秸秆回收利用创业计划书(合集6篇)

时间:2026-01-26 14:14:50 作者:admin

秸秆回收利用创业计划书 第1篇

为科学组织全镇限烧区农作物秸秆安排烧除工作,依据《省秸秆禁烧区划定及管控规范》相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二、安排烧除时间支配

20xx年春季限烧区农作物秸秆安排除烧工作分4轮进行,第1轮从3月18日至3月19日;第2轮从3月28日到3月29日;第3轮从4月7日到4月8日;第4轮从4月17日到4月18日;烧除时间为每天上午10点至下午15点,要统筹支配每天农作物秸秆安排除烧量,分上午、下午2个时段组织实施,同时做好空间管控,相邻行政村要错时段安排烧除。

三、工作要求

(一)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气象局,每日开展环境空气质量会商研判,并做好提前预报通知。在风力条件合适(大于2级,且小于5级),且空气质量较好(空气质量为优或者良)时,各地根据通知预报要求组织开展安排烧除。

(二)各地要在3月12日前,抓紧时间制定属地限烧区秸秆安排烧除方案,填报限烧区秸秆安排烧除表,各地要以队、社(组)为单位,切实将管控责任落实到人,遇有不利气象条件时,要确保实现可马上终止烧除作业。

(三)各地要以行政村为单位成立防火队,做好安排烧除前防火隔离工作,设专人值守,要在燃烧灰烬彻底熄灭后,方可离开,避开发生火灾等事故。

(四)在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及大风、逆温等不利气象条件下,全面停止露天焚烧秸秆,待气象条件满意时按原安排顺延。

(五)结合日常秸秆禁烧管控成效,根据焚烧火点数量较少,秸秆剩余量较多的地区优先烧除原则进行。

四、烧除安排

第一轮:3月18日-3月19日

其次轮3月28日-3月29日

第三轮4月7日-4月8日

第四轮4月17日-4月18日

秸秆回收利用创业计划书 第2篇

为切实做好今年秸秆禁烧工作,改善我镇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成功举办奥运会提供良好的空气质量保证,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护大气环境、提高空气质量为目标,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的原则,坚持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为构建和谐社会,成功举办奥运会创造良好环境。

二、工作目标

实现农作物秸秆有效利用,创造性开展秸秆禁烧工作,使积存在路边、田头的农作物秸秆得到全面清理,确保不发生禁烧秸秆现象。

三、工作步骤

自5月14日开始,到10月20日基本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发动阶段(5月14日至5月20日)。成立镇村两级秸秆禁烧工作领导组。镇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经济发展办公室,同时,镇成立秸秆禁烧工作检查组和督查组,分村开展工作。各村要相应成立由村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专抓组织。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有关秸秆禁烧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增强环保意识,提高他们积极参加秸秆禁烧的自觉性。

(二)全面禁烧阶段(5月20日至9月30日)。各村、有关单位要坚持24小时监管制度,防止发生秸秆焚烧现象,各村要采取每天定时向镇党政办报告制度,镇班子成员和工作人员采取24小时专人值班,发现有焚烧秸秆现象,及时处理。

(三)考核验收阶段(10月1日至10月20日)。镇秸秆禁烧领导组对各村秸秆禁烧工作进行全面考核验收,并将考核验收结果通报全镇,对成效显著的村给予表彰。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为切实加强秸秆禁烧工作的组织领导,扎实推进工作的开展,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村、各单位一把手为本辖区秸秆禁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村要确定一名副职专抓此项工作,及时处理有关问题。

实行秸秆禁烧工作村为主,村干部包组,组干包户逐级包保责任制,镇督查组,检查组要不间断深入村组,进行督导检查,农技部门要加大对秸秆综合利用的推广力度,精心组织,现场示范,积极引导农民因地制宜采取秸秆机械化还田、青贮氨化、发展食用菌等综合利用措施,有效遏制秸秆焚烧,使今年午季、秋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取得成效。

(二)严格执法,强化责任追究。镇村要准确掌握工作进度,及时反馈情况,各村各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要深入田间地头,取保工作有序进行。要强化现场执法检查,对焚烧秸秆现象发现一起,纠处一起,并对直接责任人进行教育和相应处罚,对造成重大污染事故、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导致人身伤亡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三)加强宣传,营造舆论氛围。各村要利用村务、政务公开栏,利用各种会议、张贴悬挂横幅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秸秆禁烧综合利用的目的、意义和有关科级知识。通过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成为广大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的自觉行动,为我国成功举办奥运会做出应有贡献。禁烧秸秆工作方案

秸秆回收利用创业计划书 第3篇

为扎实做好20xx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确保“不着一把火、不冒一处烟”,特制定督查工作方案:

一、督查内容

一是督查组织机构是否到位。各村(居)要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并做到人员、车辆、经费、工具(扑火工具、取证器材等)“四落实”.

二是禁烧方案落实是否到位。

三是督查、巡查责任落实是否到位。各村(居)要与村民组、农机手、种田大户签订禁烧和综合利用责任状,建立镇、村、组三级禁烧和综合利用网络。

四是禁烧保证金、严打“第一把火”制度是否到位。

五是督查综合利用措施是否到位。各村(居)要加强对下田机械粉碎装置的安装和使用情况以及秸秆收储点建立进行督查,确保秸秆还田。

六是督查禁烧及巡查是否到位。各村(居)要成立禁烧巡逻突击队,在收割及禁烧关键时期,各村(居)要实行24小时值班巡查,督查巡查人员必须24小时在岗在位,确保在发现火情后能迅速赶赴现场组织人员扑灭。

二、督查方式

实行督查工作全覆盖,不留死角死面;实行每天24小时不间断督查,不留时间空档。

三、工作职责

负责对各村(居)禁烧工作实行全面督查,重点督查各村(居)宣传发动、分片包干、镇村包保责任人在岗在位履职情况、禁烧效果和责任落实等,及时发现和查处焚烧秸秆行为,督促相关单位立即整改,并认真做好工作记录、信息收集、整理等工作,将每日督查结果以通报形式下发全镇。

四、督查时间

午季为20xx年5月25日一6月25日,秋季为20xx年9月20日一10月20日。

五、督查要求

1、各督查组要切实加强督查检查力度,提高督查频率,工作在田间地头,实行全天候、全覆盖督查,确保不留死角死角、不留时间空挡,确保出现火点能够及时发现、及时扑灭。

2、督查工作要认真负责,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针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登记在册(详细记录火点具体位置、面积、包保责任人),现场拍照,及时通报,立即督促整改,及时落实责任追究。严禁发现问题,隐瞒不报。

3、对于秸秆禁烧落实不力,出现焚烧现象、监管不到位的,督查组未及时发现和处理的',在追究村(居)相关责任人责任的同时,还要追究督查组监管不力的责任。

秸秆回收利用创业计划书 第4篇

为贯彻落实全省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确保我市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取得实效,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全面防控与巡回督查相结合,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手段,高标准、高质量地做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着力改善生产生活环境。

二、督查内容

(一)督查时间

全年不定期采取各种方式进行巡查督查,重点时段为夏收夏种期间(5月1日—6月30日)及秋收秋播期间(9月1日—11月15日)。督查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进行。

(二)督查区域

各县市区、市直“三区”全面实行秸秆禁烧的行政区域范围。

(三)督查内容

1、组织领导落实情况。查看各地是否成立网格化的领导体系,是否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是否明确了责任分工,是否建立了日常工作机制。

2、宣传发动落实情况。查看是否有详细的宣传工作方案,查看是否通过政府公告、手机短信、广播电视、宣传车辆、标语条幅、公开信等形式宣传了焚烧秸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危害性,是否有系统的宣传资料。

3、工作措施落实情况。包保责任制落实情况。查看是否落实了县级领导包乡镇、乡镇领导包村、村干部包组包农户的包保责任,是否做到了每个村都有包保领导、包村干部,每个地块都有责任人;所有包保责任人员手机是否24小时畅通,一旦发现秸秆焚烧,包保人员、执法人员是否能第一时间发现问题,赶到现场。督查措施落实情况。查看是否成立了督查工作专班,有无督查工作记录。禁烧措施落实情况。调查了解是否开展了农机作业培训,查看有无公开举报电话,是否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焚烧报告制度;集中堆放点是否建设到位;秸秆留茬是否符合要求,清运或粉碎工作是否及时到位等。

4、监管执法落实情况。查看是否有监管巡查记录,是否进行了执法处理等。

三、督查分组

第一组:xx市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

江学谦市环保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祝惠泉市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

市环保局工作人员2-3人

负责督查孝昌县、市直“三区”。

第二组:xx市农业局党组书记、局长

丁志强市农业局副局长

宋红波市人大城建环资委办公室主任

市农业局工作人员2-3人

负责督查孝南区、汉川市、应城市。

第三组:xx群市农机局局长

高乔明市农机局副局长

江泽军市政府办公室主任科员

市农机局工作人员2-3人

负责督查安陆市、云梦县、大悟县。

四、督查要求

1、各督查组要制定督查工作计划,重点到各地工作一线和重点区域开展督查巡查工作,每个督查组现场督查的区域至少达到责任区域的一半以上,要适当安排午间、夜间的.现场督查频次,尽量做到督查区域、时段全覆盖。

秸秆回收利用创业计划书 第5篇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20xx年度午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保护大气环境质量,根据安徽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皖政办〔20xx〕20号)和_亳州市委办公室、亳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秸秆禁烧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通知》(亳办〔20xx〕16号)等有关文件,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督查内容

主要督查各县区小麦收割进度及播种情况,秸秆留茬、还田及离田清运堆放情况,各地应急工作措施落实情况,核实各地着火点情况以及县区、镇村包点干部在岗在位及履职情况等。

二、督查分组

市政府成立全市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督查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市长马露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调研员郭祖彬担任,下设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两个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分别由市农委主任应国君、市环保局局长陈显锋同志兼任,成立3个督导组和16个督查组。

具体如下:

(一)督导组。

第一督导组 组长:市政府调研员郭祖彬,对各督查组进行督导调度。

第二督导组 组长:市农委主任应国君,负责督导全市夏收夏种和秸秆综合利用工作。

第三督导组 组长:市环保局局长陈显锋,负责督导调度全市秸秆禁烧督查组工作。

(二)督查组。

从市农委、市环保局和市直相关部门抽调副处级干部和科级干部组成,副处级干部任各督查组长,每个督查组不少于4人。具体分组情况详见附件。

(三)市秸秆综合利用办公室抽调有关人员,负责全市小麦收割进度和技术规程的指导调度;市秸秆禁烧督查办公室抽调有关人员,负责火点核定核销、后勤保障、宣传报道和工作协调等工作。

三、督查时间和督查方式

督查时间计划从6月1日到6月30日。

督查方式:督查组采取相对固定、统一调配的原则,按照均等化、随机性、等距离、不重复的.要求对各县区实行全覆盖督查。即:各个督查组督查的任务量要保持基本均等,每天督查5个乡镇;每天督查的范围和路径由各召集单位根据督查实际情况随机进行安排;每个督查组每天安排150公里左右的督查路线长度;要确保每天每个乡镇都要督查到位,且督查的路线不重复,对已经督查发现的火点,且已经进行通报处理的不再重复督查。

四、督查要求

(一)高度重视。实行组长负责制,督查组长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及时调度,做到不缺位、不推诿、不失职,确保各自督查的区域秸秆焚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二)严明纪律。各督查组接受市纪委的监督,接受媒体和社会的监督,均要作出承诺;原则上要求参加督查人员脱离原单位工作,未经市领导批准,不得请假或调换人员;督查成员要严格遵守中央和省有关规定,统一安排食宿,工作期间不准饮酒,不得接受任何单位任何形式的请吃。

(三)尽职履责。各督查组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要把加快收割进度、按技术规程落实秸秆处理措施和禁烧工作有机的结合起来,一手抓抢收抢种,一手抓秸秆禁烧。要突出问题导向,对各种风险点进行重点督查;按照督查内容逐项认真督查,要深入到乡镇、村、田间,确保掌握实情。

(四)公正督查。各督查组发现火点和现场焚烧痕迹,要立即取证调查,固定相关证据,要立即报告市禁烧办,及时通报给当地县区政府,督促立即整改,问题严重的要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当日未发现火点的要实行_零报告_制度,每天20:00前要将当天督查情况汇总到市禁烧办。如果发现火点隐瞒不报,将按照《亳州市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秸秆回收利用创业计划书 第6篇

根据省人大《关于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决定》、省农业厅《关于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指导意见》(鄂农发20xx9号),为有效改善生态环境,合理利用资源,促进农业增效,共建美丽天门,特制订20xx年秋季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力争秋季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其中黄豆秸秆粉碎还田和饲料化利用达到90%以上;玉米、花生秸秆饲料化利用达到90%以上;丘陵、滨湖地区中、晚稻秸秆粉碎还田率达到80%以上,其它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办好秸秆收储中心试点,不断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效率。

二、工作措施

(一)明确责任主体,强化工作责任

明确各乡镇政府为农作物秸秆低茬收割、综合利用的责任主体。各乡镇要“疏”、“堵”结合,“以禁促用,以用促禁”;建立秸秆禁烧、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因地制宜,制定实施方案;要围绕禁烧目标,强化镇机关干部和村干部的责任,加强巡查,扑灭火点;要禁止市内外未安装标准粉碎装置的收割

机下田作业;要采取行政引导和市场运作相结合的方式,千方百计建立秸秆收储中心;要全面掌握秋季作物种植面积和秸秆处置意向,重点掌握低茬收割、粉碎还田和捡拾打捆面积,并分类造册;要协调引导农户与农机手、农机合作社、养殖户、秸秆收储加工中心签订合同;要积极与相关部门配合,开展培训和现场示范,推广成熟的作业模式和先进适用的机具,推动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燃料化利用。对玉米、大豆、花生等作物秸秆,各乡镇要发挥优势,自主综合利用。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氛围

采取多种形式,宣传省人大的“决定”和市政府的“通告”,宣传露天焚烧、随意抛弃秸秆的危害性,宣传机械化粉碎还田、综合利用技术及成效。收割机必须加装秸秆粉碎装置,并保证其装置在收割时正常运转;自觉执行农作物低茬收割技术规程,水稻留茬低于20厘米。各乡镇要根据实际,印发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通知。各村将市政府通告,宣传到每一个农户,每村张贴标语不少5条,大型横幅不少于1条,田间禁烧警示牌不少于5块。

(三)出台奖励措施,促进综合利用

1、市政府对秸秆收储中心给予奖补。引导鼓励各乡镇,以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村经营组织为平台,以利益需求为导向,以市场化运作为主体,建立秸秆收储中心,推动农作物

秸秆捡拾打捆、综合利用。对20xx年秋季,兴建收储能力5000-10000吨,占地面积5-10亩,钢构厂房1000-2000㎡,配备压捆机、搂草机等设备,投入250-300万元的大型收储中心,按照投资额的50%给予补贴。拟建3个大型收储中心,补贴资金408万元。同时,根据收储中心运行效果,给予适当奖励,保障正常运行。对中、小型收储中心,根据收储秸秆的数量,给予适当奖补。

2、市政府对秸秆粉碎装置给予补助。对安装并在下田作业时正常使用的,符合要求的'秸秆粉碎装置,经乡镇、村和市农机局核实后,每台补助2000元。预计补贴1000台,补贴资金200万元。鼓励推广使用秸秆捡拾打捆机,对购买使用捡拾打捆机的,每台补贴3万元,补贴台数控制在30台以内,补贴资金90万元。

3、市政府对中稻低茬收割、粉碎还田,实施作业补贴。经乡镇、村核实后,对实施低茬收割、粉碎还田的中稻每亩补贴10元。约40万亩,补贴资金400万元。以上收储中心,秸秆粉碎装置,捡拾打捆机,低茬收割、粉碎还田作业补贴,共计1098万元。

4、坚持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导向作用。对购买使用秸秆捡拾打捆机、搂草机、秸秆加工机械、秸秆粉碎还田机、带切碎装置的联合收割机等在补贴范围内的机具,优先安排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应需尽补。

5、20xx年,把农作物秸秆低茬收割、粉碎还田及综合利用工作,作为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的重要内容,予以项目支持。该项目,以中稻主产区的乡镇为主体,由乡镇与农技服务中心、农机合作社签订低茬收割、秸秆综合利用等机械作业合同;由接受服务的农户签字、盖章、按手印,确认作业量和作业效果;由财政部门组织第三方验收合格后,拨付项目资金;由市农机局具体组织指导实施。