的摸底和上门走访慰问,逐户了解困难需求,建立“一对一”联系,按照全国双拥办有关开展“六送”工作的具体要求,切实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底数清、有名册得0.5分,开展“六送”工作得1分,切实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得0.5分。
服务办
积根据新冠疫情防疫要求做好排模、走访和慰问疫情防控一线军队人员家庭工作,切实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底数清得0.25分,开展慰问得0.25分,切实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得0.5分。
服务办、各居村
建立各种社会拥军组织,广泛开展社会化拥军活动,有拥军企业、拥军社会组织等,将开展社会化拥军优属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活动内容有记录,形式多样,效果明显,并有突出典型,帮助驻地部队、军人军属等其他优抚对象解难服务成效明显。
纳入年度计划和总结,活动有记录得0.5分;有突出典型得0.5分
服务办、武装部
加强退役军人志愿者、思想政治指导员队伍建设。
加强志愿者和思想政治指导员队伍建设得1分。
服务办
拥军优属资金落实到位,使用恰当;支持上海市拥军优属基金会青浦区分会开展工作,经费募捐按时到位。
按要求落实得1分;经费募捐到位得1分。
服务办
双拥模范区创建工作计划 第4篇
8.积极支援重点工程、重大民生改善项目建设,广泛参与助学帮困、文明创建、乡村振兴等活动,积极开展“双拥+消费”工作,推动农产品特别是革命老区农副产品进军营,带动农民增收。
9.大力支持联系社区双拥和退役军人工作;充分发挥基层退役军人服务站服务退役军人、助推双拥工作发展“双功能”,协助开展双拥宣传、政策解读、典型宣扬、座谈交流、帮扶慰问等双拥活动,强化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正面引领,支持退役军人发挥作用,助力乡村振兴。
10.持续开展“清明网上祭英烈”“双拥篮球赛”“双拥摄影展”“失独烈士父母陪伴”“9·30”烈士纪念日敬献花篮仪式、区直双拥志愿服务系列等双拥活动,推进双拥工作深入开展。
双拥模范区创建工作计划 第5篇
严格落实征兵政策规定,完成征兵任务,无出现责任性退兵情况。
完成征兵任务且没有违纪问题得1分,无责任性退兵得1分。
武装部
不折不扣完成区下达的计划分配转业军官和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接收安置任务,认真做好安置各项工作。
完成安置任务得3分。
党建办
认真做好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2019年到2020年及时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和社会保险补助(生活补助),按照要求认真落实退役士兵社保接续工作,无差错。
达到要求的得3分。
服务办、受理中心
积极为自主就业(自谋职业、灵活就业)退役士兵、复员干部、逐月领取退役金的军官和军士(自主择业干部)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创业提供指导和服务,就业达到100%。
退伍义务兵、复员士官有1人未就业扣0.5分;转业士官有1人未就业扣1分。
服务办、受理中心
不折不扣完成本区随军家属安置就业工作,对区双拥办下达的随军家属安置任务采取托底安置的方式落实就业。
落实得5分。
党建办
重点优抚对象档案完整;全面做好优抚对象年度确认工作;及时做好各类新增优抚对象的资格审核上报工作;精准做好优抚对象动态调整工作。
档案完整、编制名册得2分;按时完成年度确认工作得2分;资格审核上报工作完成及时得2分;对象变化精准掌握及时告知得2分。
服务办
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政策落实到位,按规定对象、比例和程序开展医疗补助工作。
优抚医疗补助申报无差错的得2分。
服务办、受理中心
做好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建档立卡和优待证集中申领发放工作,建档立卡应建必建;大力做好优待证申请的受理服务工作,及时予以审核,确保审核通过率均达到95%以上;做好优待证发放工作,充分体现仪式感、尊崇感。
建档率达到100%的得1分;审核通过率达到99%及以上的得1分,达到95%及以上的得0.5分;未出现因优待证工作人员工作作风、接待态度及其他主观人为因素导致负面舆情的得2分。
服务办、受理中心
退役军人信访工作属地责任落实到位,矛盾问题攻坚化解成效明显;及时就地解决信访问题,预防和减少重复访、越级访、赴市访和进京访工作措施明确、成效显著,不发生规模性聚集事件。
信访工作属地责任落实到位得2分,就地解决信访问题得2分。
信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